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所有人都說和自己無關,當事人自願承擔一切責任,這時按照法律應該怎麼辦?

夾竹桃神


要看刑事還是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有一方當事人自願承擔所有民事責任,法律是會支持的,這時候可以直接進入到調解程序解決糾紛

在刑事案件中不是你說自己承擔就可以自己承擔的,刑事案件的結果可能是會對人身實行刑罰的,司法機關一切判決都要以證據為標準進行判斷,並且如果最後行為人並非該當事人,司法機關可能對他進行追責,可能因違反司法活動等行為而構成其他違法犯罪(也就俗稱頂罪)


法律之工


【誰說都不算,法律說了算!】

說與自己無關,還是說責任都是自己的,誰說了都不算,法律說了算。

無論是刑事還是民事責任,認定責任的最終標準,是綜合所有證據,還原出案件事實,根據證據還原出的事實,是誰的責任誰就擔責。當事人陳述很重要,但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的證據。

換句話說:不承認這事兒和自己有關,但別的證據能證實有關,最後也得擔責任。說責任都是自己,通過調查發現不是你乾的,不用擔這件事的責任。但是,提供虛假證言或者包庇他人的責任跑不了。

總之,有事兒別躲事兒,好漢做事好漢當;沒事兒別扛事兒,江湖義氣害死人!




黑貓警長之矯情包子


這種情況,民事上和刑事上處理思路不一樣。

民事上,如果所有當事人無異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法官也不會禁止,就是說可以。但是如果有人反對並且有證據支持,那不用說,反對有效。

例如,甲乙酒後,車主甲默許無證且醉酒的乙開車,結果撞傷丙,所有賠償大約四十萬。甲說,乙開車肇事,應當他負責。乙說,所有的事與別人無關,我自己賠。但是受害者丙知道乙根本沒有賠償能力,所以他反對乙獨自承擔賠償責任,堅持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承擔連帶責任,法庭審查相關證據,支持丙的主張。當然了,如果甲乙都有足夠能力賠償,丙一般也不會反對。

刑事案件,在公訴方已經大致瞭解案情的時候,無論誰承認責任或是否認責任,都需要有證據支持。公訴方認為甲乙丙合謀殺人,並提出來偵查階段獲得的證據。甲想自己攬罪,必須要有證據排除乙丙的犯罪事實,乙丙要想否認公訴方指控,也必須拿出證據證明自己與本案無關或不夠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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