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公開開庭審理泰安市岱嶽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岱嶽工業園區原黨工委書記魯瑞森貪汙受賄案

我院公开开庭审理泰安市岱岳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岱岳工业园区原党工委书记鲁瑞森贪污受贿案

2018年11月16日,我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泰安市岱嶽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岱嶽工業園區原黨工委書記魯瑞森涉嫌貪汙、受賄一案。

2018年6月20日,泰安市監察委員會以被告人魯瑞森涉嫌貪汙罪、受賄罪對其採取留置措施,調查終結後,於2018年9月19日將被告人魯瑞森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我院根據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決定,依法受理了該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魯瑞森在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擔任泰安市岱嶽區房村鎮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安排下屬採用虛開發票入賬報銷的方式,將岱嶽區房村鎮財政公款共計64萬餘元非法據為已有或用於個人消費。2010年至2017年,在擔任岱嶽區房村鎮黨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泰安恆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全謀取延續收取拉沙車輛過路費、辦理公司註冊手續等利益,非法收受周某全財物17萬餘元,累計收受多人財物37萬餘元。

周某全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系今年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我市審結的全省首例涉黑案件,魯瑞森此前涉嫌充當黑社會性質保護傘被紀檢監察機關通報。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被告人魯瑞森對指控事實供認不諱,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

我院公开开庭审理泰安市岱岳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岱岳工业园区原党工委书记鲁瑞森贪污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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