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員工“2N”的經濟賠償金後可以隨時辭退員工嗎?

無悔的輝


2N,算簡單粗暴,確實能夠辭退員工。

N,指的是勞動者工作年限數,工作六個月以內的,N=0.5,六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N=1,以此類推,2年,N=2;3年,N=3......

還有工資標準是員工上月實際工資標準

同時要注意,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二)第一條規定,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也就是說如果勞動者在一年以後主張勞動爭議,而用人單位又不能提供明確的證據證明,已經向員工送達瞭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書面文件,就需要增加補償的年限。


另外,用人單位如果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可能還要涉及其他補償或者賠償,比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需要支付工作年限的雙倍工資;沒有按時為員工繳交社保的,也需要辦理相關的補繳、補償手續。


其實,用人單位與員工是合同關係,最好的辦法就是選人、聘任、用人的時候,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簽訂合同、繳納社保、嚴格制度並公示告知,如果確實因為主客觀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以相關法律法規為基礎,充分協商解決。


那種認為反正我支付了經濟補償或者賠償,就可以隨意怎樣員工的辦法,既不正確,也不可取。


鏡頭iread我讀


經常有求職者問職前菌,如何才能向企業索求雙倍補償金。而公司主動給2N的經濟賠償金讓求職者走的,確實不多見。

只能這麼理解:這家公司是有多愛這個員工?或者這家公司是有多恨這個員工?

現在來說答案,就算給2N的經濟賠償金,公司也不能隨意辭退員工。

先來分析公司的想法:

公司給2N的經濟賠償金,通常情況下員工應該都是沒有犯什麼錯誤的。所以公司不能以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等原因來合法解除員工勞動關係,所以只希望支付2N的賠償金來讓員工離開。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假設員工是沒有錯的。

那麼這個時候如果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員工同意,公司需要支付2N的賠償金事情就解決了。

而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是不能強行解除勞動合同的,就算給2N的賠償金也不行。因為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恢復勞動關係,而仲裁部門基本上會滿足員工的這個合理訴求。

也就是說,如果員工沒過錯,公司想解除還解除不了,除非等到勞動合同自然終止或者公司破產。

對於這個結果,不知道各位公司的老闆們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我們再來分析一下員工的想法:

最開始已經提了,很多求職者其實平常問的最多的是怎麼才能拿到公司的N倍賠償甚至2N的賠償,也就是說,目前存在的最主要問題就是通常公司想方設法的想讓員工自動離職,從而不支付經濟賠償金。所以遇到公司願意主動支付2N賠償金的做法,職前菌只能說這種情況確實難得。通常情況下,很多年輕的員工(基本上沒有什麼負擔的)樂呵呵的拿錢走人,公司員工手拉著手唱著歌,喝著小酒吃個散夥飯,皆大歡喜。

但是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一些到了一定年齡階段的員工:比如說35歲以上並且上有老下有小養車養房爺爺不疼姥姥不愛工作還不好找的這類苦逼中青年,或者還有幾年就要臨近退休的老員工。

如果公司想通過支付經濟賠償金的做法讓他們離職的話,這對於他們而言並不是一個最好的選擇。所以他們會衡量,到底是拿賠償金划算還是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划算。如果拿賠償金,也不影響他們尋找下一份工作,那倒無所謂,如果他們覺得還是留公司對自己有益,就會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了。


所以:就算給2N的經濟賠償金,公司也不能隨意辭退員工。


更多詳情敬請關注微信公眾號【51職前訂閱號】~ (zhiqian51)這種情況並非沒有。


應屆生求職網


用人單位給勞動者2N的經濟賠償(也就是給兩倍的經濟賠償),不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正當理由。

用人單位沒有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願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強行解除,以仗勢賠嘗而解除合同,是違法行為。

如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接受解除,用人單位視情況分別以N、N十1、2N經濟賠償。

也就是說,無論用人單位有理無理解除勞動合同,職工都有權依相對應的法律條款請求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說得清楚


一分錢經濟補償金都沒有,照樣隨便辭退人員的單位多的是……

又能如何?

單位不想用你了,開除員工的手段很多,各種各樣的考核,雞蛋裡面挑骨頭,隨便找員工點事都是開除員工的理由。

員工不服氣?哪你就去告吧,隨便你了想去哪告就去吧……折騰不死你!


孔乙己亂彈


是啊,給你2N賠償金你還不走,你是有多愛公司啊。

話又說回來,這公司得多討厭你,願意出2N賠償金讓你走。😂

就像他們說的,解除合同不是給多少賠償金就可以的,是要看原因的。原因是法律規定好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合同的,要付賠償金,就是2N。我理解,這公司是鐵了心的不要你了。既然這樣了,賴著不走就沒有啥意思了。


不動71985522


用人單位通過“2N”經濟賠償金方式辭退員工,被辭退員工不具有法定辭退情形,用人單位辭退決定違法。被辭退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勞動仲裁審理查明用人單位辭退決定違法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決定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願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429方寸世界


願意給“2N”賠償金的都是良心企業


閒雲139145473


你要辭職人家又不能強留你。同樣的,人家不想用你了,你賴著不走也不是事啊……

所以最後還是給錢,要麼你付違約金走人,要麼人家付賠償金趕你走……



這時候只要微笑就好了


這種情況恢復勞動關係沒有太大意義,這種單位寧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也不願意恢復,不用太牽強了,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改賠的一分不能少,大爺等到黃泉之下再來續“前緣”。😂😂😂😂😂😂😂😂


磨難賽特人


給2N還不走啊,您是多愛您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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