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的消防給水以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

一、消防給水系統設置要求

1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應設置消防給水系統。消防給水可由市政給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給。利用天然水源時,應設置可靠的取水設施和通向天然水源的道路,並應在枯水期最低水位時,確保消防用水量。

2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可不設置消防給水系統:

1 )耐火等級為一、二級且停車數量不大於5輛的汽車庫;

2 )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Ⅳ類修車庫;

3 )停車數量不大於5輛的停車場。

3 當室外消防給水採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消防給水管道內的壓力應保證在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最不利點水槍的充實水柱不小於10m;當室外消防給水採用低壓給水系統時,消防給水管道內的壓力應保證滅火時最不利點消火栓的水壓不小於0.1MPa(從室外地面算起)。

4 汽車庫、修車庫的消防用水量應按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計算。 其中,汽車庫、修車庫內設置消火栓、自動噴水、泡沫等滅火系統時,其室內消防用水量應按需要同時開啟的滅火系統用水量之和計算。

5 除本規範另有規定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其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計算,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Ⅰ、Ⅱ類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不應小於20L/s;

2 )Ⅲ類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不應小於15L/s;

3) Ⅳ類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不應小於10L/s。

6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的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室外消火栓、消防泵房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 50974的有關規定。

停車場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車場周邊設置,且距離最近一排汽車不宜小於7m【圖示1】,距加油站或油庫不宜小於15m【圖示2】。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的消防給水以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的消防給水以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


7 室外消火栓的保護半徑不應大於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護半徑150m範圍內的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市政消火栓可計入建築室外消火栓的數量【圖示】。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的消防給水以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


8 除本規範另有規定外,汽車庫、修車庫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其消防用水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Ⅰ、Ⅱ、Ⅲ類汽車庫及Ⅰ、Ⅱ類修車庫的用水量不應小於10L/s,系統管道內的壓力應保證相鄰兩個消火栓的水槍充實水柱同時到達室內任何部位;

2 )Ⅳ類汽車庫及Ⅲ、Ⅳ類修車庫的用水量不應小於5L/s,系統管道內的壓力應保證一個消火栓的水槍充實水柱到達室內任何部位。

9 室內消火栓水槍的充實水柱不應小於10m。同層相鄰室內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於50m,高層汽車庫和地下汽車庫、半地下汽車庫室內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於30m。【圖示1】

室內消火栓應設置在易於取用的明顯地點,栓口距離地面宜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與設置消火栓的牆面垂直。【圖示2】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的消防給水以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的消防給水以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


10 汽車庫、修車庫的室內消火栓數量超過10個時,室內消防管道應佈置成環狀,並應有兩條進水管與室外管道相連接。

11 室內消防管道應採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每段內消火栓不應超過5個。高層汽車庫內管道閥門的佈置,應保證檢修管道時關閉的豎管不超過1根,當豎管超過4根時,可關閉不相鄰的2根。

12 4層以上的多層汽車庫、高層汽車庫和地下、半地下汽車庫,其室內消防給水管網應設置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數量應按室內消防用水量計算確定,每個水泵接合器的流量應按10L/s~15L/s計算。水泵接合器應設置明顯的標誌,並應設置在便於消防車停靠和安全使用的地點,其周圍15m~40m範圍內應設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

13 設置高壓給水系統的汽車庫、修車庫,當能保證最不利點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的水量和水壓時,可不設置消防水箱。

設置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汽車庫、修車庫,應設置屋頂消防水箱,其容量不應小於12m³,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 50974的有關規定。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合用的水箱,應採取保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14 採用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汽車庫、修車庫,其消防水泵的控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 50974的有關規定。

15 採用消防水池作為消防水源時,其有效容量應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之和的要求。

16 火災延續時間應按2.00h計算,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可按1.00h計算,泡沫滅火系統可按0.50h計算。當室外給水管網能確保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連續補充的水量。

17 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應保證消防車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大於6m。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應採取保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嚴寒或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應採取防凍措施。

二、自動滅火系統設置要求

1 除敞開式汽車庫、屋面停車場外,下列汽車庫、修車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

1)Ⅰ、Ⅱ、Ⅲ類地上汽車庫;

2 0停車數大於10輛的地下、半地下汽車庫;

3 )機械式汽車庫;

4 )採用汽車專用升降機作汽車疏散出口的汽車庫;

5)Ⅰ類修車庫。

2 對於需要設置自動滅火系統的場所,除符合本規範第7.2.3條、第7.2.4條的規定可採用相應類型的滅火系統外,應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 下列汽車庫、修車庫宜採用泡沫-水噴淋系統,泡沫-水噴淋系統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151的有關規定:

1)Ⅰ類地下、半地下汽車庫;

2)Ⅰ類修車庫;

3 )停車數大於100輛的室內無車道且無人員停留的機械式汽車庫。

4 地下、半地下汽車庫可採用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停車數量不大於50輛的室內無車道且無人員停留的機械式汽車庫,可採用二氧化碳等氣體滅火系統。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二氧化碳等氣體滅火系統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151、《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193和《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370的有關規定。

5 環境溫度低於4℃時間較短的非嚴寒或寒冷地區,可採用溼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但應採取防凍措施。

6 設置在汽車庫、修車庫內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其設計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084的有關規定外,噴頭佈置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設置在汽車庫停車位的上方或側上方,對於機械式汽車庫,尚應按停車的載車板分層佈置,且應在噴頭的上方設置集熱板;

2 )錯層式、斜樓板式汽車庫的車道、坡道上方均應設置噴頭。

7 除室內無車道且無人員停留的機械式汽車庫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均應配置滅火器。滅火器的配置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GB 50140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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