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允許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發行優先股 上市公司實施回購的期限由半年延長至一年

e公司訊,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允許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發行優先股,上市公司實施回購的期限由半年延長至一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