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陪葬的玉器明明很值錢,為什麼有的古代盜墓者卻不敢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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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博物館了,玉器館往往是展出最多的物件,其存量也是不少,這一切不得不“歸功”於盜墓者對不具有科學性的事深信不疑,從而“高抬貴手”。

玉分為幾種:祭祀玉、佩戴玉、喪葬玉。俗話說:“人養玉,玉養人。”不過這裡說的玉可不是喪葬玉。

喪葬玉是古代帝王將相,鐘鼎之家陪葬用的,在中國傳統觀念中,這玉是最通靈的物品。

因為喪葬玉多被傳訛,可以吸附死者身上的戾氣而讓觸碰的人有災禍,所以古代盜墓者從不敢觸碰,此為原因一。

原因二:因為玉是古代身份的象徵,普通老百姓不敢擁有,更不敢私下買賣,處理不好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殺身之禍。

就算有個把大膽不信邪的盜墓者,從棺槨中取出玉件,也沒有地方處理,反而給自己添累贅。

而對於冷兵器時代,那些金銀銅鐵可是很珍貴的。

而且銷贓也是方便容易,盜墓回來如果其器型不容易出手,直接扔到熔爐中,重新打造,神不知鬼不覺,就算當時大清嚴律:掘人墳墓者,斬立決。

這種方式也是安全,不易被發現,所以盜墓者寧可去偷盜金銀等,也不願意碰玉器。

原因三:陪葬的玉器往往價值連城,尤其是有“漢八刀”技藝的七竅玉及金縷玉衣。

但是這兩種物件器型一般相對固定,而且不易改變,一旦浮現市井,也會輕易被辨認出是墓裡的東西。

不論古代還是現代,喜歡文玩收藏的多是富戶,尤其古代人都是土葬,而且不論窮富,都會在墓中隨葬一些自己喜歡的東西。

如果發現這東西來自於墓中,輕者被打罵,重者會被報官殺頭,所以就算墓裡的玉價值連城,盜墓者也是視而不見。

正所謂:人盜墓,鬼吹燈。

在古代的盜墓一般為家族傳承,所以對於玉器的禁忌也是口口相傳。

既然玉器不容易變現,而且變現過程中又麻煩多多,而且一朝不慎,又有被戾氣纏上,所以儘管陪葬玉器很值錢,但是古代盜墓者還是會捨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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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中國古代墓葬文化有一種說法,說是人死之後,蘊藏在身體裡面的“氣”會逐漸散失,最後成為蚊蟲鼠蟻的食物,不好轉生。在一些帝王級的墓葬中,人們還傾向於認為,死去的人將來還可能復活,享受墓葬裡面的貢品,所以,“氣”就更不能散了。於是,就用玉,將人體的七竅給堵了起來,很多玉,特別是比較好的那一種,是放在人體內部,比如嘴裡和肛門裡面的。時間一長,成了細菌病毒的溫床,可以說是十分之危險——特別是,很多細菌是“歷史性”的,對於古人沒啥問題,對於今人極為致命!

古代的消毒手段又很差,好好刷洗本身又害怕破壞了玉石的“古舊感”,甚至破壞了玉石的成色,於是乎,這種玉的衛生問題,很難解決,自然顯得非常危險。

想一想,如果你是盜墓賊,荒郊野外的,因為一塊玉中了毒,前不著村後不著店,你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條了。

而墓中放在外面的貢品,金器銀器,一方面,本身因為是放在通風處,風險不大;另一方面,金屬本身會因為其屬性,就具有防止細菌增長的功能,相比之下,才是好東西!

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盜墓的文化——玉石很危險,不要亂動;甚至延伸到外面,認為有過主人的玉石,都很危險。


二進制赫克斯


誰說不敢碰的,給大家講個真事兒,大學裡某位導師業餘是搞古文物鑑賞的,據他所說曾經有位富商拿著一塊古玉前來請他掌眼,那玉與金扣翠絡相連,掛在富商脖子上,看起來十分扎眼。導師接過看了看然後就用紙巾擦了擦手,說要不你還是拿下來吧,玉是真的古玉,就是出身不太好——那塊玉的形制是古人用來塞屍體九竅之一的“下穴”的,就是俗稱的“屁塞”。

上文只是個笑談,用意在於告訴大家盜墓賊其實沒有什麼道德底線可言,所謂賊不走空,真到缺錢急眼的份上管你墓裡有什麼,基本上是能找到的都會拿走。那麼為什麼相對於現代盜墓賊的窮兇極惡,古代的同行們似乎看起來並沒有那麼過分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各個朝代的刑罰不一樣。

中國古代將身後之事看的很重,甚至有“事死如事生”的說法,因此自古以來,盜墓都是一項判罰極為嚴酷的重罪。漢簡《二年律令》中的《盜律》規定,“盜發冢”與傷人致殘、訛詐、殺人及拐賣人口等同罪,都應處以磔刑(裂體而死); 在《舊唐書》之中,盜墓也與故意殺人、官典犯贓、合造毒藥、放火持仗等罪名並稱為“十惡”,不在歷代帝王特赦範圍之內……這些例子都能看出,在古代,若是被人舉發有發冢盜墓之罪,後果都是相當嚴重的。

因為盜墓所造成的刑罰後果相當嚴重,所以歷朝歷代的律法中,都對盜墓賊發冢造成的實際破壞進行了相應的分級:最輕的是誤發冢墓,但沒有破壞墓室,也沒有損傷到屍體和殉葬品,這種一般都是免死的,最多隻判處杖刑或處以罰款;再嚴重一些就是故意盜發,但只進入墓道,未開啟墓室碰觸屍體,這種一般判罰的時候也有轉寰餘地;然而一旦開棺觸屍,除了特殊時期(比如亂世或者有朝廷組織的盜冢)以外,基本上就是死罪難逃了。

為什麼古代的盜墓賊不敢碰古墓中的玉器?因為古人相信,玉器是可以保佑死者肉身不腐作用的,因此歷代的玉器冥器,基本都會讓死者貼身佩戴,包括填塞九竅,覆蓋肌體甚至做成金縷玉衣,總之就是不發棺觸屍就拿不到死者身上的玉器。古代盜墓賊也只是求財,不是搏命,倘若墓葬之中有別的殉葬品,他們是不會輕易選擇發棺拿走玉器的。

當然,除了刑罰之外,歷代志怪小說和野史記錄中,也有許多所謂拿走了墓葬中死者貼身玉器後,遭到各種驚悚報應的內容。不過這就屬於道德規勸和心理威懾的另一層面,這裡就不再累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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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翩竹


你問的這個問題有點大,單就這副配圖,我簡單講講自己的理解與認識。墓葬裡的玉蟬之所以沒人拿,那是因為遇上懂行的了,這東西再好,但是它不吉利,所以沒人願意拿。為啥現在有很多人還有佩戴玉蟬吊墜的,取名什麼“一鳴驚人”、“蟬聯冠軍”之類的名號,聽上去挺美。那為什麼古人,尤其是盜墓的人在古墓裡發現玉蟬不帶走呢?難道是他們不想“一鳴驚人”、“蟬聯冠軍”?當然不是,還是因為他們懂行。

古墓裡出現的玉蟬,大多數被稱之為“含蟬”,這是一種隨葬品,是專門放在死者嘴巴里的,含住了,所以叫含蟬。蟬呢在司馬遷的史記裡有所記載:“蟬蛻於濁穢,以浮游塵埃之外”,意思就是蟬在小的時候是生活在地底下,汙泥當中,到了秋天長大了以後,從土裡爬出來,蛻殼後飛上樹頂開始“知了、知了”的嗨叫。古人把它看作是一種比較崇高的象徵,比較高潔。

作為隨葬品還有一點就是,蟬它是幼蟲在地底下,成蟲破土而出,飛上枝頭。象徵著破土而生,有轉世輪迴的說法。所以有些東西,不能不懂的時候真不能隨便戴,還是要講究一下的。


牧心玉雕


玉石是一種十分值錢的石頭,古代翻山倒斗的盜墓賊們,也並不是所有玉器都不盜,而是不敢盜墓主人戴在身上的玉石。像一些玉石雕刻的精美飾品,擺件,他們也是有多少拿多少。


而隨身佩戴的玉,作為一種身份的象徵,是不可以盜的。因為古人都知道,玉這種東西,與人體互補,長期佩戴,吸收人體精華,也會向人體輸出有益的元素。俗話說“人養玉,玉養人”,就是這個道理。

古代盜墓者在盜墓的時候,也有許多規矩的。對於死者身上佩戴的玉石,一般都不敢碰。因為玉石長期戴在死人身上,存有大量屍氣,十分晦氣。偷出去不好賣不說,自己看著也很滲人。



所以,古代的盜墓賊一般不會動這類東西,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有名的玉器是一種身份的象徵,如果拿出去賣,很容易被人識破盜墓賊的身份。因此,就有了盜墓賊不敢拿玉,不屑拿銅錢的說法。後者是因為既不值錢,又沉。當然,這些規矩到了近代就都被破除了。比如慈禧墓,就被盜得一乾二淨了。


歷史密探


盜墓本來就是一個用命換錢的勾當,既然都能豁出命去下到死人墓葬,那麼還有什麼不能拿的嗎?有兩樣東西,

一樣是不敢拿,一樣是不想拿。

不敢拿的玉器

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玉是一種非常有靈性的物品,有種說法叫做“人養玉三年,玉養人一生”,隨墓主人陪葬的玉器一般被認為會吸食死人的精血,對於盜墓者來說及其邪祟,所以他們一般不碰。

再有就是玉的象徵意義,在古代玉器一般是一種身份的象徵,並不是所有人都能佩戴,這種東西即使帶出去也未必能夠出手,反而容易招來殺身之禍。但是近現代就沒這麼多講究了,孫殿英將慈喜的墓盜了個乾乾淨淨。

不想拿的銅錢

在現代很多考古發現中,都會出土大量銅錢,在一些被盜很嚴重的墓中,銅錢也會被盜墓賊留下。其實這種原因很好解釋,盜墓一般都發生在墓主人埋葬很久以後,很多時候已經改朝換代了,前朝的銅錢即使帶出去也沒有用,而且銅錢比較容易被腐蝕,失去了使用價值,所以一般不拿。


一點點歷史


不知道大家聽沒聽說過一句話:

玉養人,人也養玉。



一個人的玉器會陪伴他的一生,甚至超過他的一生。

玉也有靈性,會單單的只吸取主人的靈氣,讓自己也愈發溫潤。

所以,墓穴中的玉一般是墓主人生前的心愛之物,玉在其生前吸收其靈氣,在其死後也會吸收他的屍氣。



所以資深的盜墓者都不會去碰觸這種吸收了屍氣的物品,所以即使搬光了所有東西,也會把玉器原封不動的放置在墓穴中。


明離子


在所有的陪葬品裡,玉才是最邪的東西,因為“玉能養人,人也能養玉”!

中國古人認為,人活著的時候,將自己的精神寄託在玉上,玉是一種自己道德或者說“內在的自己”的化身。而人死了之後,照樣能夠養玉,這時候就更加方便了,直接將其當做靈魂的寄身之所。

盜墓賊大多都對傳統文化有所瞭解,知道玉器的作用,所以盜墓時,一般都不會拿走玉器,如果真要拿,也絕對不會拿佩戴在死者身上的玉器,如封閉竅穴的玉琀(蟬形)、玉握(豬形)等,這是最忌諱的東西。


漁樵侃史


《盜墓筆記》大熱的同時,許多人對盜墓這件事,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古代的盜墓者很少盜玉器。

楚王劉戊的墓雖然被盜過,盜墓賊拿走了幾乎所有值錢的東西,卻獨獨留下了玉。

按理說,玉在古代是非常值錢的。

盜墓者為什麼單單不拿走玉器呢?

深究其緣由會發現,不是他們不能拿或不想拿,而是不敢拿。

俗話說得好,一行有一行的規矩。

盜墓賊的門派規矩就是,玉和鼎不能拿,否則會招來殺身之禍。

畢竟搞盜墓的人,常年與死人打交道,最怕這些忌諱了。

古代陪葬的玉,一般都叫做葬玉,封建迷信的古代人是萬萬不會要這一塊葬玉的。

並且,每一塊玉都有自己獨特的身份特徵。能夠拿玉當陪葬物的墓主,生前通常都是大富大貴之人。懂行的人一眼就能認出這塊玉打哪兒來,為何人所有。


我們不妨做一個大膽的設想,萬一有個盜墓賊偷了塊玉,他會怎麼樣呢?

首先,古代盜墓者說到底也不過是個賊,做的都是不見天日的勾當,

被發現會被判以重罪,一塊來路不明的寶玉,會給自己惹上殺生之禍!

為了保住自己的腦袋,他不敢明目張膽拿出去售賣,只能尋求其他渠道,

比如拿到黑市上賣,但估計在黑市也沒什麼人想惹上麻煩,最終只能滯銷,

造成葬玉有價無市的尷尬狀態。

所以,大多數情況下,他只能悄悄把這塊玉當做傳家寶,只是,在古代,一塊不能吃不能用不能變錢,甚至不能拿出來給人看的傳家寶,又有什麼用呢?


找靚機科普君


盜墓賊自古便有,最出名的就數曹操,創立了摸金校尉。

在古代盜墓是死罪,但還是有很多人為了做發財夢而鋌而走險。


玉器在現代人來講可以隨身攜帶,或者有喜歡的可以買一塊。但是在古代不同,古代玉器是皇族人的專用,有身份的人才能帶玉,普通人不能帶。

首先能陪葬物品的必定是達官貴人,普通人吃穿都解決不了,哪有多餘的物品給死人陪葬。達官貴人陪葬的物品都是有登記的,而且金屬物品上都有官印,但是玉器不同於其他金屬陪葬物品,玉器沒法烙印,但上面的字啊圖案啊能證明陪葬主人的身份。所以盜墓賊寧願鋌而走險頭偷金銀回去把烙印抹掉,也不願把玉器帶回家。


玉器帶回家就是個麻煩事,賣不出去,沒人敢收,誰收了誰倒黴。被官府逮到立馬砍頭。所以玉器再值錢也沒人偷。

還有就是古代人迷信啊,認為玉帶久了就有靈性,玉隨著生前的主人帶了好幾十年,主人死後玉又陪千年之久,靈氣估計是沒了,可能玉里面存了全是主人的怨氣,不吉利。所以盜墓賊不偷玉器,害怕惹怨氣上身,本為求財,丟了名命就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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