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新規,從明天起將影響你我的生活,快來看看吧

“掃黃打非”舉報獎勵最高可達60萬元、軍人依法優先出行權益將得到保障、惡意透支信用卡超5萬元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2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規將影響我們的生活。

全國性法律法規

“掃黃打非”舉報獎勵新規公佈:最高獎勵60萬元

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四部門,聯合修訂併發布新的《“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新《辦法》對全國“掃黃打非”舉報獎勵制度進行全新規範,細化、完善了“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範圍、獎勵標準、獎勵程序與監督等內容,新《辦法》將從12月1日起施行。

新《辦法》詳細規定了舉報有功人員獎勵標準的十一種情況,提高了相關獎勵標準。如:舉報非法出版活動的,最高獎勵可達60萬元;舉報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會公德的網絡信息和網絡應用,最高獎勵可達5萬元。

全國道路客運提供“軍人依法優先出行”保障

根據交通運輸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保障道路客運領域軍人依法優先出行權益有關事項的通知,12月1日起,全國汽車客運站、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者應當在購票、安檢、候車、乘車等環節對軍人提供優先服務,隨同軍人出行的家屬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

惡意透支信用卡超5萬元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8日公佈並將於12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釋,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將被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這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修改〈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還規定,惡意透支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該司法解釋明確,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即為刑法規定的“惡意透支”。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時尚未歸還的實際透支的本金數額,不包括利息、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新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12月1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9日交通運輸部發布《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 617) ,標準包括7個部分、600多頁、40多萬字,內容完整、系統性強。該標準將於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2018版《規則》相較於2004版在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方面更為標準化、規範化和系統化。

新《規則》從危險貨物的一般要求、運輸豁免、多式聯運、人員培訓,到危險貨物分類、包裝、標籤、託運程序,再到運輸作業要求、裝卸操作要求,包括散裝/罐式運輸裝卸條件及作業要求都進行了明確規定。《規則》增加了危險貨物運輸條件豁免、國際多式聯運相關要求,完善了人員培訓要求,細化了各參與方的職責和義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