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弄丢了劳动合同,员工主张双倍工资,可以不?

文|时时拍案说法/360度拍案说法,全文1290字,阅读全文2分51秒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工作,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证用人关系的,如果没有,会对劳动者造成许多不便,而且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链,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用人关则可以得到用人单位赔付的两倍工资.那么,如果劳动合同已经签下,但是呢,用人单位把劳动合同弄丢了,这个时候,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呢?

公司弄丢了劳动合同,员工主张双倍工资,可以不?

【案例分析】

原来,2012年初王建勇通过人才招聘市场应聘入了一家电子公司工作,由于王建勇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第二个月这个公司就和王建勇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办理了缴纳社保手续。

一年后,王建勇开始不满意目前的工资待遇,而且认为公司加班工资也存在少发的现象,于是就背着公司在外边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公司弄丢了劳动合同,员工主张双倍工资,可以不?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建勇从公司人事部门的同事口中得知自己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单位不慎遗失了,恰巧想要跳槽的王建勇萌生了以公司未同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以及加班费的想法。

当王建勇向公司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公司直接就拒绝了他的请求。王建勇随即于当天便向公司申请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事后,王建勇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

公司弄丢了劳动合同,员工主张双倍工资,可以不?

经过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结果为,公司支付王建勇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周六加班工资。公司对于该非终局裁决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不支付被告二倍工资差额以及周六加班工资。

审理中原告公司提交了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备案信息、考勤记录、照片光盘、仲裁裁决书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

公司弄丢了劳动合同,员工主张双倍工资,可以不?

【法官说法】

最终法院综合原告、被告提交的证据以及原告、被告的陈述,支持了公司要求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诉求,支持被告王建勇主张的加班工资。关于王建勇要求公司支付未支付加班费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的主张,因为原告公司不存在因为未支付加班费而被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处理的情形,所以法院不支持王建勇的请求。

公司弄丢了劳动合同,员工主张双倍工资,可以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13种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从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劳动者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方面是享有充分的自主权的,比如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本案中的王建勇如果认定公司将双方合同遗失、不能证明两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的话,王建勇便可以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无权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差额。

公司弄丢了劳动合同,员工主张双倍工资,可以不?

《劳动合同法》对支付两倍工资的情形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支付两倍工资的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期间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本案中,原告公司不是没有与被告王建勇签订劳动合同,只是遗失了劳动合同,这可以由公司在劳动局备案的合同、为王建勇缴纳的社会保险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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