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背科研誠信 將“終身追究”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出臺了兩個重要的科技政策——《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26日,省科技廳組織科技界人士參加有關的學習論壇,由參與起草文件的專家湯富強和施筱勇解讀以上事關重大的科技政策。

前一個文件的主要執筆人湯富強說,科技評價活動中存在一些不符合科研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的問題,比如評審標準“一刀切”、評審質量和效率不高。特別是人才計劃多頭申報,人才評價“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現象普遍。他介紹,新出臺的文件規定:科技項目績效評估要通過公開競爭等方式擇優委託第三方開展,以獨立、專業、負責為基本要求,或根據需要引入國際評估。另外,過去的項目申報對名人有利,而文件指出:將不把發表論文、獲得專利、榮譽性頭銜、承擔項目、獲獎等情況作為限制性條件。

文件還提出要科學地設置人才評價標準:對基礎研究人才,強調代表作評價;對社會公益研究、應用技術開發等人才,論文發表數量、引用排名等僅作為參考,不作為限定性條件;對成果轉化人才,重點評價成果轉化的經濟社會效益。

起草後一個文件的專家施筱勇介紹說,新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建立嚴重失信行為記錄信息系統,推進科研信用與其他社會領域誠信信息共享。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責任者,實行“一票否決”;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行為實行者,可終身追究。​​​​

嚴重違背科研誠信 將“終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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