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有親屬說結婚要彩禮是賣女兒,怎麼有禮貌的回懟她?

樂呵呵的小傻妞




西門觀點:女方可以這樣回懟男方家親屬:如果讓你家小夥子入贅我家,孩子將來姓女方姓,一分錢彩禮不要!

但話說回來,根據南方家庭情況,適當要一些彩禮不算買賣婚姻,但如果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一開口就是十萬二十萬甚至更多,那就可能存在買賣婚姻了。

結婚彩禮是中華民族遺留下來的一種風俗,與之相應的還有女方的嫁妝。所以,不能女方一提彩禮,男方就說是賣女兒。

彩禮的多少要根據男方家庭經濟情況而定,一般是雙方在第三人(就是媒人)的協調和見證下,協商好的。如果協商不好,就可能影響婚姻的進行。

這家小夥子結婚,其親屬之所以說‘’結婚要彩禮就是賣女兒‘’,可能存在兩種情況:



一、這個親戚蠻不講理,或者自己沒有女兒,都是兒子,都面臨著鉅額彩禮問題,所以,提起女方要彩禮,尤其是高額彩禮,就非常氣不打一處來。

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能說人家女方要彩禮就是賣女兒。人家女兒也是人家父母十月懷胎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又辛辛苦苦養了二十幾年,現在就要成為你家人了,為你生兒育女了,要一點辛苦費就是賣女兒?

要想公道,打個顛倒。如果你生的不是兒子,全是女兒,你能一分錢彩禮也不要麼?即便你能做到,那是你不是人家。

再說,人家姑娘嫁給你兒子,生下孩子姓男方姓,為男方傳宗接代,如果讓你兒子入贅女方家,生下孩子隨女方姓,一分錢彩禮也不要。



二、有可能女方家要彩禮太多,男方出不起,才使男方家親屬說出這種話。

如果是這種情況,雙方最好是經媒人從中協調,將彩禮的多少讓雙方都能接受為好。

無論是彩禮還是嫁妝,其目的都想讓小兩口婚後日子過得幸福,,彩禮要多了,讓男方債臺高磊,你女兒婚後能過好嗎?

所以,沒有必要在這個問題上產生矛盾,導致一對新人喜事不喜,還沒結婚就矛盾重重,那婚後日子怎麼過?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男方家有親屬說結婚要彩禮是賣女兒,怎麼有禮貌的回懟她?

男婚女嫁,男方給女方彩禮是一種普遍現象,現在就來看看彩禮究竟是什麼意思。

在古代人們對婚姻是非常重視的,對女方來說,女兒有了安身之處;對男方來說,能夠傳宗接代。為了表示對男女婚姻的重視,制定了一整套旳理法,包括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其中納徵就是現在說的彩禮。

在古時候,彩禮也叫聘禮。是男女在締結婚姻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程序,男方給女方送聘禮,是表示對女方的尊重和對女方父母的感激;但彩禮的數量,男方會根據自己的家庭情況來決定彩禮的數量,女方不會要求數量。女方接受了彩禮就證明女方家庭同意了男方的請求。人們看重的是納徵這個程序,而不是納徵數量的多少。

納徵完成以後,如果男女雙方出現反悔現象,男方反悔的,女方不用退回彩禮;如果女方反悔,則必須把彩禮退回給男方。

彩禮作為一種風俗流傳到現在,也無可後非;結婚前男方給女方彩禮,表示對女方的尊重,和對女方父母的感激也符合人情。但從男女平等這個觀念來看待這個問題,彩禮在締結婚姻過程中的存在,與男女平等就有些相悖。

現在,許多地區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禮,更違反了彩禮的原本意義,扭曲的婚姻。同時這種現象也是違反婚姻法的。

至於題主問,結婚要彩禮是賣女兒,該怎麼有禮貌的回懟?如果你真正理解了婚姻,瞭解了彩禮在婚姻中的意義,就不會問這樣愚蠢的問題。

同意我的觀點,清點個贊;對您有所幫助,請多關注。謝謝!


老農說鄉村






駱正興945


結婚要彩禮,這是從古至今一直延續下來的風俗習慣,在古代稱之為聘禮,是對女方父母把自己女兒撫養成人的一種答謝方式。

彩禮沒有該不該要一說,只有要的多少之分。結婚是兩位年輕人情感結合的大喜之事,實在是不應該讓金錢改變了其性質。但也不能光拿情感說話,彩禮還是要根據男方家庭經濟實力的強弱適當的拿出來的。

彩禮已經成為女方家庭向親朋好友炫耀的一種方式,它代表著女方顏面,彩禮越重,好像就能夠讓女方倍感有面。其實婚禮過後,百分之八十的女方父母都會在彩禮上再加上一筆錢,來表示自己對女兒的疼愛,把錢返回到男方。

彩禮現在已經成為女方父母為自己女兒謀求幸福的一種手段,能多要點彩禮,女兒婚後的小金庫裡就能夠充盈一些。天下父母為兒女,可憐天下父母心。

因為要彩禮,男方家的親屬是賣女兒,這話說的有些過分,而且有些想毀了這樁婚事的嫌疑。你一句話說的好像大義凜然,但你有沒有想過,如果這話被女方家聽到,很有可能就會取消這場婚禮,拆了這對有情人。

現在中國正在受到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所帶來的惡果懲罰,男女比例失衡。現在是一家養女百家求,有女不愁嫁。而且彩禮也是越要越多,已經超出一個家庭的收入標準,確實是有些過了。

現在想娶個媳婦而不想花錢,是不大可能了,有的甚至是有錢都很難娶到媳婦。

所以,不要鹹吃蘿蔔淡操心,說些有害無益的話了,不要善心做惡事,壞了人家有情人的婚姻。



苦心禪


彩禮是習俗,不是婚姻法規定,兩個成年男女雙方組織家庭,按理說父母沒有這個義務一定要為你倆的小家庭一切都準備就緒,有,就多給點,沒有,你讓父母砸鍋賣鐵背一屁股債,媳婦是娶回家了,可這以後的日子也不會甜到哪裡去,老人家天天看你,就如同看到債主,他們的心情能好嗎?從一開始孃家對夫家的態度就決定未來夫家對你的態度,你在孃家生活20年,而你在夫家就算活到80歲,也要生活60年,如果不知道角度轉換,一直把自己的家當成婆家,不把自己當家的主人,你永遠只是一個外人……父母生養了你,贍養是你的責任,但真的不提倡以賣的形式嫁女兒,相信明事理的父母一定不會這麼做


mmaxf


男方親屬說要彩禮是賣閨女,還要禮貌回懟?這個話題很沉重。

一般情況下,女方收點彩禮是合情合理,合心合意。無可厚非。也不存在分歧,也就沒有了回懟。

上遡到千百年前就有這個風俗,那時候叫聘禮。這個沒有數額規定,窮人家肯定出不起金山銀山。富家人講求門當戶對,就是半斤對八兩,縣官的千金不會嫁給泥腿子。富商官吏和窮苦百姓打早就尿不到一個壺裡,更別說婚配了。

彩禮的多少應該是量力而行,女方也要適可而止,要天上的星星肯定沒有,要下一褲襠債也是折磨!畢竟都奔著幸福來的。

我們這兒的彩禮大有瘋長趨勢,上些年萬里挑一,再就是三萬八。這都有講究噠。萬里挑一就是最好的意思,三萬八就是三家一起發。現在大概可能也許是八萬八?至於怎麼解釋不是很清楚。再有就是萬紫千紅一片綠,更是莫名其妙。

怎麼回懟呢?養閨女不容易,也不能赤手空拳把閨女娶走吧?那樣男方也過意不去。這事得坐在酒桌上,端著酒杯慢慢商榷。畢竟撕破臉都掛不住!


一滴水978


這話顯然有些過了,更像是說氣話。儘管彩禮是中國的一種婚俗,在過去那個年代來講,略微表示一下,有那麼個意思就行了,主要看人品和出身。再說過去孩子多,往往弟兄好幾個,姊妹好幾個,早嫁出去幾個,父母也能減輕點負擔,清淨清淨,所以不會考慮那麼多,只要女兒同意,這事基本就成了,可是現在卻截然不同了,現在大多都是獨生女,從小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啊,從小到大可是受不得一點委屈啊,女兒的幸福,就是父母的快樂,女兒將來的日子過的好不好?會直接影響到父母的心情。

不過現在的彩禮確實也高得離譜,到了已經讓很多家庭承受不了的地步了,遠遠超出了當地的人均收入水平,有點強人所難的味道了。他們具體是怎麼想的,有些細節我們不得而知,出發點肯定是好的,希望女兒衣食無憂,所以有時當父母的會考慮的非常細緻,畢竟是過來人,有這方面的經驗。我分析多要點彩禮,無非是考驗男方的家庭狀況和經濟實力,如果男方很痛快,那說明家庭條件很好,可以把女兒放心的交給他,如果在彩禮這塊絆了腳,女方父母就覺得男方家條件不咋地,心裡添堵,然後就開始猶豫了,甚至疑心重的,可能覺得男方有錢不捨得往外拿,誠意不夠。

另一方面可能也會考慮到,現在婚姻法跟過去不同了,如果白首到老怎麼都好說,一旦將來離婚了,婚前是誰的房產就歸誰所有,除非是婚後的共同房產才能按情況進行分割,不然將落到兩手空空一無所有的境地。離婚後如果再帶一孩子回到孃家去,有工作還好點,如果沒有工作,等於又多了兩張嘴吃飯呀,這個負擔有多重?並不一定說,女方父母全都是貪財鬼守財奴,結婚以前再說好聽的沒用,這樣承諾那樣承諾的,主要婚後如果你真心對待他們女兒,當你們困難了,老丈人、丈母孃會熟視無睹嗎?!


海島鵝卵石


你說,得先試嘗一下,合適就買



珠寶資深市場總監


不是賣女兒,彩禮是女孩自身不完美情況的一種補充,女孩父母對自己的孩子產生自卑、自感配不上男方,本身很低級的女孩只有高要彩禮才能體現女孩的尊貴,彩禮要的越高的女孩表明自己越……越讓人看不起。

彩禮其實是做給別人看的,人的生活不是給別人看的,只要有真情,何必在乎別人的想法。

只要男方有能力,三觀正,百裡挑一,不要或少要為上策,

放下攀比虛榮,會更加快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張寒宇47877205


要啥禮貌呀!直接懟她:買不起就別說廢話!我們會找到買的起人家的!中國那麼多老光棍,大把搶著買的!缺胳膊智障的都供不應求,何況我家這全須全尾的大姑娘!!保證男方立馬歇菜,要多少彩禮給你們多少,婚後婆家人要是敢對姑娘不好,就離婚接回孃家,還能再弄一回彩禮,真是想想都覺得生姑娘太划算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