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單位參公,個人身份也參公,現單位改公益一類事業個人參公身份會改變嗎?

張勝282577196

以前單位參公,你身份也是參公,現在單位成了一類事業單位,最近你的身份是不會發生變的,繼續會是參公的。



雖然單位成了一類事業單位,但你身份應該不會變,以前我們這邊也出現過這種情況,商務局改制變成商務辦,經濟發展局下屬單位,由行政單位變成了事業單位,但是裡面人員身份沒有發生任何變化,直到現在經濟發展局成了工業發展局,商務辦裡面的公務員繼續拿車補,職級並行。


其實這一種是不符合規定的,因為公務員只是一個崗位,它並不是身份的代表,一旦你的崗位發生變化,你的身份就變了,按道理你的參公身份應該沒有了。但是在各地實際操作中,公務員成了身份代表,只要你成了公務員,基本上就不會再變了。

但是隨著操作越來越規範,不排除你的參公身份會丟掉的,為了保險期間,建議你儘量能調到行政單位。


公職人員嚮導

公務員不可逆向互通

公務員身份或者參公人員身份,如果在行政機關或者參公單位之間流動,是不存在障礙的,但是,如果是逆向流動,是不能互通的。公務員或者參公身份的工作人員,不管是一般幹部或者領導幹部,如果調入或者提拔到純事業單位,那麼其身份就不會再是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如果再想恢復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身份,進入行政機關或者參公單位,那麼和其他從未轉換成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身份的人一樣,只有兩種途徑:招考或者調任

公務員不是終身制。公務員是因崗設編,定崗定編,如果沒有了崗位,那麼也就沒有了公務員身份。通俗點來講,就是如果調離公務員或者參公崗位,或者單位整體轉為事業單位,不再參公,那麼其崗位也就不再是公務員崗位,身份自然也就不再是公務員身份。工資待遇都按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形式發放,不再參照公務員工資待遇。

可以肯定的說,調離公務員或者參公崗位,失去公務員或者參公身份和待遇。

公務員流入事業單位,完全沒有問題。但如果再想進公務員序列,要麼考,要麼符合調任條件重新申報,沒有因為曾經是公務員身份而有任何便利之處。


真寧腔調

我是浙江的,不會,其他省份不清楚。浙江公務員與參公人員是可以相互流動的。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單位稱為公務員,在單位事業稱為參公人員(有些地方這二者不能相互流動)。

一、各地對參公定性不一樣

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簡稱參公人員。有些地方的公務員與參公人員是可以相互流動,在行政機關稱為公務員,在事業單位稱為參公人員。如浙江,選調公務員時公務員與參公人員一樣都可以報名參加。但有些地方的參公人員因為在事業,劃為事業編,那麼就不能與公務員相互流動。



二、調動前提要有同樣編制

很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都有參公人員,你是參公人員,說明你現在的單位也事業單位,那麼對應的你要調往的單位就需有參公人員編制(公務員),不然不好調動,或者你放棄公務員(參公)身份。

現在全額事業人員分技術、管理、工勤等,要有對應空缺才能調動。

其他地方將參公人員劃為事業編,不清楚具體操作方法。

歡迎大家討論~


顧盼生輝Ann

身份始終為事業性身份,非行政編制,即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公事業單位只是人員管理、工資待遇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其身份本就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並不是“公務員”,否則就不叫參公事業單位了,就是說公務員行政編制已滿,又因公共行政職能多,行政人員不能滿足業務需要,借用事業單位編制和人員,彌補行政人員不足的問題,搞的這個參公管理,所以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其編制為事業性編制。

參公前身份沒變,退出參公迴歸本質,身份始終如一,這才是有始有終事啊!


園林之友

首先要明白一個概念,參公不是指的個人,而是指的單位,也就是這個單位是參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的意思。那麼參公單位裡的編制,實質上就是事業編。


明白這個概念,你的問題就很清楚了。你的單位以前是參公單位,那麼你們雖是事業編,但參照公務員管理。現在你的單位改革了,不再是參公單位,那麼你們也就不存在參照公務員管理這一說了,就是普通的事業編。

個人的身份是隨著你的崗位編制性質走的。比如,有的事業單位領導,他原來在行政機關是行政編,但到了事業單位當領導,身份也就變成了事業編,只不過是事業編中的管理編罷了,但不可能再保留原來的行政編。


熙熙天下

單位分類和是否參公管理並不完全一致。事業單位分類是為了下一步改革做準備的,具體由編辦負責,而是否參公是人社部門的公務員局說了算,和事業單位分類關係不大。參公單位被定為公益一類,不會影響單位和人員的管理方式,大可放心。


sdyz007

會被打回原形的,參公其實是單位性質左右的,要不高升轉行政,要不調入另一個參公單位,否則會被打回原形的,參公身份其實是假公務員,工資劃撥的渠道不一樣,公務員是吃皇糧的,工資是由國家統一調撥,而參公是由地方財政出資按照公務員標準發放的,有本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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