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上午买了机动车保险,下午就出了车祸并致死一人。保险公司有理赔责任吗?

黄生君


看了提问者的叙述,保险公司不赔偿属于合理合规,当然法院可能会酌情处理,交强险(国家强制险)这一块可能会产生部分赔偿。但是交强险毕竟赔偿有限。



肇事者这是得多么粗心大意啊??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无视于自己的安全,也无视于其他人的安全,出了事了,又不想承担责。社会风气就是被这些人搞坏的。

现在车险都是可以提前三个月买的,三个月的机会,难道就没有时间去买一份车险吗??即使经济在在不富裕,三个月的时间足够筹到车险钱了。买不起商业险,数百快交强险也买不起吗???难道不怕交警查车吗???


现在车险不但可以提前三个月够买,并且可以约定生效日期,也就是你去年保险失效的是今天今天晚上凌晨。那今年也会在今天晚上凌晨生效。可以做到无空档相接。

如果车辆已经脱保,在续买车险一搬都是投保日晚上凌晨生效。假设是脱保车辆今天买的车险,也是今天晚上凌晨生效!

车险这东西在我国实施多年,从投保之理赔,这个流程已经非常完善了,时至今日,还有交通事故,能发生在车辆脱保期间,真让人无语。



可见肇事者完全是一个没有责任的人。

买车险最后去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去买,虽然能比网上贵三五百,但是一半业务员都会给你把车险条款以及承保责任范围会讲清楚。因为保险条款比较复杂,一般人也不会特别去研究这东西,网上买的车险,往往在不计免赔,盗抢险,自燃险……这些小细节上做一些手脚,到时候理赔的时候就说不清楚。


无常的小跟班


以前交强险和商业险如果不特别要求都是次日生效,交强险可以约定当日生效商业险必定是次日0时生效。交强险现在可能改了立即生效,致死一人恐怕最多只能用交强险的10来万,恐怕车主驾驶员准备大出血了,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看经济发展水平各个省的标准在50多-100万之间!要是交警判全责准备银行卡40-90万吧!


多灯出海


车险在我国一般都是采取零时起保制,也就是说买了保险的次日零时,保险合同中的商业保险责任才会生效。至于你说的那个没有签字这个事情,我就有点儿不太明白,那你的保单是怎么做的?如果是电话投保,那就有电话录音,如果是网上投保,那就有网络投保记录,也就是你点的一大堆同意。如果让别人买的,那你可以去试试,看看保险公司怎么说。但是这个事情,我个人觉得比较悬。

一般新车买了以后,都是当天上保险,第二天才去提车,上牌照。


保险很保险


本人对车险也有一些了解,按照题主的说法,上午购买保险的时候车辆已经脱保,在脱保的时候保险公司出单人员应该会告知车主,车辆脱保,交强险和商业险都可以可以即时起保,有可能是工作人员疏忽,没有给保单进行即时起保,但是如果保险是车主本人购买本人在投保单签字,即表示本人认可保险生效时间,事故放生保险没有生效保险公司拒赔没有问题;如果保险投保单不是本人签字,可以到法院诉讼,法院会支持车主诉求,以保险缴费时间为准,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建议保险到期提前续保,做到保单无缝对接,免除不必要麻烦~


杨帆182758517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又称“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赛生效力的起迄时间。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须承担赔付责任。

【结论】不在保险期间不履行赔偿责任

【回答】客户有没有签字不是客户是否认同保险责任和保险期间的唯一条件,从交易的角度讲客户是否自愿支付保费才是是否认同交易的必要条件!如果客户不是自愿缴费可以理解客户认同保险期间,如果客户不是自愿缴费可以理解合同无效!所以保险期间不存在争议!

【补充】客户购买新车可以选择即时生效(即付款后的整点生效)而非当天晚上0时生效,如果这样选择就不存在这种争议,从这个角度讲,车辆销售方存在一定的告知不明确的责任!


雷坤


这个问题是我提出来的。我始终认为:保险公司应当有要车主签名认可的义务和责任,没有车主的签名,至少可以认定车主并不认可这不是立即生效的保单。因此,保险公司应负有理赔责任。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比车主更懂保险专业知识,在与车主签订保单时,必须让车主签名,方可确认车主对这份保单内容的完全认可。对此,让保险公司负有理赔责任,可以促进保险公司对车主更负责的工作态度,有效预防保险公司对车主的忽悠。(提问者和回答者:湖南省武冈市双牌镇大坝村农民黄生君)


黄生君


保险公司有很多只有利于自己的霸道规定,甚至是陷阱。从不做一点让人感觉通情理的事。比如这个案子,为什么不能让可即时生效部分,比如交强险即时生效。如非坚持生效时间未到,哪到了生效时间保险标的物己灭失,保险公司主动把保费退给人家呗。你不能驴脸一黑,一切都是自己心安理得。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特別慰問一下也不失大企风范吧。


任斯基


不应该赔偿。保险都有生效时间,没有生效凭什么赔偿?至于说车主不知道不知情之类的,又没有人恶意隐瞒,你自己也没有询问,保险公司不可能一点一点给你讲。最重要的一点,上午买保险,下午就撞死一个人,想想都可怕,卖给你保险都不是亏钱的问题,而是保险公司得赔倒闭了!


說謊的阿範


按照你的逻辑,车祸是因为“不知道保单还没有生效”才发生的,要是知道保单还没生效,车祸就不会发生?

车祸会不会发生,跟保单有没有生效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你如果以这种观点去追究保险公司的责任,是贻笑大方的。

你如果真想拿到赔偿款,需要搜集证据打官司,证明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没有告知你保单的生效期限。另一个是卖惨,哭穷。一般而言,有关保险赔偿金方面的纠纷,法院是无理由的偏向于消费者的。


借风飞扬


实际上这就是一个责任问题:在投保时工作人员多问一句要不要马上生效、今天车子开不开,什么问题都解决了!话又说回来,保险公司不应该在这个时间点上纠结,及不及时生效不重要,只要事故发生是在交了保费后真实的,就应该赔,除非真的是客户说了不要及时生效不会马上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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