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包裹被盜,網點是否應該擔責?

快遞員包裹被盜,網點是否應該擔責?

快遞小哥對自己的貨物多留個心眼,特別是在上樓送快遞時,車上的物品最容易被人順手牽羊。

這一回,快遞小哥沒有再在雨中哭泣,可他的快件卻真被偷了。所幸的是,昨日,普陀警方已在江蘇海門將四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而快遞小哥所屬公司也表示,在案情具體查清前,快件被盜的損失,將由所屬網點先行墊付。

近期,“快遞員快遞被盜”或“疑似被盜”的消息,往往能引起社會關注,背後折射的更多還是對快遞員這一群體的關心,希望別再讓他們在遭遇意外事件時手足無措,而這更需要法律法規的完善。

損失暫由網點先墊付

11月22日,某快遞一位王姓快遞員在普陀長風地區派件時,發現快遞被盜。當事快遞員隨即向警方報案。據受害快遞員初步估算,丟失快件7個,其中6個包裹的主人已經取得聯繫協商,賠償總價合計約780元。

昨日,經過民警的調查走訪,普陀警方在江蘇海門將張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快遞小哥所屬的快遞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快遞被盜是小概率事件,在案情具體查清前,快件被盜的損失將由所屬網點先行墊付,不會讓小哥承擔。“公司對這類偷盜快遞的行為表示強烈譴責。”

快遞員包裹被盜,網點是否應該擔責?

企業多“以罰代管”

快件丟失,責任該如何分配?快遞公司與快遞員之間的賠付方式,一般根據雙方簽訂的協議,各個快遞公司,甚至旗下加盟網點的處理方式並不完全相同。但從瞭解到現狀而言,絕大多數情況,快遞小哥都會自己承擔損失。

“當快遞員攬件裝車後,他就開始對自己車上的快件負責。”一快遞企業負責人表示,如果運輸過程中,因配送員自身過錯、過失出現快件的遺失,那自然需要配送員自負其責。

具體而言,配送員自身有明顯過錯的情況,如送錯件、行駛途中貨件掉落遺失、未按約定簽收導致快件遺失、未按規定私自放在快遞櫃外等,都需要小哥自行承擔。此外,一些過失行為,按過失大小,快遞小哥也需要承擔部分甚至更多賠償,如包裹在配送過程中,物件的微小破損等等。

相對而言,真正能夠讓快遞小哥完全免責的事項,似乎並不多,最常見的便是“快件被搶、被盜”。

多數企業在處理快件丟失時,大多也遵循“以罰代管”這一觀點。部分市民也表示理解,如今的快件量與日俱增,確有個別職業態度較差的快遞員,肆意隨意派件,導致了損失。“損失自負”無異於給快遞小哥上了“枷鎖”。然而,也正是因為快遞數量的增多,派件情況的複雜多樣,許多時候,不少快遞小哥也有受“委屈”的可能。

“比如和客戶約好放在水錶箱,再三確認,可晚上客戶聯繫我說,包裹丟了,還投訴了我。”一位快遞員告訴記者,雖然企業沒有規定不能與客戶協商投遞,但畢竟是沒有“簽收”,思來想去自己“理虧”,不如自行解決。

“代收也煩,萬一收件人不認,硬說沒有收到,怎麼辦?”一位快遞小哥坦言,類似塞進了快遞櫃,打開卻沒有;放在代收點,卻被人拿錯等等的糾紛,因為事實難以查清,小哥們總是有逃不了的責任。

呼籲法律法規儘快完善

近期,“快遞被盜”或“疑似被盜”的消息,往往能引起社會關注,背後折射的更多還是對快遞員這一群體的關心。“害怕損失由自己承擔”,是許多小哥在快件遺失後最擔心的事。

“快遞員掙錢沒那麼容易,丟件不光要承擔損失還要罰款”、“上樓工夫就被偷,快遞小哥丟件自己掏錢賠”……因為丟件,快遞員既要向客戶賠償損失,又要被快遞企業罰款的案例已有不少。更糟的是,快遞員面對快遞企業,往往處於弱勢地位,他們可能根本沒有任何“議價”的空間,只能接受既賠償又罰款的雙重損失。面對快遞員,快遞企業“硬氣”的動因,正是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

根據《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因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企業依法要其賠償,並需從工資中扣除賠償費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且扣除後的剩餘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但這只是一個大框架,表示企業不可片面將所有損失或風險轉嫁給配送員,但對於哪些損失可由配送員全權賠償,哪些則可以由網點適當分擔,並沒有具體規定,企業或網點的自由度很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雜誌主編周斌直言,只有法律法規真正為快遞員群體撐起了腰,個別快遞企業才不會濫用內部規定損害快遞員的權益。

僅就目前而言,建議,只有請快遞公司規範快遞員送件流程,加強待配送快遞管理,落實專人看管;加強快遞防盜措施,在用於配送的交通工具上加裝防盜與監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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