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回顧-沙洋"4.26"大案

大案要案回顧-沙洋

5月8日晚,劉家巷監獄簡陋的招待所內,昏暗的燈光下,荊州公安處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朱振華、羅政委、公安局長陶克強、副局長雷於學等人正召開第六次案情分析會:

根據汪丈夫的生前情況,罪犯有報復仇殺的可能,但從勘查現場發現丟失金項鍊、現金若干及一部自行車來看,罪犯有竊取財物而殺人的動機,但汪的近2萬元存單又沒有拿走,似乎財殺的可能性也不大;汪複雜的男女交往關係,情殺又在情理之中。三種可能性猶如一團亂麻,相互交織一起,理不清,扯不斷,時刻困擾著偵查員。

時間已過去了12天,該調查的調查了,該查證的查證了,但兇手遲遲不能確定,偵破工作陷入僵局。

罕見的特大案件不僅牽動著公安局上下幹警的心,更引起各級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司法廳廳長魯德喜批示:“案件典型,迅速偵破,嚴懲兇手。”沙洋監獄局黨委書記尹作斌更是三番五次親臨現場,指導工作。

領導的關心和支持,戰友的鼓勵與鞭策,全局廣大幹部、職工的希望和企盼,使全體參戰偵查員信心倍增,更堅定了破案的決心。

沙洋監獄局是教育改造服刑罪犯的場所,地處四市一縣結合部,漢宜、荊潛公路穿插其間,交通十分便利,*員往來也十分頻繁複雜,外來人員和刑滿釋放回流人員作案是該地區社會治安方面的一個顯著規律。偵破此案,不能忽視沙洋監獄局的特殊社會環境。多年打擊犯罪的經驗,使局長陶克強、副局長雷於學深深意識到這點,兩人的想法不謀而合,決定把工作重點轉到刑滿釋放人員身上。深夜12點多鐘,新的偵破方案在那間擁擠的招待室內形成了。

5月9日一大早,偵查員們按照新的偵破方案,又分頭行動了。

一摞摞檔案從獄政部門調來了,所有刑滿釋放人員的照片等資料也擺在了桌子上……

劉傑帶著幾十份刑釋人員的照片和其他偵查員一道,深入罪犯勞動現場讓罪犯進行辯認。在磚瓦廠辦公室裡,雷副局長認真地翻閱著檔案資料,不時地在筆記本上抄錄著。這時,一份判決書上的內容引起了他的注意:

被告人孟兵,於1992年9月7日晚,竄至新洲縣電力局宿舍樓,採取翻窗入室的手段,在徐某家用菜刀撬鎖,竊取徐的阿詩瑪香菸一條,茶葉一包(一斤),價值70元。隨後,被告人孟兵又竄至同一宿舍樓李某家,用李家的菜刀撬鎖,在其櫃內、床頭櫃上和床上的棉被中,盜走金戒指2枚,價值748元8角8分,人民幣100元……雷副局長心頭一動,作案手段和“4.26”案件十分相似。

正在這時,從一中隊匆匆趕回的劉傑興奮地告訴雷副局長:“經罪犯陳某辨認照片,25日下午5點多鐘穿牛仔服自稱姓張的青年人,是孟兵。”

這是一條令人振奮的線索。

孟兵,男,19歲,1992年因盜竊被新洲縣法院判刑一年六個月,1993年元月投入到劉家巷監獄磚瓦廠服刑,1994年3月14日刑滿釋放。25日下午5點多鐘,他到劉家巷來幹什麼?明明姓孟,為什麼對罪犯謊稱姓張?孟兵的盜竊作案手段同汪家櫃子被撬的手段十分類似,孟兵的身高1.65米,體態中等偏瘦,符合摸排嫌疑對象的條件,孟兵服刑期間,曾兩次到過汪家,熟悉現場環境……一連串的疑點,全部集中到孟兵身上。

陶、雷二位局長分析認為:4月28日罪犯反映的宜昌姓張的人,經偵查員上宜昌調查,排除了其作案的可能,但張某曾在磚瓦廠服過刑,與罪犯周某關係較好,而周某又是從磚瓦廠調到一中隊的孟兵與周在一起服過刑,可能知道這些情況,因此,他謊稱姓張,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孟兵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事不宜遲!當即決定派劉傑科長帶偵查員徐冰和磚瓦廠管教幹部張吉海等一行六人迅速趕往新洲抓捕孟兵。

5月9日傍晚6時左右,劉傑一行6人趕到新洲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得到了他們的大力支持。因孟兵家餵養著四、五條大狼狗,晚上行動諸多不便,會打草驚蛇,大家商議決定白天動手。

10日早8點多鐘,劉傑等偵查員在新洲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和城關派出所幹警的協助下,直撲孟家,發現孟兵不在,經詢問孟父得知:孟兵3月14日刑滿回家後,4月18日其父給他找了份建築公司的臨時工,19日上的班,23日到武昌買金魚,27日下午2點多鐘回的家。孟兵外出時穿一件牛仔服,腳穿一雙青島產雙星牌鞋。當日,孟兵一早到工地上班去了。

劉傑等人,迅速趕到孟兵勞動的施工工地。工地上,人們正忙忙碌碌地進行施工,偵查員們仔細辯認著每一個人,恨不得一下子認出孟兵,將他一舉抓獲。可搜尋了一遍又一遍,始終沒有發現孟兵的身影。劉傑見不遠處一臺機器旁,一箇中等偏瘦的人手拿鐵鍬正在上土,忙問陪同的派出所幹警:“是不是孟兵?”派出所幹警仔細望了望,肯定地說:“是的!”。曾經當過武警、並在與犯罪分子搏鬥中榮立過個人三等功的偵查員徐冰聽到說是孟兵,便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隻身向孟兵走去,一步、二步……,三十米、二十米、二米……一米……漸漸走近了,在他與孟兵剛剛擦身而過時,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左手迅速一個漂亮的鎖喉將孟兵掀翻在地,不等其明白過來馬上戴上了手銬,前後短短的幾分鐘便擒獲了孟兵。

通過簡短的現場審訊後即依法搜查孟家,查獲了孟兵的牛仔服、雙星球鞋,微型手電筒一支,匕首和三角刮刀各一把,仿手槍式麻醉電擊槍兩支。下午4點多鐘,劉傑等一行6人匆忙吃過早已過時的午飯,就押著孟兵趕往武昌,調查核實孟兵在武昌的活動情況,當他們調查完有關情況,省城武漢早已是華燈齊放的深夜12點多鐘了,而劉傑等6人晚飯還沒吃。

破舊的警車經不起長時間的顛簸,發電機出了毛病,車燈變成了“瞎子”。為了儘早安全地把孟兵押回,司機趙勇憑著過硬的駕駛技術,毅然決定摸黑開車,連夜返回。5月11日上午10點10分,往返奔波600多里的劉傑等6人,順利安全地返回了劉家巷監獄。

局長陶克強、副局長雷於學立刻部署突審力量,制定周密的審訊方案,並親任主審人,與孟兵展開一場善與惡、正義與邪惡的較量。

“你什麼時候從家裡出來的?幾時回的家?”

“我是23日上午從新洲坐車到武昌買金魚的,到武昌後,先到濱江公園,沒有找到賣金魚的人,後又到歸元寺,買了120多條金魚,下午就返回家了。”

“你父親說你出去了四天時間,你怎麼解釋?”

孟兵見自己的謊言被揭穿,一時不能自圓其說,頓時顯得有點驚慌,但很快又鎮靜下來,對偵查員的訊問緘口不語。12歲起就與公安政法機關打交道的孟兵,畢竟積累了8年的反審訊經驗。但是,狡兔鬥不過好獵手。指揮破獲過震驚全省的“7.12”特大槍支盜竊案和“1.19”特大持槍殺人搶劫案的陶克強局長,與曾多次參與指揮並親自上陣破獲多起重特大案件而榮立個人三等功的副局長雷於學,更是經驗豐富。

“23日出來後,到過哪些地方?”

“25日到過沙洋沒有?”

“25日下午5點鐘你到劉家巷監獄一中隊幹什麼?”

“25日你穿的什麼鞋子,穿的什麼衣服?”

一連串的提問,使得孟兵猝不及防。陶局長、雷副局長和參加審訊的偵查員們,針對孟兵流露出的思親思家和求生慾望,及時對其一會兒迂迴包抄,一會兒欲擒故縱。在強有力的政治攻勢下,孟兵黔驢技窮,無法再狡辯抵賴。

經過歷時17小時的較量,他終於繳械投降,交待了其作案經過:4月23日中午,他從新洲乘車到武昌準備買金魚,25日從武昌坐車到潛江廣華寺,當日下午又轉至劉家巷監獄。下午5點多鐘,他竄到磚瓦廠附近,遇到一中隊罪犯陳某,晚上11點左右,他竄到磚瓦廠幹部宿舍樓汪某家樓下,翻窗進入室內盜竊。在用汪家的菜刀進行盜竊的過程中,驚醒了汪等三人,他就用隨身攜帶的鐵錘將三人打死,盜走金項鍊一條,現金六十餘元,國庫券四十元,並從死者汪某手上取下金戒指,騎上汪的“三槍”牌自行車,匆忙逃離了現場。

1994年5月12日早上7時20分。

經過連續15個晝夜的奮戰,狡猾兇殘的犯罪分子終於被智能雙全的幹警揭開了面具,露出了本來的面目,一塊壓在人民群眾心中的石頭終於落地了,幹警們疲憊不堪,但心情十分舒暢,他們用自己拼搏奉獻的精神,贏得了沙洋大地的平安,續寫了沙洋公安局歷史上輝煌的一頁。

旭日東昇,霞光撒滿大地。“4.26”特大殺人案破獲的喜訊似春風般迅速吹遍了劉家巷監獄的每一個角落,吹向了沙洋監獄局的每一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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