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遲是一種什麼刑罰?

迷路的精靈馬漢軍


凌遲,是古代的一種刑罰手段,最早出現在秦漢時期,到了五代時期的遼代,才被正式定為法定刑罰。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千刀萬剮。



在古代凡是被處以凌遲的犯人絕不是一般犯人,所以每到凌遲處死犯人的這一天,刑場上就會聚集很多老百姓過來看熱鬧。老百姓的口碑是傳的最快的,自然也就有了千刀萬剮這個說法。

凌遲是一種及其殘忍的刑罰,被列為古代十大酷刑之首。因為它不是讓你一刀斃命,也不是分分鐘就能搞定的處決方式。而是讓你生不如死,慢慢的去死,在痛苦不堪的情況下結束自己的的生命。甚至說三天兩天都死不了。這就是凌遲處死的目的。


而凌遲的殘忍之處則在於它的刀法,刀法不一樣,行刑的時間過程也不一樣,被凌遲者的痛苦程度也不一樣。我們都知道被凌遲處死的犯人一般最少身上也要割上幾百刀,多的上千刀,因此,這就要求劊子手的刀功一定要好,不僅要下刀時不見血,而且還得刀刀見肉,還不準割死犯人,所以說這絕對是一個技術活。

說到這有人問了,凌遲這麼殘忍恐怖那麼行刑者如何能做到讓犯人慢慢死去,他是怎麼操作的呢?

首先將被凌遲處死的犯人捆綁在一根固定的木棍上面,然後監斬官宣佈行刑開始,劊子手們第一步要用手掌拍擊一下犯人的心窩處,開刀前這一掌的目的就是讓犯人血液循環速度減慢,避免接下來的動刀流血過多。擊過一掌後正式開始千刀萬剮,第一步為了敬天地,先割犯人的右胸脯奶頭部位,需要割下一塊大約銅錢般大小的肉,然後劊子手用刀尖挑起,示意給圍觀的老百姓看。旁邊的助手高聲報數之後,劊子手將這塊肉拋下空中,飛到高處然後落下,這第一刀肉為謝天。

第二刀割犯人左胸脯肉,也是銅錢大小一塊。乾淨利索兩塊胸脯肉被割下。這塊肉則被直接摔在地上,此為謝地。這兩塊肉寓意錢肉,專門割下來用做拜祭天地的。

接下來的第三刀還是個胸部的肉,這一刀要與之前的兩刀刀口界限分明,類似於魚鱗狀,這一刀最關鍵,如果流血不多,僅僅出現幾顆血珠,就證明這個凌遲是個好的開端,所以凌遲對劊子手的刀法要求是相當的高。這一刀依然是割下銅錢大小的肉,這塊肉是為了拜祭鬼神的。

三刀之後,天地鬼神都謝完了,劊子手便開始千刀萬剮,首先還是接著胸部開始,據說最少要個幾十刀。然後割腿部,腹部,五官等部分依次下去。這種情況下,犯人會在疼痛中昏迷然後再被叫醒在昏迷,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據說更可恨的是,他們還時不時的給犯人強行餵食。以保證犯人不會早早死去,為了達到千刀萬剮的目的,劊子手們竟然如此囂張跋扈,冷酷無情。真是慘無人道啊!


就這樣經過上千刀如同切豬肉般的慢慢割剮後,犯人被折磨的死去活來的,最後刀數夠了,劊子手要補上最後致命的一刀,就是直接一刀戳入犯人的心臟,犯人一命嗚呼。至此殘忍的凌遲刑罰告一段落。

這就是歷史上最慘無人道的酷刑凌遲行刑過程。據說歷史上被執行這種刑罰的都是一些名人,看來一般人還是享受不到這種非人的待遇!


任馳贏天下


關於凌遲的一個殘忍事實是這樣的:老百姓看的不是犯人最後怎麼死,而是劊子手怎麼割!

古代行刑都要示眾,砍頭要示眾、凌遲要示眾,有時候打個屁股都要示眾。因為老百姓喜歡看熱鬧,一旦要“行刑示眾”,就會密密麻麻的一大群人,比趕廟會還要熱鬧。

比如凌遲,非常殘忍恐怖,但也非常有觀賞性

當然,現在說是千刀萬剮,但是凌遲到的具體刀數並不固定,比如元代120刀,明代3000多刀,清代比較細緻一些,有24刀、36刀、72刀,以及120刀幾類。

會凌遲的劊子手,都是手上有技術的。能攤上凌遲這一“待遇”的,都不是一般人,要是割上個十刀八刀人就死了,劊子手是要問罪的。所以,必須要苦練技術才行,據說劊子手趕上“淡季”,都會跟著師父去肉鋪幫忙,練刀工。



下面直接說說凌遲過程是啥樣的。

首先,把犯人綁好之後,劊子手要往犯人的心窩子猛拍一掌,據說這樣擊打之後,心臟一收縮,血液循環變慢,割的時候出血就不會這麼嚴重的。

第一刀下手要快,拿著刀子在犯人的右胸上輕輕一轉,割下一塊銅錢大小的肉。劊子手割下這第一塊肉之後,要用刀尖扎著肉,高高的舉起來,讓圍觀的人看到。

然後,劊子手把手腕一抖,這片肉就被高高的拋起來,然後落下。這是第一刀,謝天。

第二刀,在左胸上同樣位置割下一塊來,摔在地上,這叫謝地。然後,就邊割邊報數,還要小心控制著流血。

割幾刀之後,就要暫停一下,給犯人灌兩口粥,防止提前死掉。

比如說明朝大太監劉瑾被凌遲,割了3357刀。割10刀就會歇一歇,喝點粥續命。第一天就割了357刀,後來一共剮了3天,就是這麼細細的割,邊續命邊割。技術高的總能割到要求的刀數,最後衝著胸口噗嗤一刀,這才算凌遲結束。

所以凌遲的要求很高,不能讓犯人中途死了,還要按照規矩一片一片的割,還要顧及圍觀群眾的看熱鬧需求。

劊子手也是不容易,要有耐心,也要有體力。



當然,這技術也不一定能傳承的好,畢竟被凌遲的人不多,手藝很難傳下去。所以,手藝好的,直接拿刀割。而有些劊子手會拿一張漁網緊緊的蒙在犯人的身上,這樣皮肉就從網眼裡凸出來,直接拿刀削,簡單一些。

還有些講究的劊子手,會用極小的鉤子(類似魚鉤)把犯人皮肉鉤起來,每次只割指甲蓋大小,慢慢割,血就不會流的多了。

更講究一些的,還跟做手術一樣,旁邊的助手端著一個大托盤,裡面都是工具。不同的刀不同的鉤子,要用在不同的地方,比如胸腹部、腰背部、大腿小腿等等,就要區別對待。這樣更細緻,更繁瑣。

對於圍觀群眾來說,更有觀賞性,尤其是屏住呼吸看割肉的那一瞬間。大小均勻、傷口出血少、扔肉的姿勢帥……都會贏得一片歡呼。

要是技術不好的話,肯定是一片噓聲。所以有人說,明朝之所以能凌遲3000多刀,那就是從朱元璋時期,嚴刑峻法,無意中培養了一批優秀劊子手。



清朝統治者也有凌遲,但是遠遠達不到3000刀。不是不想多割幾刀,主要是手藝高的劊子手沒有了,才無奈減少刀數的。大家不要爭論哪個皇帝更仁慈的事情,不管哪個朝代,只要是凌遲處死,就不存在仁慈了。

那是恨到牙癢癢才這樣的,技術允許的話,肯定願意多割幾刀。

有野史提到,劊子手會向受刑者家人索要賄賂,讓犯人早一點死。這個擱在砍頭上是真的,但是凌遲處死,沒有劊子手敢這麼幹。沒割到刀數人就死了,輕了那是毀掉自己的前途,重了是要治罪的。

畢竟,除了行刑官坐在旁邊看著,還有大片大片的圍觀老百姓呢,這多少雙眼睛就這麼瞅著,比看戲還認真,肯定不能瞎糊弄。

所以說,凌遲的恐怖,不僅僅是犯人很痛苦。關鍵是圍觀老百姓早已經忘記了犯人的死活,他們是在看錶演,看手藝,時不時還要讚歎歡呼一下呢!


七追風


  “凌遲”,最初寫作“陵遲”,出自於《荀子·宥坐》:“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意思是三尺的坡因為太陡,車便拉不上去,而百仞高的大山因為坡緩,車反而能拉上去。這裡“陵遲”的意思是山丘的緩延的斜坡。“凌遲”取其中的緩慢之義,讓人慢速死去,如何才能讓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古人便想出一刀一刀地割下身上的肉,讓肉體受到殘酷的痛苦。

  

  “凌遲”作為古代刑罰的一種,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代,此後,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具體的刑罰過程就是肢解身體,然後一道道的割肉。也有說法講就是要割夠3000多刀,或者叫做“千刀萬剮”。也有一說講,行刑人也要保證罪犯在凌遲過程中不會死去,這樣才能達到折磨的效果,受刑的人往往要忍受數小時的煎熬,才會真正的斷氣而亡。

  

  這在古代已經算得上是極刑了,但是每個朝代對於施以極刑這樣的事情定刑量刑以及實施都有一定的出入。比如說,有傳聞講“通姦並且謀殺親夫”的,就要上凌遲刑,謀反篡逆,也會有凌遲之刑。總而言之,一定是在禮儀道德上犯了十惡不赦的重罪的。歷史上出名的被實施了凌遲之刑的,就是明朝的太監劉瑾,據說他被割了三天三夜,共有四千七百多刀。到了清朝晚期,這項才被廢除了。

  


清朝回憶錄


我認為,凌遲是一種極為殘酷的酷刑,甚至說很野蠻。

在我國古代歷史上,刑罰種類有二十二中之多,主要有凌遲、斬首、腰斬、剝皮、炮烙、宮刑等。從這些刑罰的名字來看,便可知曉,每一種酷刑都非常殘忍,而且慘無人道。歷史上最殘酷、最慘無人道的刑罰,莫過於凌遲這種刑罰。

凌遲原本在史書上寫作陵遲,它的本來意思是指山丘緩延的斜坡。先秦大儒荀子先生在《宥坐》一文中曾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

這幾句話的意思是說,三尺高的陡坎,拉車很難上去,但幾百米高的大山,卻很高上去,這是因為高山上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順著斜坡到達山頂。後來,古人就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意指緩慢之義。也就是說,用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

要體現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下人身上的肉,直到把人身上的肉割完,才把犯人殺死。光看文字描述,就知道這種刑罰的殘酷,更別說見到了。

據史書記載,執行凌遲刑罰,有固定的順序:先割雙眉、再是雙肩、胸部、兩肘……肌肉割淨後再割去外生殖器,然後剖心挖肝,梟首。刑具除了快刀之外,還有一個鐵鉤,先拿鉤子從人犯身上鉤起一小塊肉,然後舉刀割下,其痛苦的慘狀可見一斑。

看過明史的朋友都知道,明朝的大太監劉瑾,就是被凌遲處死的。當年的劉瑾是明朝正德年間掌管司禮監的大太監,權傾朝野,不可一世。他結黨營私,專權擅政,黨同伐異,搞得朝局上下一片烏煙瘴氣。公元1510年,他被以謀反罪名抓捕,最後被判凌遲三天。也就是說,割肉要割三天,慘狀實在是不敢想象。

當然了,明朝歷史上,被以凌遲處罰的最慘的,不是劉瑾,當屬明朝末年著名的薊遼督師袁崇煥。由於崇禎皇帝中了皇太極的反間計,以為袁大帥是要通敵賣國,就判他凌遲處死。

據相關史料記載,袁崇煥行刑前,身上被纏繞著漁網,漁網裹緊了,身上的肉正好突出,行刑的人更方便下刀,也不必使用鉤子,可想而知,那是何等的慘烈。

無獨有偶,在滿清末年,爆發了太平天國起義。太平天國的翼王石達開,與其他幾個王不和,一怒之下,帶兵出走,在大渡河被抓捕。他被抓到之後,押赴成都凌遲處死。

因凌遲之刑的滅絕人性和血腥野蠻,一九零五年清末新政時修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廢除凌遲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將凌遲梟首、戮屍等法永遠刪除,改成斬立決,至此推行千餘年的凌遲之刑從此退出中國的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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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觀大歷史


經常在影視劇裡面看到,皇帝下令對重犯凌遲處死,到底何為凌遲處死呢?

凌遲,是一種極為慘烈的刑罰,您如果要了解,建議做好心理準備。

凌遲,俗稱“千刀萬剮”,就是要求行刑者在犯人身上割千刀,具體數字是3357刀,直到犯人血肉模糊,但是犯人還能一命嗚呼,必須等到最後一刀下去,犯人氣絕,這才是真正的凌遲處死,聽起來就是非常的驚悚,駭人聽聞!

凌遲的過程

凌遲的過程,沒有統一的做出規範。可以使用利刃,也可以使用鈍刀;身體行刑的部位,可以先從肢體砍斷,再到割肉,也可以先割盡肉,再斷肢體。每一次用刀割肉,必須記錄數字。

女性犯人,會先割下乳房,再割到胸肌,最後生殖器;男性犯人,也是先割下胸肌,再到生殖器。

凌遲的廢除

凌遲的刑法,正式定名是在遼代,在金、元、明、清朝代,都把凌遲作為刑罰。一般是對於犯了“十惡不赦”的重刑犯使用。

有記載的是,明朝大太監劉瑾擅權,有叛逆的行為,被明武宗朱厚照下令凌遲處死。明朝大將袁崇煥,由於努爾哈赤實施反間計,被崇禎皇帝朱由校下令凌遲處死。

關於是否廢除凌遲之刑,清朝曾經展開過長達幾十年的討論,最後在光緒時期,清政府正式下令廢除凌遲這一慘絕人寰的刑罰。

由於網絡圖片太過慘烈,就不添加圖片。


小燦哥說歷史


凌遲是我國封建時代的一種殘酷的死刑,起始於五代,定刑名於遼,金、元、明、清都列為法定刑,清末廢止。

凌遲就是民間說的千刀萬剮,對犯罪的人犯零割碎剮,叫你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肉被一塊塊的割掉,極其殘忍,慘無人道。

各時代的行刑刀數都有區別,有的幾十刀,有的幾百刀,有的定為3357刀,並且要最後一刀才能叫人犯斃命。

明朝就有兩例著名的凌遲處死案例,並且明確記載行刑刀數,一是正德年間的大宦官劉謹,行刑四千二百刀,一是崇禎時的進士鄧鄤,行刑三千六百刀。

我描述一下行刑五百刀的過程:第一刀先從右胸開始,旋下右邊乳粒,第二刀旋下左邊乳粒,拋向空中,落入地下,這叫謝天地。

第三刀胸脯正中割下,也拋向空中,這叫謝鬼神。第四刀至第五十刀要旋盡胸肌,割下第五十片肉時,胸肌剛好旋盡,至此劊子手的任務完成十分之一。

第五十一刀,如是男犯,割下命根,五十二刀、五十三刀各割下一個丸子。

第五十四刀,割下舌頭。用二百刀旋盡大腿的肌肉,用五十刀旋盡雙臀的肌肉,在用五十刀割掉腹肌,左右再各旋七十刀。

第四百九十五刀割下右耳,四百九十六刀割下右耳。第四百九十七刀、四百九十八刀旋掉左右眼球,第四百九十九刀割下鼻子,第五百刀戳入心臟,一股黑色的暗血湧出,至此,殘酷的刑罰結束……

配圖太血腥,恐怖 ,為了審核順利通過就免了吧。


迷路的精靈馬漢軍


把罪人由專門人士在邢臺上必須割滿1000還是10000刀片肉,但是這期間必須保證罪人還活著。


這不僅考驗行刑人的技術,同時也在折磨著罪人的身體,精神,心理三個毀滅性創傷。

放到現代這是不人道的做法。

這是按我的理解。

謝謝閱讀,求關注互粉。

(以上圖片均來自於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繫作者刪除。)


1雪兔1


坦率地說,凌遲並非中國傳統刑法。

凌遲最早出於遼國,是契丹貴族用來鎮壓漢族等非契丹人反抗的。追究其根源,則來自於歐洲的酷刑貝殼剮。

還真別不信。

契丹源自於東胡部落,自東晉十六國時期就已經存在於東北地區,此後逐步發展,唐初已經初具規模,成為北方的重要武裝力量,唐末膨脹起來,形成地跨歐亞的遊牧民族帝國。

所以,歷時千年的契丹,與歐洲有交往不是什麼問題。

反之,中國傳統歷來並不主張殘酷刑法,比如宋仁宗就明確禁止將因抗稅被判決死刑的農民進行肢解。元代,凌遲被正式列入刑法。明代不過是繼承相關刑法規定而已。


四川達州


凌遲就是我們俗稱的“千刀萬剮”(江南俗語叫做:殺千刀),是一種處置“罪大惡極”之犯人的酷刑。此刑罰將犯人架之鬧市,逐次在手、腿、股、胸等多肉處割去犯人皮肉,並有醫者幫犯人維持生機,直至刑滿指定刀數,最後一刀剜心而死。此刑一般都是公示處置,對以旁觀者震懾力極強,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後因過於殘酷而在民國時期被廢止。


太極寄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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