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評估報告,被拆遷人應該留一份嗎?

愛夢遊799


房屋評估報告是由房地產評估機構作出的,針對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評估,那麼評估報告當然應當交給被拆遷人,正規的評估報告應當由兩位專業評估師簽字,有評估機構名稱並加蓋公章,如果被拆遷人在收到評估報告後對評估結果不滿意可以在10天內申請評估結果複核,對複核結果不滿意還可以申請由專家委員會進行鑑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

第二十一條 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複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複核後,改變原評估結果的,應當重新出具評估報告;評估結果沒有改變的,應當書面告知複核評估申請人。

第二十二條 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複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複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被徵收人對補償仍有異議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歡迎諮詢愛土拆遷律師團。


愛土拆遷律師團邱晨


得留原件,不要複印的。


沉默李月峰


必須留,如果補償有議異可以拿出來證明


水中花210163473


全國各地都不一樣。在一般情況下。評估報告是不會給你因為評估都是整片評估不會為你一個評估的除非你有異議才會給你評估。拆遷協議是一式三份。你可以複印留一份。到時入戶交兩份。以上僅供參考。


嚴老師電話171070


不用留每人都有一份。必須十五天提出異議,過期視為認可l


金寓876


都是有留存的,有爭議可以找政府部門和村委


奕澤鎏酥


被拆遷人應該留一份,如果遇到對估值有異議,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諮詢,只有有書面東西,相關部門才好解決問題!


蘇晉波


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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