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峽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股權無償劃轉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海南海峽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海峽股份”)實際控制人海口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將所持本公司控股股東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航控股”)85.12%股權無償劃轉至海南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南省國資委”)。本次無償劃轉完成後,海南省國資委將通過港航控股間接持有本公司386,531,991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58.53%,成為本公司實際控制人。

2018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港航控股通知,海南省國資委已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關於核准豁免海南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要約收購海南海峽航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義務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1848號),批覆主要內容如下:核准豁免海南省國資委因國有資產行政劃轉而持有海峽股份386,531,991股股份(約佔公司總股本的58.53%)而應履行的要約收購義務。海南省國資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海南省國資委應當會同海峽股份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海南省國資委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生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項或遇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本公司將繼續關注控股股東股權無償劃轉事項的進展情況,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峽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