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之偵破黑幫案始末(6)

大案紀實之偵破黑幫案始末(6)

新的案列講述方式,同樣的案例,別樣的精彩,希望新老朋友一如既往的支持,老崔也在這裡謝謝大家了。

隋作山其人

前文已經提到,他的外表像個學者,個子不高,很給人一種神秘感。其實他是個農民,是大連之東的莊河市花園鄉劉莊的一個農民。

隋作山現年34歲(96年),從小被現父母抱養,至死也不知生身父母為何人。隋作山性格內向,不好多說話,但暗地裡有股子狠勁。由於在養父家不得溫飽,隋作山自小就養成了偷摸的習慣。20歲時,盜竊被政府判刑,在瓦房店勞改大隊服刑。服刑期間,結識了李漢垣。此後至死,他都把李漢垣引為自己最知己的朋友。

隋作山服刑期滿後,並沒回家,而是成年累月漂流在外。像大多數刑滿釋放人員一樣,有一度他想做生意,走一條自食其力發財致富的道路。為此他曾求助於他的養叔父。據說,其養叔父不願見他,在經濟方面沒給他提供任何幫助。因此,隋作山對養叔父十分憎恨,曾揚言說,早晚有一天,他要把養叔父的全家,統統殺光。

沒有正當職業,又要在大連這樣的城市逗留,隋作山只能不斷作案為生。幾年來,他在大連市以及大連周邊的旅順口、莊河市、普蘭店市、瓦房店市一帶,流竄作案,入室行竊達數百次之多。有時也流竄到遼寧省的其他地區,如丹東,鞍山,海城等地做案。

隋作山是壓撬銀櫃的能手,在作案過程中,對單位的銀櫃從不放過。像這樣的入室盜竊,隋作山一般都是單獨行動,很少與人合作。當李漢垣來到大連時,兩人聯手作案也不在少數。當然後來他們發展到持槍入戶搶劫,一兩個人難於單獨完成作案的過程,隋作山才加入了大連幫團伙。

據說,隋作山曾經“失蹤”過一段,那時,他流浪到黑龍江省,在黑龍江的五常生活了將近一年的時間。他在那邊成了家,娶了妻室,生了一個兒子。這件事他只對李漢垣說起過,他只提他的女人姓蘇,叫什麼名字,卻誰也不知道。多數認識隋作山的人,都不瞭解他的這段歷史。只是大家都覺得隋作山愛財,他手裡的錢總不夠花。個人挑費是一方面,但同時,他揹著眾人常常寄錢到黑龍江,養活那邊的妻兒。時而隋作山會悄然消失,他跟誰也不會講明他的去向,其實,他是回黑龍江看望他的老婆孩子去了。

隋作山身上的確有他的農民式的狹隘性,也有他的軟弱性,他在許多方面都是依靠李漢垣的。同時,隋作山在作案時又最下得去狠手,綁人捆人大都由他去幹。他的陰暗心理也比較重,對一些同夥斤斤計較,招致了一些人的不滿。

隋作山與史連生等人結成團伙,這大約是近兩三年間的事情。因為隋作山好動,總是神出鬼沒地四處遊逛。誰也不知道他住在哪裡,更不知道他會從哪裡冒出來。因此,他採集到的信息也比較多。在史連生團伙中,他既是直接參與搶劫的干將,又是個跟蹤踩點的能手。除了夏侯尊,他是這個同夥中第二位不可缺少的人物。

隋作山與史連生團伙搭班做過多起案件,前期合作如何不好考證,但在1996年以來,兩人間的矛盾已發展得很深。倘若李漢垣未來大連,他們的矛盾既不會激化,也不會消失,就那麼不大不小地存在著,最多是對某件事心懷不滿而已。可李漢垣來到了大連,又很快得到了大連幫眾人的尊重,隋作山對史連生的積怨也就膨脹了起來。開始隋作山只是跟李漢垣發發牢騷,因為李漢垣把他的話過給了史連生——李漢垣的這個致命的毛病是終生也無法改變的。才導致了後來的結果。當然,隋作山做夢也不會想到李漢垣會傳話給史連生,更不會想到關鍵時刻他會站在史連生一邊,親自動手把他打死。

1996年1月,春節前夕,也就是在孟義、李漢垣團伙在瀋陽的五愛市場正幹得正熱火朝天的時候,隋作山在大連市的金州區盯上了一位銀行行長。

隋作山一連盯了幾天,踩好點,摸清了對方的家庭住址,通知了史連生、葛樂勤和宮某。宮某專程從瀋陽趕到大連。

第二天早上8點20分,隋作山、史連生、宮某來到這位行長家。隋作山上去敲門—他滑稽地抱著一個大紙盒子,擋住了自的大半拉臉。屋裡傳出一個女孩的聲音,問,你找誰?隋作山說,我找某行長,是來送東西的。行長的女兒從貓眼兒也能看隋作山抱著的那個紙箱,未加思索就開了門。

隋作山懷裡抱著紙箱,手裡拿著刀,一下就衝了進去。緊接著史連生、葛樂勤、宮某也一湧而入。

行長還沒上班,屋裡有他的兩個孩子,因放寒假,都呆在家裡。大的是女孩,十五六歲;小的男孩,有十三四歲。家裡還有個老太太,有七十歲的樣子。

四人進屋,把家裡人統統逼住。

隋作山上去,把他們逐一捆綁了起來,捆住了手和腳。那個女孩疼得嚶嚶地哭,他也絲毫沒有客氣。

宮某拿槍看著他們,隋作山、史連生、葛樂勤三人進屋翻找,翻出現金兩萬餘元。臨走,他們還拿走行長家的一根鹿鞭,兩個瓷花瓶,一個硯臺,四條煙(兩條中華、兩條外菸)。行長的房間裡掛著一支小口徑槍,一支獵槍,因為槍身太長,他們沒要,只拿了兩盒獵槍子彈。此外,還拿了一件裘皮大衣。

那時,史連生是頭頭,搶來的東西都由史連生分配。那次他們共搶得現金有20000元,可隋作山、葛樂勤、宮某各自只分到3000元,過後史連生又給了隋作山5000元。裘皮大衣被史連生拿走,剩下的錢也被史連生拿走了。因為當時分贓款時是在葛樂勤家,因此,瓷瓶,硯臺也就放在了葛家。鹿鞭後來被史連生拿走送給了夏侯尊。裘皮大衣史連生給了他女友甫麗萍。

從這件案子看,隋作山從中出力比較大,踩點,捆人,翻錢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而且,他們搶劫團伙的規矩就是所搶贓物平均分配。史連生前期分配肯定不合理,雖然史連生後來又給隋作山補了5000元,但出於什麼動機,在什麼情形下給的錢,不得而知

即便如此,史連生所留現金不會少於6000元,加上裘皮大衣花瓶硯臺等物品,總價值怎麼也在20000元以上。

由此可見,隋作山對史連生產生看法,並非無中生有,大體是事出有因的。

這種分贓不均的情景,在李漢垣來到大連之後基本上被杜絕掉。李漢垣比較謹慎,每次分贓款,凡為了這次行動有過花消的人,先報銷帳務,然後再平均分配。餘下的東西,誰喜歡什麼誰拿什麼,但原則上也奉行平均主義。倘若他手頭吃緊,需要多拿些錢,他也說明情況,下次補齊。

他的這些做法不能說沒有孟義的影響,這對於他贏得人心,鞏固他在團伙中的地位,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但是,話說回來,也有隋作山分贓合適的時候。

1996年春節後,大約在3月份—這正是孟義、李漢垣團伙的秦皇島與警察發生衝突,遭到追捕,惶惶不可終日之際。宮某在瀋陽打傳呼給隋作山,說那邊有一家老闆有錢,他已經踩好點。隋作山到瓦房店找到史連生,兩人乘坐大客車趕赴瀋陽,在宮某租住的房子裡見了面。第二天一早,史連生帶著雙筒獵槍,隋作山拿刀,跟隨官某直奔他踩好點的老闆家。隋作山和史連生上樓,宮某在樓下望風。7點鐘,那家孩子開門上學,史連生先衝進去,拿槍把家裡人逼住。當時某老闆不在家,家中只有他老婆和個男孩。隋作山把他們捆綁起來。他們在這家翻走現金1000元拿了兩件裘皮大衣,隋作山又穿上一件男式皮夾克。此外還搶了個呼機,幾個戒指和一幅畫。

分贓時,史連生只拿了個男士戒指和那幅畫,官某也只要幾個戒指,兩件裘皮大衣都讓隋作山拿去了。他給他黑龍江的老婆寄去一件,另一件他賣了10000塊錢,分給史連生5000元。其餘東西,包括1000塊錢,皮夾克,呼機等,都歸隋作山所有。

這一回呢,是隋作山佔了大頭。反過來說,史連生又有什麼不公平之處呢?

隋作山不聽史連生的招呼,擅作主張的時候也是有的。

也是在1996年的1月份,史連生在開發區不夜城,從夏侯尊處得知,有一夥“大款”在東方大廈八樓的某房間裡推牌九。

史連生打傳呼找到隋作山及王孟帥、苗國田(他們也是大連團伙中的重要成員,後面我將提到),把他們召集到一起。史連生請他們吃了一頓飯,這頓飯據史連生說,花掉了3000多元。酒桌上他說明了情況,訂好了去搶賭局。因為史連生經常在開發區不夜城公開露面,怕被人認出,表示他不能上去。搶劫賭局的事情就交由隋作山他們三人去辦理。

當時史連生帶著兩支槍,一支雙筒獵槍,另一支是夏侯尊的五連發,一直放在史連生手裡。他把雙筒獵槍給了苗國田,五連發給王孟帥,隋作山照例拿著自己的刀。

當天晚上,史連生和夏侯尊把他們帶到地方,指明瞭賭局設在哪個房間,夏侯尊先回去了。史連生在樓下等了一會,也離開了現場。

晚上11點多鐘,史連生和夏侯尊兩人駕車去苗家。苗家住在市內的甘井子區,隋作山、苗國田等人沒有回來。

史連生夏侯尊兩人到太陽城酒樓去吃夜宵,將近深夜兩點,二人又繞了一趟甘井子苗家,苗國田和隋作山已經回來了。大家一起數的錢,一共搶了人民幣13萬餘元,一部手機,一個金手鍊和若干塊高檔手錶。

第二天一早史連生讓苗打傳呼,把王孟帥叫過來,大家一起把錢分了。史連生給他們三人每人20000元,他自己留了28000。

因為,前一天夜裡,隋作山自做主張,他們三人每人各拿走5000元,出去消遣了。史連生自己多留3000元,是彌補頭天他請客吃飯的花消。他給了夏侯尊25000元,因為這件事是夏侯尊踩的點兒,還剩一些人民幣,大約有2—3千元,也沒再數,都給了夏侯尊。史連生拿了一部手機,一塊勞力士錶,金手鍊給了夏侯尊。剩下的手機和一些表,誰願拿什麼誰拿。

要說史連生這次分配,也算不上有多公平,但令史連生惱火的有兩件事,一是隋作山沒有通過他,私自決定每人先拿走5000塊錢去消費。這是因為三人都在場不好隱瞞,否則,私自下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第二,史連生後來聽夏侯尊說,被搶的東西對不上號,他們肯定私下裡隱藏了別的東西,主要是一些金貨。夏侯尊跟那些老闆打探過,東西交的不夠是肯定的,可他們究竟私藏了什麼,一下又摸不清楚,這事也就不了了之這件事的確很令史連生惱火。

細緻地捋起來,兩人的矛盾是多方位的,還有互不服氣,還有爭權勢的地方。但總的看起來,是因分贓不均,招致相互心裡怨恨。

李漢垣的到來,本來是可以彌補上兩人間的這層裂痕的,但李漢垣卻因著他自身的缺陷,採取了很小氣的處置方法,從中嚼舌頭。這不僅未能使兩人的關係得到緩解,反而促使矛盾公開化,終於釀成了一場你死我活的爭鬥。李漢垣為了保全自己,捨棄了老朋友的性命。而最終他不僅與史連生沆瀣一氣,而且,在史連生下不了手的情況下,居然親自動手,用鐵錘砸死了他的老朋友。這不能不令人從新的角度審視他們間的內部關係。

李漢垣是殘忍的,他們的內部關係,簡直就是狼群內部的關係。他心狠手辣,毫無人性。可是,要從生計出發來考慮,你又不得不承認,他所做的是明智的選擇。

他犧牲了自己的老朋友換來了大連幫內部的團結,不然的話他們很可能難於維持到今天—在社會上又延續了10個月之久。

只可憐隋作山,枉做了他的犧牲品。

(未完待續)

摘自《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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