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最嚴司法鑑定責任追究辦法 華政司法鑑定中心主任被抓!

2018年9月19日原華政司鑑中心主任閔銀龍與另一名工作人員因涉嫌保險詐騙罪與包庇罪,已被上海青浦分局刑事拘留。


上海出臺最嚴司法鑑定責任追究辦法 華政司法鑑定中心主任被抓!

擔任華東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主任一職的閔銀龍

而就在閔銀龍被抓的前不久,2018年7月5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聯合出臺了史上最嚴的《關於嚴格司法鑑定責任追究的實施辦法》,其中規定,“依法依規嚴格全面追責。鑑定機構或鑑定人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行業規範規定的,應當嚴格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刑事、民事、行政、行業和紀律責任,不得以承擔一種責任為由免予追究依法依規應當追究的其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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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司法鑑定機構,扮演者司法機關、辦案人員“破案”和“審案”依仗力量的角色,訴訟案件中被寄予著“還原事實者”的厚望。訴訟中,雙方各持一詞爭執不下時,委託鑑定成了不二選擇。

鑑定機構出具司法鑑定報告,由於其專業性、法定性及行業的相對封閉壟斷性,即使當事人提出異議,也很少有人具備專業能力予以駁倒,故法院對於法定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基本“言聽計從”,也出現了司法鑑定綁架司法判決的現象。

人身損害案件中的用藥是否合理、傷殘等級、誤工期等;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中的死亡原因,醫療過錯參與度等;建築工程中的建築質量、工程造價等,法官囿於專業能力及法律規定所限,無從判斷,只能告知當事人申請司法鑑定。

鑑定結論中的相差一個等級,可能就是幾十萬元的差額。一些不法之徒、“司法掮客”等,盯上了其中的不易覺察的操作空間,勾結鑑定機構,曲解認定標準,誇大或降低鑑定等級,甚至出具虛假鑑定報告,依附於司法訴訟案件,上下其手,謀取暴利。

一直以來,關於社會化司法鑑定改革如何保證不被利益化所侵染,業界爭議很大,此次上海出臺世上最嚴司法鑑定責任追究辦法、刑事追究行業領軍人物被追究刑事責任,讓外界很少關注的司法鑑定腐敗走到了臺前,證明司法鑑定問題已經引起了上層重視,央視新聞週刊也進行了專門報道。

有不少法律業者也提出建議,希望上海的追究辦法及早上升到全國立法層面,推廣適用範圍,加大行業監管整治力度,同時,對於目前司法鑑定法醫類為代表的鑑定人門檻偏低;資質只有准入機制,沒有退出機制;司法鑑定人出庭作證率不高;法院不注重司法鑑定排他性審查

等問題,研究出臺更嚴密的法律法規,堵住司法鑑定可操作的漏洞,保證司法鑑定的權威性。

此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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