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完成的買賣合同存在欺詐行為,受害者能以合同欺詐罪起訴中介嗎?

姑lia


法海一粟認為,即便買賣合同存在欺詐,受害人也不能以合同欺詐罪起訴中介。

1、關於合同欺詐罪。這個罪名在刑法中是不存在的。刑法中有合同詐騙罪的規定,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中,使用欺騙,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從題目中推斷,本案中或許存在欺詐,但是不會存在合同詐騙。

2、即便構成合同詐騙,受害人也不能以該罪名起訴。因為,合同詐騙罪是刑事犯罪行為,依法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由公訴機關提起公訴,再由法院審判後定罪量刑。這不是一個自訴案件,因此,受害人無權提起自訴。如果構成合同詐騙犯罪的,受害人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

3、題主所說的欺詐應當屬於民事欺詐。根據民法總則 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三個月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法海一粟認為,如果題主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欺詐行為並且撤銷權沒有消滅的,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關係。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你說的合同欺詐罪,在我國是沒有相關罪名的。但是你所指的應該是合同詐騙罪,本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中,使用欺騙,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欺騙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五種形式:

1 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

2 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是其它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 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 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款、貨物、預付款等後逃逸的

5 其它方法騙取財物的

一般這個罪名的立案標準是2萬元起

而且本罪並不是自訴案件,自己是不能去法院起訴對方構成合同詐騙罪的,只有通過報案,由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起訴的途徑才可以。。

你說的應該是民事欺詐,你可以通過《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請求法院撤銷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造成損失的,可以請求對方賠償,不過你得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才可以。而且必須在知道之日日一年內向法院提出撤銷合同的請求,過期不候。




普法小學堂


可撤銷,民事訴訟


陳立家律師


有損害結果當然可以。


房產律師李宏劍


這個問題比較專業。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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