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訊,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允許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發行優先股,上市公司實施回購的期限由半年延長至一年。 分享到: 閱讀更多 e公司 的文章 關鍵字: 回購 財經 優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