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放棄深愛的人,不再思念著他?

蘇廣龍


因為彼此之間有相互吸引的地方,所以走到了一起,因為喜歡對方,慢慢的才愛上了對方,愛上一個人很簡單,放棄一個自己愛的人很難,更何況放棄自己一個深愛的人,只能說是難上加難,在愛情裡面有很多選擇,你們偏偏選擇了放棄對方,這也是雙方都不想看到的結果,因為愛所以思念,因為愛才難以捨不得,因為愛才難以忘卻,因為愛才難以放棄。也因為愛,所以放棄一個深愛的人,不再思念他,是一件非常難的事。




深愛一個人,想要放棄他,不再思念他,其實你應該想過,自己是做不到的,因為深愛何來放棄。深愛一個人如果你選擇了放棄,那麼註定你會過上一段傷心難過的日子,如果你想思念他,就註定要管好自己的心。首先你要跟對方斷絕所有聯繫,這樣才有可能,如果這都做不到,我勸你放棄忘了他的念想,儘量讓自己每一天都充實,很忙,忙到沒有時間去想,當然這些我不敢肯定有用,都說時間能忘記一切,但是我覺得並不是很管用,你也可以嘗試去試一下,但是在這個過程中,無論多難受,多煎熬,你也要挺過來。



放棄一個深愛的人,說實話真的很難,不再去思念對方,這個前提是你必須要放下對方,但是那麼深愛,怎麼能輕易放棄了,如果放棄了怎麼談得上深愛呢?在面對這種事的時候,其實走一步看一步,未嘗不是一件壞事,把那些事都拋開,就這樣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也許過不了多久,雖然可能忘了吧,但是可能再次想起來的時候,自己的心不會再痛了。


北街未雨綢繆


放棄自己喜歡的人,是一種擁有山重水複疑無路的絕望和無助,在他的身上看不到一絲愛意,縱使你熱情似火,用自己一顆火熱的心想一點一點將他悟熱,可到最後都只是徒勞的一廂情願,他給不了你想要的未來,更無法兌現愛的誓言,他的世界根本容不下你的存在,你所卑微得如塵埃的愛情被他肆意的踐踏,心如萬劍穿心的的撕心裂肺,愛一個人愛到極致遍體鱗傷,自己傾注了所有的真情實意,可終是一場空,愛有多深傷就會有多深,他的心早己走遠,而你還在拼命的拉住他的手,那是無數次掙脫的手,你又無數次的拉回,耗盡你全身的力氣,終無法讓他對你有片刻停留,心不在你那,留住人又能如何?放開他也許是對自己的一種解脫,是為自己找尋的心靈的出口,愛真的要給對的那個人,要兩情相悅,琴瑟和鳴方能奏出最悅耳的樂章,一個人獨舞終會以悲劇收場,所以還是要懂得對方的心語,愛就要彼此真心相待,不愛就要絕決分手,讓自己能快刀斬亂麻般斬斷情愫,讓驛動的心有停泊的港灣。努力豐盈和美麗自己的心靈,讓自己由內而外煥發自信風彩,做一個上善若水靈魂有香氣的女人,你若爛燦清風自來,你若輝煌自帶光芒!讓自己整裝待發,去追尋屬於自己命中註定的他!





寧靜以致遠888816666


人的一生中能遇到一個彼此相愛的人,本來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有很多人終其一生也遇不到彼此都深愛的人,這種愛是緣,更是劫。如果是在錯誤的時間,彼此都有了家庭,這種愛只能深藏於心,彼此隱忍,選擇放棄。不能因為愛而棄婚姻家庭而不顧,這種愛太自私。婚姻更多的是責任和道義,為了所謂的真愛,去傷害另一半和孩子,將會在後悔和內疚中渡過。如果這種愛是以傷害雙方的家人和孩子為代價,愛成了一種傷害,請及時抽身,繼續下去不僅體無完膚,雙方家庭也會土崩瓦解。選擇放手,過程很痛苦,真正彼此深愛的人放下一段感情真的很難,只要忍住聯繫,時間久了慢慢地就淡了。忠於婚姻,止於激情!放過自已,走出來你會活得更輕鬆。


灰燼萍


這個問題說起來難,其實也不難。

先說一下為什麼要放棄深愛的人,我想原因可能有很多,我不知道你糾結或者掙扎了多久,但這一定是個艱難而痛苦的決定。

正是因為愛得深沉,所以想要忘記就變得很難。

一個人究竟有多久才能忘記另一個人,也許10分鐘也許一輩子也忘不了。我能告訴你的,是暫時讓你不去想他的方法。


1.去陌生的地方旅行

好奇心和別人的生活,會很大一部分吸引你的興趣,從而讓你不在沉溺於想念對方的狀態。


2.努力工作或者學習

都說情場失意,職場得意。讓工作和學業來得更猛烈一些吧!


3.和朋友聊聊不妨哭一場

應對痛苦最好的解決方法不是壓抑,而是適度釋放。找一個出口,和朋友喝喝酒,唱唱歌聊聊天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我帶爸爸看世界


如果還深愛著,可以嘗試主動找對方,也許對方也還在深愛著你。

如果你心裡清楚兩個人是沒有可能的,那我建議放棄。如果說怎樣去忘掉對方,我想是沒有必要去忘掉的,畢竟深愛過,無論這段感情是好是壞,它都是一段記憶,都讓人成長,是過去留給你的禮物。

其實,當親的兩個人分開時,真的需要時間去適應,當你身邊只剩下你自己,下班時不在有人陪你吃飯,逛超市也是自己一個人,他的備註也從親愛的改回了名字,這樣的感受需要一點點去適應,因為對方真的在心裡住了很久很久,如果,沒有這樣分開,可能會住一輩子,把一個人從心裡拿出去,真的需要時間。

有句話是這樣說,“忘記一個人最好的辦法不過是時間和新歡”。

忘了一個人,時間和新歡,你會選擇哪個?其實不管是選擇哪個,都只是放手的一手形式,誰都不可能轉身時沒有遺憾,誰都不能裝作什麼事都沒有發生,愛情就是有這樣的力量,它美好時,你會無所畏懼,當它消失時,你又無能為力,這也許就是愛情之所以美好的原因吧。

不管你經歷過哪種愛情,你忘了也好,你忘不掉也罷,你要記得你愛過,就足夠了。



薄言博語


既然深愛著,那麼為什麼要放棄呢?我想問出這句話的人一定經歷過一段刻骨銘心,但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又不得不放棄。首先我想說我也有一個深愛而不得的人,我想我會比較有權利回答這個問題。

我愛她五年而不得,輸給了一個認識她幾個月的男人。但就是這樣我的內心還存有一絲幻想,跟她保持著聯繫。後來啊,我覺得我不能再這樣低沉下去了,又重新開始了一段戀情。我很愛她,她也很愛我,但是我深愛的那個女孩的身影還是偶爾會在我心裡閃現。我迷茫,我痛苦,我自責,迷茫痛苦著忘不了她,自責著自己對現在愛情的不公。

我嘗試過各種方法要忘記,可是我越努力,她的身影卻在我腦海裡越來越清晰。於是,我想既然忘不了她就讓她就在我心底深處吧,就像一個盒子埋在心裡。就當做是年少時的一場夢吧。隨著心態的轉變,我慢慢的可以正常的面對我深愛的她。慢慢的,她在我眼中不再那麼特別,慢慢的再次面對她時可以微笑著點頭致意。我發現我可以放下她了。

所以,放不下的就不要硬放了,忘不了的就不要硬忘了,不然總會害人害己。時間總是一味治傷的良藥,雖然緩慢,總會持續的撫平著傷口。

既然提問者那麼愛他,就不要硬是放下這段感情,不然總會被自己的強硬所傷,讓他更深的留在自己的腦海裡。放不下,忘不了就把她放在心裡,當做年少時最珍貴的記憶。若干年後,再次拾起時,也許你會會心一笑,也許會長嘆一口氣,但不管怎樣,都是珍貴的回憶。

希望我的回答會對大家有用,如果大家對我的言論有異議的話,也歡迎大家指正。


知更貓


放棄深愛的人一定很痛苦,內心是矛盾的。

如果你不想思念著他,可以投入到下一段感情裡,這樣很容易忘掉他,自然就不會再想他啦。

或者興趣轉移,可以多看書,多看報,少吃零食,多睡覺(✺ω✺)




我是「開心小點點」😀ོ,

你的快樂就是我最大的追求,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同時也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可以點點關注,

謝謝(◕☋◕)❃(✪ω✪)(⁎⁍̴̛ᴗ⁍̴̛⁎)(,,•́.•̀,,)

熱門兼職


深愛的人是深嵌在心靈裡的人,說要放棄,應該必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放棄能夠做到,但不再思念應該不會那麼容易做到。

深愛之人入了心魂,如果不能在一起相守相伴,終是件非常痛苦又殘酷的事,就如《廊橋遺夢》中的弗朗西斯卡與羅伯特的愛情那般深摯那樣入魂,但卻終得分開,放棄,但卻不會不想念不思念。深愛的人也是人生中可遇而不可求的人,緣深分淺,若只能放棄,那


就無奈放棄,但終會讓那思念伴隨終生。

但那傷痛會隨時間的流轉,而被你慢慢悟透的,歲月流逝,它會把那分痛變得淺淡一些。感情在人生中固然重要,但畢竟也不是生活的全部,時間的拉長,繼續的生活會輕了那思念的痛,而讓你感到那也是生命中的一分美好。


a夢美兒


既然深愛,幹嘛要放棄。如果是我,我就不會,能那麼愛上一個人,有多不易。且不說自己付出了多少,單單是因為這深愛,都已經刻入到骨子裡去了,是能想剔除就能剔除的嗎,不要強迫自己忘掉,如果真的能忘,你早就忘了。幹嘛這麼為難自己。忘不掉就不忘。沒有什麼是時間解決不了的。

真的是這樣的,這輩子能有一個可以讓自己那麼深愛的人,何嘗不是一種幸福呢,儘管這幸福是苦的。把他好好珍藏在心裡吧,在你開心的時候能想到他。在你難過的時候可以想到他。

嘿嘿,如果心有靈犀,想他就去見見,又未嘗不可呢!活著這一輩子,不容易,何苦為難自己呢,誰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下輩子~~


我不是笨蛋啊


如何放棄深愛的人,不再思念他?如果放棄思念,你會聽到自己心碎的聲音,你會自責內疚懦弱,你會對所愛無奈掙扎,內心無比嘆息,輕輕說一句,不比輕言放棄,如果你感覺到了對方優秀,刻骨銘心優雅,流入心扉的溫暖,請把這一切溶植在腦海血液循環中。許是深愛得到的正能量,擦身而過,我們追過放棄過,不應該僅僅是人格的模樣,更多是失去過的奪目背景,還有一米陽光投射遺留給自己。哄哄自己,痛著的記憶,和假想中悔恨。其實一個人走遠,送給你是成長,思念是一種假設。假裝的心痛,希望內心原諒自己失誤。


人生沒有失戀,永遠待戀。放棄深愛的人,是為勇敢找回自己。路人茫海,做人不是為了懂別人,一個不咋懂自己的人,放棄和擁有,都會是時間短暫定格。

人生路要有大寫意,走過森林不會是染一身綠,是草要有地生存。是樹不要獨於林,是小鳥要依林,大鳥就要當獨俠。找到一個夥伴不易,人生誰人不湊合。其實走過路過,許是放棄和湊合一個命運,關健是存在心裡平衡。不想去思念一個人,就要走出這片林地,看看周圍的樹,是否也偉岸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