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為何不處理超標電動車?

EASTDARK末笑


這裡要說明一下,成都早在2015年就開始了對電動車的規範化治理,對全市電動車進行了上牌規範的動作。並定於2018年1月1日起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但在實際執行中,直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對超標電動車採取任何強制措施。在這裡,要表揚一下成都政府,敢於對不合理的規定說NO。

說回到電動車標準,做為一名需要用到電動車的個人來講,我不知道什麼樣的專家制定的相關電動車標準。但我知道這群專家平時一定不騎電動車。在中國來講,讓一群不騎電動車的制定電動車標準。這不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嗎?限速、限重、加裝腳踏=安全??這是一個什麼樣的邏輯?這樣的專家是來搞笑的嗎?那為什麼不把汽車禁了?那東西又重又快又佔地方,還汙染環境。高速路上一出車禍非死即重傷。為什麼不把小汽車禁了,馬路上如果都是電動車,那還會有啥嚴重的安全問題?

關於道路安全問題,管理的核心永遠應該是對人的管理。電動車只是功具。它的安全標準,應該是制動靈不靈、輪胎抓地穩不穩。騎車人相應的安全裝備比如頭盔等是否有按要求佩戴。騎行時有沒有違法駛入機動車道,過路口時有沒有按交通信號前行。這才是治理的重點,也是問題解決的真正辦法。一輛山地自行車,隨便騎到30公里/小時,一輛電動車才25公里/小時。你讓那些外賣小哥、快遞小哥怎麼生活?

當然雖然制定了相應的標準。但真正執行能否落地,還是一個未知數。不合理的東西不會長久的。這個我們可以走著看。


淡茶一杯論古今



不是不處理,而是怎麼處理。

早於2016年成都市既已制定了《成都市電動車管理辦法》,並於2018年1月1日實施“超標電動車全面禁止上路”的規定。

不過,任何政策的執行都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而不能一刀切。正如在一位成都市民寫給市長的建議信中說的那樣:

“成都市的大小電動車、摩托車銷售商家均有出售超限車,道路上更是絕大多數電動車都是超限車,老的政令根本無法實施,也在電動非機動車使用者心中形同虛設,交通執法人員總不能永遠像打游擊一樣執法,每天抓幾個運氣差的非機動駕駛員處罰了就過了,對社會治安和諧起不到任何作用,也有違政府的本意。”

平門知事認為,成都之所以沒有在短時間內強制禁止“超標電動車”,應該是看到了“快遞小哥、上班族、城管、交通警察、國家公務員、及低碳出行者等,無處不在,電動非機動車……效率高,……也彌補了公共交通的不足,城市始終在發展,而城市的中短距離出行一直是每個城市都要面對的方式”。

“電動非機動車確實有一些不安全因素,但絕大多數因素都是人的不安全因素,機動車也有不安全因素啊,任何影響因素在兩者間豈不是都一樣的。”


那麼,與其治理“超標電動車”,不如嚴格加強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規範電動車的生產、銷售管理。


試駕盟主


我就是成都人,2015年時要求超標電動車全部上牌,2018.1.1日超標電動車不準上路,現在沒有禁止上路,為成都政府一個大大的贊。其實電瓶車不管是超標不超標,出事故的原因是人不是車。我騎了10多年的電瓶車,覺得現在電瓶車的標準不符合現狀,限寬.長可以不能限重,車子重穩定性好,還有限重為生產廠家節約成本,受傷害的是消費者,25碼的速度太低了,40碼還差不多,有些人特別是專家覺得40碼太快了,實際騎過電瓶車的人都知道40碼騎行是安全的。電瓶車經濟環保,應該大力推廣,不應該限制,出行安全要管的是人而不是車。以前沒有電瓶車的時候車禍也經常發生,難道以前的自行車速度也超標。


鄧尚武


就是一道簡單的四則運算題,小學生都能搞得很清楚,來來回回的說。

成都現有的機動車保有量是452萬輛,全國居第二名,只低於北京首都。現在的交通狀況是什麼情況?大家都看得很清楚,現在限行只是五限一,以後還可以二限一,單雙號。

成都現有的電瓶車保有量是500多萬輛。也就是說,之所以現在還沒有搞到要2限1的地步,這500多萬輛電瓶車是有一部分功勞的。如果500萬輛電瓶車被限行,那麼有一部分會轉換成符合規則的小電瓶車。有一部分會轉換成乘坐公交車和地鐵。還有一部分就會轉換成汽車。

我們假設只有1/5的人換成了汽車。也就是新增一百萬輛汽車。按每輛車四米計算,就是排起來有4000公里長的汽車。按雙向八車道計算。需要500公里長的公路。二環路加三環路是一百公里。一繞和二繞兩條高速公路加起來是300公里。合計400公里,也就是說,新增的100萬輛汽車,把二環,三環,一繞,二繞全部排滿,都還剩一百公里。

所以大家不妨猜一猜,如果限制電瓶車,成都會不會超過北京成為全國機動車保有量的頭把交椅?


摩零兩可


為什麼要處理超標電動車呢?既然廠家能生產,別人能按規定的騎,那有什麼不妥當嗎?



難道非要像sz某市那樣一刀切,把所有的電動車全部扼殺在搖籃之中嗎,不近人情的執法,是會被人唾棄的。

記得是三年多前吧,成都確實有過,給你三年的期限,叫你把超標的電動車,在這三年當中處理掉,但畢竟執政者也一茬換了一茬,人走茶涼,所以現在沒有及時的處理這件事。

電動車與行人,以及機動車搶道的事情時有發生,這個行為的確令行人與機動車駕駛者討厭,如果能夠規範電動自行車,比一刀切,更具有人性化。

小編以為電動自行車,它既沒有汙染,又能解決城市機動車數量,只要是按照規定來行駛的話,也算是城市的一道風景線。好啦,小編,今天就為您介紹到這裡,希望有機會下次再接著討論,大家有什麼意見,請你在下面一起討論,謝謝!


見解派


今年四部委公佈電瓶車標準文件中,就要求各省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管理措施,至今成都都未出臺正式文件,並且15年的臨時牌照已過了三年的有效期,等於一塊廢牌。但現在交警還時不時的查牌罰款,又沒有違章,憑啥罰五十。應該罰那些違反交規的人嘛。


手機用戶12209894976


為什麼要處理電動車,成都市是全國第二大外賣城市,是第二大機動車保有量城市,是常住與流動人口第四大城市,全國第六大互聯網新型城市,人均gdp全國排名第十二位,處理了電動車,經濟和人口消費市場必定會處於下滑態勢,好不容易騙來的人口都會被迫清理出去,處理電動車必然得不償失


烏海青龍


電動車的出現,確實繪工人朋友上下班,農民朋友下地勞動,走親訪友,銷售農副產品和購買農資化肥等帶來了巨太方便,也符合目前國家提出的節能,環保的政策,確實不應一禁了之。大家試想,禁了電動車,勢必會購買小汽車,摩托車,與節能環保不是背道而馳嗎?並且電動車為大多數人們的出行提供了方便。如果說電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亂停亂放,那就需要我們的管理部門出臺一套措施,來規範駕駛人員的行為,如果一禁了之是懶政行為,也是與廣大人民群眾的需求不相符的。


一介布衣21981097002


成都這些年來為了城市的發展,為了城市的潔淨,同時也是為了減少成都市的很多亂停亂放,佔用人行道停車,街邊隨意停車的情況,同時為了緩解成都市的道路交通的擁堵狀況和減少成都市交通事故的發生的可能性也是花了很多的心思,花費了很大的力度,先是相繼實行了單雙號限行和禁止摩托車在城區騎行,的確也起到了不錯的效果,但是說到這裡了,可能很多朋友就會問了成都為什麼不處理超標電動車呢?其實我想可能是大家理解錯了,成都市並不是不處理超標電動車,而是已經給出了相關的告示,很多還在使用的超標電動車已經被處理了,剩下的一部分因為量很少,並且基本上都被各個持有者放在了家中,想要強行帶走處理也不合適,所以只要他們沒有使用這些超標的電動車,一般來說就不會予以處理,所以並不是成都不處理超標電動車。


綿陽吃喝玩樂


處理超標電動車?個人認為是流氓強盜行為,無異於地主惡霸強佔土地。新政實施,政府有權控制超標的車輛進入市場銷售,對已存超標車強制處理涉嫌侵犯個人財產。對於電動車不在禁而在管,強化守規則意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