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所得稅是如何計算的?

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1、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 -成本、費用及損失 -起徵點

2、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二、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徵收方式

1、查賬徵收:要求個體工商戶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記賬核算,在繳納個稅時按照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及損失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然後按適用的稅率計算繳納個稅。

2、定期定額徵收:是對沒有設置賬簿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依法按程序核定納稅人在一定經營時期內的應納稅經營額或所得額,從而確定其應納稅額的徵收方式。影響其個人所得稅的因素是營業額和個人所得稅徵收率。

按照國稅發(1999)43號文件規定,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對其取得的營業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從事獨立勞務服務的自其持下崗證明在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但第1年免稅期滿後由縣以上主管稅務機關就免稅主體及範圍按規定逐年審核,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免徵1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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