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警方破獲公安部掛牌督辦“網絡水軍”案

日前,莆田警方經過一年多的縝密偵查,成功偵破公安部掛牌督辦的“網絡水軍”案件1起,摧毀網絡惡勢力的犯罪團伙1個,成員4人,查清炒作網絡輿情事件215起,關停非法網站100個。

2017年年底,莆田市公安局接省公安廳通報:莆田籍網民劉某煒(男,39歲,莆田市城廂區人)通過社交軟件,勾結網絡輿情從業人員進行有償發佈、刪除信息帖文非法經營的犯罪行為。莆田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由市公安局領導任組長,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城廂公安分局網安大隊民警任成員的專案組全力組織偵破。因案情重大,影響惡劣,涉及範圍波及全國20多個省市。2018年6月,公安部對此案進行掛牌督辦。

專案組循線追蹤,迅速查實劉某煒利用網站有償發帖、刪除帖文炒作網絡輿情的犯罪事實。經過綜合分析研判,案情取得重大突破,查獲劉某煒的上線、同案犯罪嫌疑人鍾某玲(女、37歲,廣西桂平市人)、趙某玲(女、27歲,河北承德市人),以及鍾某玲的上線劉某兵(男、43歲,山西省晉中市人)與其形成犯罪團伙,大肆進行網絡有償發帖、刪除帖文的犯罪事實。2018年6月,專案組在率先抓獲劉某煒後,遠赴廣西、河北、山西等地進行抓捕,先後抓獲涉案的鐘某玲、趙某玲、劉某兵,並查扣涉案計算機3臺、手機3部,提取大量涉案證據。同時,專案組依法調取犯罪團伙的網絡資金往來、網站資料等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專案組偵查發現,這是一個由劉某煒擔任網站管理員(網站編輯)進行具體發佈炒作輿情的網絡水軍犯罪團伙。整個犯罪鏈條由金主(當事人)—“網絡記者”(寫手)—網絡公關—網站管理員(網站編輯)四級構成。金主(當事人)通過互聯網聯絡“網絡記者”形成炒作帖文,由金主(或“網絡記者”)聯繫網絡公關並談妥價格後,將帖文交其負責發佈,網絡公關聯繫網站管理員,由管理員進行有償發佈。本案中,劉某煒就是受網絡公關鍾某玲、趙某玲的僱用委託,通過發佈炒作帖文進行牟利。

近年來,犯罪嫌疑人劉某煒通過自建或幫助他人建設網站等手段,共掌握控制100個網站的信息發佈、刪除權。2018年1月至6月期間,通過微信群或QQ等社交平臺,鍾某玲、趙某玲、劉某兵等網絡公關以每條帖文40—50元的價格接單炒作網絡輿情後,以每條帖文20—30元的價格委託劉某煒進行發帖。僅僅半年時間,該網絡水軍團夥就炒作輿情事件215起,有償發佈帖文近3000條,大部分帖文被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自動收錄,嚴重影響了網絡秩序。同時,劉某煒通過有償刪帖、發帖進行牟利,涉案總值達30餘萬元。

目前,除趙某玲因哺乳期未滿一週年取保候審外,劉某煒、鍾某玲、劉某兵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記者 陳琦 特約記者 詹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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