「第277期」「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暨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週年」法定乾坤清

「第277期」「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法定乾坤清

「第277期」「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法定乾坤清

這是一張34年前的老照片。土坯牆圍成的農家小院裡,兩張桌子,幾條板凳,便是一個臨時法庭。公訴人正在朗聲宣讀公訴詞,審判長和陪審員認真傾聽,書記員奮筆疾書,被告人弓著背蹲在小凳子上。

這張照片拍攝於1984年4月19日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宜山縣(現宜州市)北牙公社保衛大隊新圩一村,柳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官李鴻正在起訴一名犯有拐賣人口、強姦、敲詐勒索等多重罪行的被告人。因被告人患病行走不便,檢察院與法院決定在被告人家中開庭審理。這是上世紀八十年代檢察機關積極參與“嚴打”鬥爭的情景之一。

40年斗轉星移,檢察官換了一撥又一撥,但檢察機關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職責使命始終沒有變,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初心始終沒有變。

嚴打,打出一個朗朗乾坤

對於現在的很多年輕人來說,嚴打可能是一個聞所未聞的詞彙;但對於生活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人來說,看到嚴打兩個字就會從心底裡油然而生一種踏實的感覺。

改革開放以來,經濟搞活了,社會風氣日趨活躍,但一些地方的社會治安形勢卻異常嚴峻,群眾普遍缺乏安全感。以1981年為例,全國刑事立案89萬起,發案率為萬分之九,接近五六十年代平均水平的3倍。案件以強姦、流氓、搶劫、盜竊居多,並且百分之七八十為14歲至25歲的青少年作案。

1983年7月,鄧小平同志在北戴河與彭真、劉復之等人談話時提出開展嚴打的刑事政策。同年8月,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召開,提出對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實行“依法從重從快、一網打盡”的方針。8月3日,最高檢召開全國檢察長座談會,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念一本經,唱一臺戲”,全力以赴開展嚴打鬥爭。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等9個決定,要求及時而迅速地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這就是第一次嚴打鬥爭,歷時三年半。

全國檢察機關遵照中央的有關方針政策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同公安機關和法院密切配合、統一行動,積極投入到嚴打鬥爭中。檢察機關嚴格依法辦事,保證辦案質量,根據依法從重從快打擊的方針,重點打擊殺人犯、搶劫犯、強姦犯以及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等。1983年到1986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各類嚴重刑事犯罪分子170餘萬人,起訴160餘萬人。

今天在香港談起張子強這個名字,仍會被人冠以“世紀賊王”“超級悍匪”的名頭。他從1991年至1997年,帶領36人的犯罪團伙持槍支炸藥瘋狂作案,綁架富商李澤鉅、郭炳湘等勒索16億餘港元,搶劫“謝瑞麟”“周生生”金鋪168萬餘港元,一時間香港風聲鶴唳。如此猖狂的悍匪,最終在大陸落網。1998年,經廣東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最終判處其死刑。

張子強案是第二次嚴打鬥爭中的典型案例。1996年4月起,按照中央部署,全國開展了歷時三年的嚴打集中統一行動。嚴打的對象是嚴重暴力犯罪、搶劫犯罪,特別是涉及槍支的犯罪和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團伙犯罪。全國檢察機關按照“破大案、抓逃犯、打團夥”的要求,認真、紮實、有效地落實檢察環節的各項“嚴打”措施,與公安、國家安全、法院等協同作戰,狠抓、快辦、嚴懲,及時辦理了一大批嚴重刑事案件,有力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進入新世紀後,我國還組織過嚴打鬥爭。在歷次嚴打鬥爭中,檢察機關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把維護穩定作為首要任務,嚴厲打擊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依法從快批捕、從快起訴,為嚴打鬥爭取得勝利作出了積極貢獻。

綜治,治出一派國泰民安

嚴打作為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可以迅速扭轉社會治安狀況,但是從本質上說它是一種權宜之計,是事後補救措施,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產生犯罪的根源。單靠嚴打不能醫治社會治安的“百病”,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在於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通過黨政部門、基層組織、家庭、學校等的多方參與,政治、法律、教育、文化等多種手段並用,進行綜合性的社會預防,消除犯罪產生的根源,防患於未然。

1991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從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在全國各地普遍推開。1991年3月,最高檢下發《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的通知》,要求全國檢察機關認真落實檢察環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充分發揮檢察建議在堵漏建制方面的作用,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認真妥善處理信訪案件,積極協助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對勞教人員的教育改造,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十八大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駛入了快車道。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檢察機關積極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一手抓保安全、護穩定,一手抓打基礎、謀長遠,不斷創新社會治理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法手段,堅持民主參與、人民監督、檢察監督、權利救濟相結合,推進信訪法治化建設,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保障合法合理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得到合法合理的結果。

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是檢察機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另一個重要抓手。檢察機關全面開展法律文書釋法說理、檢察官以案釋法,加強典型案件發佈和法治宣傳。最高檢與教育部聯合部署“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重慶“莎姐”、瀘州“納愛”、慈溪“花季關護”、南陽“冬雲”等大批優秀檢察官團隊走進中小學開展法治教育。浙江省諸暨市檢察院創新發展“楓橋經驗”,在楓橋檢察室建立了刑事犯罪源頭防治中心,這是全國首個面向農村基層的法治教育基地。

平安,許你一個太平盛世

經過改革開放40年的努力,我國社會大局穩定、人民安居樂業、國家興旺發達,既創造了經濟發展的奇蹟,也創造了社會穩定的奇蹟。中國的社會治理現代化與平安中國建設給億萬中國人民帶來安定生活和良好發展環境,也為世界和平發展與全球治理作出了中國貢獻。

如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安全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改革發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新時代檢察工作必須提供的“法治產品”。全國檢察機關牢固樹立整體國家安全觀,緊緊圍繞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強化法律監督,全力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政法機關要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對各種矛盾問題預測預警預防能力。檢察機關堅持國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嚴密防範和堅決打擊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宗教極端活動。近年來,最高檢和浙江、山東、廣東等地檢察機關多次選派骨幹力量赴反恐一線指導、參與辦案,北京、雲南、新疆等地檢察機關依法從快批捕起訴天安門“10· 28”、昆明“3·01”、莎車“7·28”等一批重大暴恐案件。

黑惡勢力與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格格不入,是人民群眾最恨最怨最煩的一個突出問題。黑惡不掃,社會難穩;黑惡不除,民心難安。今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人們發現,已經開展了10多年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變成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雖然只是一字之變,但更加凸顯除惡務盡的決心。全國檢察機關抓住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行業和領域,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堅決遏制黑惡勢力犯罪高發態勢,堅持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堅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土壤,用實際成效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突出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堅決懲治涉醫犯罪、深化緝槍治爆專項行動、推進平安校園建設、依法懲治涉軍犯罪……黨的決策部署在哪裡,檢察工作就落實到哪裡;人民的法律需求在哪裡,檢察工作就推進到哪裡。

如今,當年的檢察官李鴻已退休多年,雖年屆九十高齡,但身體硬朗、心態良好,平日裡依然非常關心國家大事和檢察工作,他告訴記者:“這40年變化太大了。當年我們幾個人擠在一間磚瓦房裡辦公,手工辦案,費時費力。現在檢察院的辦公條件好了很多,辦案效率和質量大大提升,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越來越多……”這既是一位老檢察官的情懷,也是一位普通百姓最真摯的願景。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20餘萬檢察人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繼往開來、創新發展,為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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