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一個愛過的人需要多久?三個星期?兩個月?還是一年半載?又或者,永遠也忘不掉。你給自己找藉口:不是說世界上最幸運的愛情,莫過於失而復得嗎。
很多人都有跟前任複合的念頭,因為每一個前任,都曾是最合適的人。前段時間,微博上有一個很熱的話題:#給前任發一句我想你,你會收到什麼樣的回覆#
如果給Ta發“我想你”,會得到怎樣的回覆呢?來看看網友的回覆吧~
收到這種回覆的人估計不少…
兄dei,什麼小說讓你看的如此心潮澎湃~
渣男,活該單身!
也不見得所有的的回覆都如此emmmm.......
這哪裡是告訴前任“我想你”,明明就是小情侶的秀恩愛日常:假裝是已分手的前任虐倒一群單身狗
雖然擁有重頭來過的機會難免讓人羨慕,但是有勇氣發消息的人,都是知道對方還愛著自己的吧。無數的評論裡,又有多少個心碎的人被淹沒,她們不敢發那條消息,因為她們心裡很清楚,自己跟那個人再無可能。
生活不是電視劇,不是兩個人驚天動地尋死覓活最終還是在一起,更不是一方會永遠永遠無條件的付出與給予。
以前我一直覺得這個世界最遙遠的距離,是我們明明相愛卻不能在一起,但是後來,我遇到過,愛過,才想明白,這個世界上最遙遠的是,我們在一起過,我卻丟了你。
如果彼此還深愛著對方,不妨發一句“我想你”來試著挽回自己的愛情。如果再無感情,最好的狀態便是相忘於江湖,從此山高水遠,我們各自安好。
我們每個人每天都在錯過,只是有些人有些事錯過了便錯過了,我們依然可以抬頭挺胸繼續驕傲的過日子。但還有一些人,一旦弄丟了、錯過了,就好像是硬生生地割掉了身體的一部分,讓人好長一段時間內生活不能自理。
曾經的海誓山盟還回響在耳旁,曾經的甜蜜親暱還點映在腦海。
分開了,是朋友?是仇人?亦或是複合?
可無論怎麼改變,你終將成了我記憶中“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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