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駿:綠色金融已漸成金融發展的主流趨勢|教授觀點

構建中國綠色金融體系,是中國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保證。如何使央行投放的流動性更多地進入急需輸血的包括綠色環保行業在內的實體經濟中?

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金融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共同主席馬駿博士近日接受媒體專訪表示:綠色金融已漸成金融發展的主流趨勢。

馬駿認為,在“去槓桿”的大背景下,為引導流動性進入綠色環保行業,可以考慮如下措施:第一,適度降低環保產業的稅率,如降低汙水、垃圾、危廢、醫廢、汙泥處理等行業的增值稅稅率。第二,保證已開工的綠色PPP項目的正常運作,滿足其合理融資需求。第三,將綠色企業納入定向降準和再貸款的支持範圍。第四,在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宏觀審慎評估(MPA)系統中納入鼓勵銀行持有綠色債券的內容。第五,擴大對綠色企業的擔保、貼息支持。第六,鼓勵商業銀行以應收賬款質押、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等方式開展綠色信貸。

馬駿:綠色金融已漸成金融發展的主流趨勢|教授觀點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共同主席、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金融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馬駿博士


原文刊載於《國際融資》雜誌,以下為採訪實錄:

中國綠色金融的頂層設計足跡

記者:您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期間,曾多年從事綠色金融政策頂層設計的工作。這是一項涉獵領域眾多的系統工程,設計路徑是怎樣的?有哪些進展?能否為我們具體闡述一下?

馬駿:中國關於綠色金融的正式討論始於2014年7月召開的“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中的綠色金融分論壇。為形成一些更加具體的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的政策共識,在我主持的貴陽綠色金融分論壇討論的基礎上,發起了一個綠色金融工作小組。經過包括五個部委和金融業界數十位專家的研究,2015年初,該工作組正式向決策層提交了一份政策研究報告,得到了中共中央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中財辦)的高度重視。在報告中,綠色金融工作小組首次提出了“構建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框架和14條具體建議,這些建議中的絕大多數此後都寫入了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方案》首次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提出要構建中國綠色金融體系。這標誌著中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頂層設計的正式啟動。

隨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綠金委)於2015年4月22日正式成立,主要的發起成員就是綠色金融工作小組的一些骨幹單位。自成立以來,綠金委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開展綠色金融領域的學術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2016年8月底,經國務院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環保部等七個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構建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了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在《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關於“構建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一系列具體措施,也發出了一個重要的政策信號,表明中國從最高戰略層面到各相關部委的層面已經形成高度共識,決心全力支持和推動中國的綠色投融資,加速經濟向綠色化轉型。《指導意見》的出臺,使得中國成為全球首個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的國家。

《指導意見》共九個方面35條內容,提出了支持和鼓勵綠色投融資的一系列激勵措施,包括通過再貸款、專業化擔保機制、財政貼息、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綠色金融發展;明確了證券市場支持綠色投資的重要作用,要求統一綠色債券界定標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支持開發綠色債券指數、綠色股票指數以及相關產品,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提出發展綠色保險和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按程序推動制訂和修訂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相關法律或行政法規,支持發展各類碳金融產品,推動建立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發展各類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指導意見》還支持地方發展綠色金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專業化綠色擔保機制、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等手段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資綠色產業。同時,還要求廣泛地開展在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

此後,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還就落實《指導意見》的具體措施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具體的責任主體和時間表。2017年6月,國務院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等五省(區)的八個城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各試驗區分別出臺了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總體方案,並結合自身發展階段、經濟特色和財務能力出臺了許多創新性政策措施和激勵機制。

記者:“綠色金融”這個概念目前是比較時髦的詞彙,常見於傳統媒體與新媒體中,但我們感覺在落地層面還比較弱,除了國企或大型民企外,能夠享受綠色金融支持的不多,特別是那些高新技術綠色創新企業,由於都是輕資產公司,得到綠色金融支持的可能性更小。但是,任何一家偉大公司都是從小微創新公司開始的,您認為綠色金融應該怎麼支持這樣的綠色創新企業?談談您的思考與解決方案,好嗎?

馬駿:過去幾年,綠色金融政策的焦點確實集中在動員銀行、股市、債市的金融資源來支持大中型的環保、節能、清潔能源、清潔交通、綠色建築等項目,因此,綠色金融的主要參與者是大中型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企業。我認為,下一步綠色金融發展的一個重點應該是覆蓋更多的中小企業和綠色創新企業。

綠色金融如何支持綠色小微企業,包括綠色科技創新企業,確實需要克服許多障礙。比如,小微和創新企業一般沒有太多的資產可以作為抵押向銀行融資,也達不到在股票市場上市和發行債券的基本財務要求。因此,發展綠色PE、VC基金應該是支持小微綠色創新企業的主要手段。國家正在鼓勵這類基金的發展,比如,將成立國家級別的綠色產業基金。過去幾年,地方上也成立了二百多家各類綠色產業基金,其中不少是以支持綠色創新企業為主要方向。以後,還應該鼓勵和支持地方發起一批綠色科技的孵化器,針對創新企業的特點,提供相應的科技、法律、市場和信息服務,提供低成本租金等優惠政策。

對綠色創新企業,銀行也並非完全無所作為。如果有了針對綠色科技企業的擔保機制,銀行就會有興趣為這些企業提供貸款。關於對中小綠色創新企業的擔保,目前國內外已有了一些成功的案例,未來中國應考慮成立專業性的綠色貸款擔保機構,還可以考慮多級政府(包括省、市、縣)出資建立綠色項目風險補償基金,用於分擔部分綠色項目的風險損失,來支持綠色擔保機構的運作。另外,一些銀行正在試點的綠色投貸聯動的做法也值得進一步探索。

記者:您認為,政策層面應如何支持更多的綠色私募基金的發展?

馬駿:銀行、保險、綠色債券和私募基金是不同的金融產品,具有不同的特點和風險偏好。比如,信貸和債券風險容忍度較低,相比較而言,私募基金的風險偏好更高,一般對風險較高、回報率更高的項目感興趣。保險資金可以是私募基金的資金來源之一。

關於培育綠色PE、VC投資者,可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第一,對現有的私募基金進行綠色投資理念的宣傳和推廣,培育崇尚綠色投資的輿論氛圍,鼓勵這些投資者自願採納或加入綠色投資相關的原則,在投資分析和決策的過程中引入ESG(Environment(環境),Society(社會)和Governance(治理)三個單詞的首字母縮寫)理念,即將更多的“非綠”的私募基金改造成為綠色的基金。第二,政府以出資人的身份,參與組建新的綠色PE和VC基金。政府可以出10%~20%,其餘來自社會資本,這樣用一塊錢的政府資金就可以撬動五元到十元的社會資本參與綠色PE或VC的投資。這些做法在歐洲比較普遍。第三,建立綠色PE和VC投資者網絡,加強同業交流,共享評估和投資綠色資產的方法、工具,提升開展綠色投資的能力。第四,強化企業的環境和項目信息披露制度,為機構投資者進行綠色投資創造更好的信息基礎。

記者:很多綠色項目可以解決高汙染、高耗能等問題,但因為這些項目屬於高耗能、高汙染行業,因此,很容易被金融機構納入不予支持的行列中。對此,您怎麼看?

馬駿:其實,2012年銀監會就發佈了《綠色信貸指引》,列出了綠色信貸支持的12類領域。2015年12月,綠金委又發佈了《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包含六大類、31小類環境效益顯著項目及其解釋說明和界定條件。31小類中的很多項目就是為了解決高耗能、高汙染行業的耗能或汙染問題,例如高效能設施建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脫硫、脫銷、除塵、汙水處理等設施建設項目,以及工農業廢棄物再生利用項目等。這類綠色項目,不論是被統計為綠色行業,還是屬於“汙染性”行業,都是應該被大力支持的。

某些銀行忽視或不支持這類項目,一方面是銀行自身對於綠色信貸的界定標準理解不夠,或者缺乏內部評估的專業能力,因此,便簡單地將行業大類作為評估項目是否“綠色”的標準。針對這個問題,有關部門可以考慮對綠色信貸指引出臺更加細化的操作指南,引導銀行具體識別屬於汙染性和高耗能行業的綠色項目。銀行內部也應該強化對綠色項目的鑑別和評估的能力。另外,綠色認證評估等第三方機構應該發揮更大的作為,為這些銀行提供相關服務。

綠色產業發展的障礙與解決之道

記者:您認為,目前制約綠色金融發展的主要障礙有哪些?

馬駿:過去幾年,綠色金融雖然發展很快,但所佔的金融業務的比例仍然很小,原因是綠色金融還面臨著許多障礙。首先,綠色項目的環境外部性難以內生化。舉個例子,一項清潔能源項目的效果是降低空氣汙染,周邊三百公里之內的居民都能夠因此受益。但這些受益的居民沒有給這個項目付錢,所以這個項目的正外部性就沒有被完全內生化,使得這個項目的收益率不是很高,很可能低於私營部門所要求的收益率。因此,私營部門不太願意參與這種正外部性沒有被內生化的綠色項目。

二是信息不對稱。有些投資者想找到有明顯環境效益的綠色企業進行投資,但問題在於缺少對相關企業和項目綠色程度的判斷依據,因為這些企業往往不披露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汙水等排放和能耗信息。如果有量化數據,資本市場就有能力識別哪些項目或者企業是深綠、哪些是淺綠、哪些是棕色、哪些是黑色的。另外,只有企業披露了這些數據,資本市場才能用各種方法對這些企業的環境效益或綠色表現進行評估、排序。還有一類重要的信息不對稱是投資者不完全掌握綠色科技是否在商業上可行的信息。

三是期限錯配。綠色產業很多是中長期項目,但中國的銀行系統平均負債期限只有六個月,所以其能夠提供中長期貸款的能力非常有限,這就制約了中長期綠色項目的融資能力。

四是金融機構缺乏對環境風險和機遇的分析能力。一些金融機構過低地估計對汙染性行業的投資給自身可能帶來的風險,從而為汙染行業過度地提供貸款;另一方面又沒有充分估計到投資綠色產業可能帶來的長遠好處,反而高估了這些綠色項目面臨的風險,因此對綠色項目有過度的風險厭惡,不願意投資。

五是綠色金融自身的一些問題。綠色金融的概念還沒有被大多數金融機構真正瞭解和認可,綠色金融產品還處在不斷開發與完善的過程中,現階段為綠色產業發展提供的金融支持還比較有限。

綠色金融《指導意見》提出的35條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針對以上障礙所提出的改革。比如,《指導意見》提出了用再貸款、貼息、擔保等手段來提高綠色項目的回報率,緩解外部性問題。再如,《指導意見》提出的對上市公司建立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就是要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另外,發展綠色債券市場、綠色基金等措施就是要解決期限錯配的問題。只要將這些措施落實到位,並繼續在相關領域創新,就有望持續改善綠色金融的發展環境。

記者:綠色創新會涉及到對原有汙染性、高耗能產業的革命,可能觸及利益集團的蛋糕。儘管這些年中國政府推出的支持綠色創新企業和綠色產業發展的政策很多,但是真正能夠落實到位的不多。您怎麼看這個問題?在雙重(金融機構怕風險,傳統產業怕靠邊)擠壓下的綠色創新企業,如何才能快速發展?

馬駿:觸及利益集團蛋糕的問題,其實是每一個國家產業轉型升級中必然會遇到的。而產業的綠色轉型是全球的一個大的趨勢,特別是在我國,目前政府和人民對綠色發展的意願和決心都是很強的,所以,綠色轉型的趨勢是不可逆轉的。一些傳統產業,比如煤炭業、煤電和高汙染的製造業,雖然仍有很大的體量,但其實已經是夕陽產業,如利潤逐步下降、監管成本不斷上升,必然會逐步退出市場。綠色金融在某種意義上可以加快傳統產業的轉型:綠色金融要求金融機構(如銀行)不斷減少對汙染性、高碳企業的貸款,要求資本市場減少對這些企業的投資。

關於某些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是多方面的。一些政策文件還停留在說原則、喊口號的階段,沒有具體的、可操作的辦法,也沒有落實政策的分工方案,沒有具體的機構和官員對其負責,文件出臺之後自然不了了之。也有的政策文件,確實因為制定階段就沒有充分考慮到市場的實際情況,缺乏可操作性(如政府答應的補貼由於缺乏資金無法落實),往往也是出臺後不了了之的原因。

至於“銀行怕風險”而不提供貸款的說法,部分是對銀行業本身運行特點的誤解。銀行的錢來自於儲戶,銀行的貸款要保證安全第一,不能做大量高風險的投資,這是銀行自身高槓杆的特點和監管要求。所以不可能要求銀行像風險投資基金一樣大量為存活率很低的創新企業提供貸款。當然,通過擔保、提升銀行識別項目的能力、投貸聯動等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銀行參與綠色科技投資的積極性,但科技投資的主體應該是股權投資機構和同行企業。

中國可持續/綠色金融重點探索的三個思路

記者:經歷了大約兩年的去槓桿進程後,自2018年以來,由於監管政策疊加效應、中美貿易摩擦等因素,金融機構的信用投放行為開始出現收縮的苗頭,一些綠色環保企業面臨資金斷裂和違約的風險。為此,央行和監管部門正在考慮採取一些措施,推動金融機構信用投放,緩解經濟下行壓力。請問應該如何使央行投放的流動性更多地進入到急需輸血的實體經濟中,包括綠色環保行業?

馬駿:在“去槓桿”的大背景下,為引導流動性進入綠色環保行業,可以考慮如下措施:第一,適度降低環保產業的稅率,如降低汙水、垃圾、危廢、醫廢、汙泥處理等行業的增值稅稅率。第二,保證已開工的綠色PPP項目的正常運作,滿足其合理融資需求。第三,將綠色企業納入定向降準和再貸款的支持範圍。第四,在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宏觀審慎評估(MPA)系統中納入鼓勵銀行持有綠色債券的內容。第五,擴大對綠色企業的擔保、貼息支持。第六,鼓勵商業銀行以應收賬款質押、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等方式開展綠色信貸。

記者:作為G20可持續金融研究小組的共同主席,您能否解讀一下《2018年G20可持續金融綜合報告》中提出的三項新思路?這三項新思路對中國有什麼特別意義?

馬駿:G20可持續金融研究小組的前身是2016年中國倡導發起的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該小組在2016年推動形成了G20框架下全球發展綠色金融的共識,將綠色金融從一個小眾話題提升為金融發展的主流趨勢。2018年,該小組提出了三個新思路,推動發展可持續,即要發展可持續資產證券化、可持續綠色PE/VC基金、利用數字技術發展綠色金融。這份文件已經於2018年7月得到G20財政和央行行長會議的批准。

這三個思路也是中國可持續/綠色金融下一步應該重點探索的方向。第一,中國國內目前綠色信貸總額是八萬多億人民幣,但綠色債券餘額只有五千多億人民幣,機構投資者可以持有的綠色資產非常有限。若能將大量綠色信貸證券化,持有數十萬億人民幣的中國機構投資者就可能深度參與綠色投資,對於綠色金融發展會是一個非常大的推動。第二,可持續和綠色領域的企業大多是輕資產的中小微企業,特別是初創期的可持續科技型企業,銀行一般不願意貸款,因此,綠色PE和VC應該是最合適的投資者。綠色科技能否快速發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綠色PE和VC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大量推動綠色PE和VC的發展。第三,數字技術是現在金融領域很熱的一個概念,雖然目前在可持續金融領域還沒有很多的具體產品,但這是未來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例如,利用衛星遙感技術加上大數據,可以對企業的碳排放和一個地區的生態環境指標進行實時監測。這些數據可以幫助金融機構及時、準確地判斷企業的綠色程度,為綠色信貸、綠色債券,以及碳交易提供信息基礎。

記者:您是法國、中國、英國等發起的“央行綠色金融網絡”的監管工作組主席,您認為未來是否應該降低綠色資產的風險權重?這項措施對綠色金融發展將產生怎樣的作用?

馬駿:我認為,降低綠色資產的風險權重,可以明顯降低綠色信貸的成本,激勵銀行增加對綠色產業的貸款。這項措施如果到位,其對綠色金融的提升作用可能會大於歷史上其他任何一項綠色金融的支持政策。據我們初步測算,對中國來說,如果將綠色信貸的風險權重從100%降到50%,就可能把全部綠色信貸的融資成本降低50個基點。

從國際上看,許多國家對此政策選項有興趣,但對其利弊還無法做出明確的判斷,主要原因是多數國家還沒有對綠色信貸明確定義,也沒有綠色信貸的統計和違約率的數據。但是,中國銀監會於2013年就界定了綠色信貸的定義,並有了綠色信貸的統計和違約率的數據。據2017年的數據顯示,中國綠色信貸的不良率不到0.4%,遠低於銀行業貸款平均不良率的1.7%。這表明,降低綠色信貸的風險權重是符合維護金融穩定這一審慎監管政策本意的,可以起到鼓勵銀行向低風險資產類別配置資產的目的。也就是說,降低綠色資產的風險權重,既能提升銀行業的穩健性,又能加快金融資源配置向綠色轉型,從而推進經濟的綠色轉型,是一舉多得的措施。我建議監管機構認真考慮這項改革建議。(杜京哲攝影,邵丹青、吳語溪、心見對本文亦有貢獻)


馬駿:綠色金融已漸成金融發展的主流趨勢|教授觀點


馬駿博士:推進綠色金融是情懷更是使命

馬駿先生現任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金融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共同主席、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可持續金融特別顧問等職務。

馬駿先生在資本市場和政府的工作經歷都與可持續經濟與綠色金融有關。1988年,碩士畢業的他被分配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做經濟研究,兩年後,遠赴美國喬治敦大學攻讀經濟學博士,畢業後先後在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任經濟學家和高級經濟學家。2000年,他到德意志銀行任職,曾任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投資策略師,一干就是13年。在國際金融機構20年的從業經歷,使他成了一位很“接地氣”的經濟學家和綠色金融改革的推動者。他對綠色金融的政策建議不僅被中國政府採納,而且他還被聘為中國人民銀行有史以來首位首席經濟學家。

當記者問及他緣何對推進中國綠色金融情有獨鍾時,他說那是源自2013年1月在北京東方君悅大酒店舉行的一場千名投資人參加的國際會議。那天北京空氣中的PM2.5達到了1000,幾乎所有參會者都在咳嗽。這讓他震驚,更讓注重細節的他從中捕捉到一個政策預判:以破壞、汙染環境為代價的經濟增長絕不可能再持續下去,中國必須出臺強有力的政策來治理空氣汙染,推動環境的改善和經濟的綠色化。會後,他做了大量研究,並發表了一篇跟綠色有關的英文署名文章:Big-bang policy to fight air pollution(《應對空氣汙染的大動作》),此後這項研究演化為他牽頭的《PM2.5減排的經濟政策》一書,他在該書中首次提出了中國應該發展綠色金融的呼籲。

他的觀點引起了中國國內經濟學界的關注。2014年初,他被中國人民銀行聘為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同年7月,他受邀主持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2014年年會綠色金融分論壇,並在會上發表主旨演講,提出中國需要激勵綠色投資的政策體系,助力中國綠色轉型。為此,他和盤托出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的九點建議並倡議成立一個綠色金融工作小組,將與會機構、專家的觀點、意見整理出一個系統的可操作的建議,該倡議得到了大家的一致響應。

一個月後,綠色金融工作小組在京正式成立。之後,該小組向中央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遞交了一份具有操作性的《關於我國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14條建議。此後,這些建議中的大部分被納入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有關綠色金融部分的起草工作範圍。該《方案》首次提到要在中國建立綠色金融體系。

此後一年內,馬駿先生代表中國人民銀行主持協調七部委官員和各方專家起草了《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2016年8月底,中國首個《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正式出臺。

2016年9月,中國倡導發起的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組織20個最大經濟體的央行的80位財政官員,形成了在G20框架下推動發展綠色金融的全球共識。馬駿先生代表中國擔任了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的共同主席。該小組推動形成的共識被寫入了2016年G20峰會的領導人公報。

自2015年4月23日中國金融學會綠金委在北京成立以來,作為綠金委主任,馬駿先生一直致力於綠色金融的政策落地,併為此深耕細作。他對《國際融資》雜誌記者說:“我們完全可以創造出一套機制,讓投資者越來越多地進入到綠色產業的投資中,而越來越少地進入有汙染的產業中投資。”在他看來,綠色投資不僅是情懷投資,也完全可能是可持續、有盈利、有前景的金融業務。

作為中國綠色金融的頂級專家,馬駿先生的貢獻得到了諸多媒體的認可,2016年,他被《第一財經》評為“綠色金融領軍人物”;2017年,又獲《亞洲金融》“中國綠色金融發展傑出貢獻獎”。他的著作先後獲中國銀行業協會優秀成果一等獎、金融圖書“金羊獎”和中國金融40人論壇年度書籍榮譽等。而他的觀點、文章也經常出現在各大知名財經類媒體上,《國際融資》雜誌也曾多次刊發他的署名文章。他是中英、中法綠色綠色金融合作的中方牽頭人,也代表中國擔任央行綠色網絡監管工作組的主席,還兼任香港綠色金融協會的主席。

在許多國際論壇上,老外們都喜歡用“綠色金融先生”來介紹馬駿對推動全球綠色金融所作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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