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子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及擔保事項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721 證券簡稱:金一文化 公告編號:2018-321

北京金一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子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及擔保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融資擔保情況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下屬子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擬向銀行申請融資授信及擔保事項,具體情況如下:

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蘇金一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金一”)擬向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陰支行(以下簡稱“工商銀行江陰支行”)申請總額為人民幣4,900萬元的綜合授信,授信期限為一年。在該授信額度下補充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等業務,公司為江蘇金一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6,000萬元;擔保期限為保證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資本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科金集團”)為江蘇金一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人民幣4,900萬元;擔保期限為保證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

公司於2018年11月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以4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5票迴避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上述事項。關聯董事武雁冰、孫長友、張波、劉亞敏、查穎迴避了表決。

武雁冰先生、鍾蔥先生等將與上述銀行簽署融資擔保事項下的有關法律文件。以上融資及擔保額度不等於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實際發生的融資及擔保金額,實際融資及擔保金額應在授信額度內以銀行及機構與公司、子公司、海科金集團等實際發生的融資及擔保金額為準。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申請的融資及擔保額度,尚在2018年度融資、擔保計劃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方的基本情況

1、江蘇金一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江陰市臨港新城四季路1號

法定代表人:鍾蔥

註冊資本:14,913萬元人民幣

經營範圍: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演出除外);技術推廣服務;郵票、郵品、錢幣(退出流通領域的)、工藝美術品、珠寶首飾、金銀製品、電話卡的批發、零售;圖文設計、室內設計;網絡信息技術的研究、開發;金銀製品、工藝品的研究、開發、設計、生產、加工;設計、製作、發佈、代理國內外各類廣告;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圖書、報刊批發零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公司持有江蘇金一100%股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蘇金一資產總額為193,352.55萬元,負債總計 154,348.72 萬元,淨資產為39,003.83 萬元;2017年度營業收入為286,729.99 萬元,利潤總額-1,672.36萬元,淨利潤為-1,375.43萬元(經審計)。

截至2018年9月30日,江蘇金一資產總額為182,812萬元,負債總計149,722萬元,淨資產為33,090萬元;2018年1-9月營業總收入為262,311萬元,利潤總額 -7,842萬元,淨利潤為-5,914萬元(未經審計)。

三、融資擔保事項的主要內容

擔保類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債權人:工商銀行江陰支行

擔保期限:一年

擔保金額:合計人民幣6,000萬元

四、董事會意見

此次融資及擔保事項是公司及子公司經營和業務發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對公司的正常經營不構成重大影響,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相違背的情況,本次擔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

根據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六十九次會議及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融資及擔保額度的議案》,公司及各級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等申請融資額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資到期後續展)合計不超過120億元,在此額度內,關於公司與各級控股子公司向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等申請的融資事項,公司與各級控股子公司之間(含各級控股子公司之間)相互提供擔保,總擔保額度不超過120億元。

截至2018年11月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母子公司之間相互擔保)實際發生的對外擔保餘額為421,967.13萬元,佔公司2017年12月31日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經審計)的90.02%。本次擔保總額為人民幣6,000萬元,佔公司2017年12月31日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經審計)的1.28%。上述融資及對外擔保金額未超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融資及擔保額度。

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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