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總承包”取代施工總承包?龍頭企業沒那麼好當

發展“工程總承包”模式,是近年來建築行業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12月4日青海發佈試點方案,再次把工程總承包提上日程。

相比於之前的施工總承包模式,工程總承包單位要對勘察、設計、採購、施工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並對建設規模、建設標準、投資限額、工程質量和進度要求全權負責。

正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工程總承包企業所承擔的重任,也遠不是施工總承包能比的。要想成為工程總承包企業,就要做好多方面的挑戰。

“工程總承包”取代施工總承包?龍頭企業沒那麼好當

1.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負總責。

如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或施工安全事故,應依法同時對工程總承包企業和具體分包單位 (如有)予 以責任追究;當工程總承包企業為聯合體時,應依法同時對聯合體中的牽頭單位、直接責任單位 ,以及專業分包單位 (如有)予以責任追究,依法予以罰款、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或暫停投標資格。

2.對總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設計、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施工工期、工程造價等負總責。

工程總承包企業與分包企業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承擔連帶責任。主管部門在對工程總承包項 目實施監督管理時,應將工程總承包企業及其項目負責人作為工程建設責任主體,依法監督其履行勘察、設計、施工、採購的工程質量安全和建築市場行為主體責任。

“工程總承包”取代施工總承包?龍頭企業沒那麼好當

3.過硬的綜合實力

工程總承包企業要兼顧項目全過程,因此在資金、人才、經驗上都要有雄厚的積累,同時具有強大的資源整合能力。

就目前來說,我國建築市場上具有工程總承包能力的企業不多,熟悉工程總承包業務的專業人員不多,具有工程總承包核心能力的企業不多。這建築行業的龍頭企業,並不好當。

由於工程總承包模式對清理建築行業混亂的市場關係、減輕主管部門監管負擔、打擊違法發包分包轉包都有裨益,所以主管部門也會大力扶持符合條件的建築企業,幫助其成為工程總承包。

例如青海的試點方案裡就提出:“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企業,打造具有綜合競爭力的建築業龍頭企業,為企業走出去參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奠定基礎”。有實力投身於工程總承包的建築企業,未來收到的回報也會很豐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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