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合夥開店,一個人出資40萬,另一人出資10萬,但兩人出的力是一樣的,按8:2分紅合理嗎?

同剪西窗燭


不合理,我給你一個解決方案!

一個創業項目,依賴於資本的投入,以及人力智慧的投入(這被看作人力資本),項目的貢獻是由資金和人力兩部分構建組成的,對人力資本的回報和開工資不是一回事。

下面這段公式可價值十萬,也可價值百萬,基本能解決一般創業者類似的股權問題

創業者的股權比例=資金出資比例*資金對項目的貢獻率+人力出資比例*人力資本對項目的貢獻率。

假設A出資40萬,B出資10萬,人力出資比例為50%(因為你說到兩個人的出力是一樣的),

1、你們的現在的分配機制是,資金投入對項目的貢獻是100%,人力投入對項目的貢獻為0。

A的持股比例=40萬/(40萬+10萬)*100%+50%*0

=80%

B的持股比例=10萬/(40萬+10萬)*100%+50%*0

=20%

此時A、B的持股比例為80%:20%

2、如果人力資本對項目的貢獻是20%,資金投入對項目的貢獻那就是80%,那麼AB的持股比例如下:

A的持股比例=40萬/(40萬+10萬)*80%+50%*20%

=74%

B的持股比例=10萬/(40萬+10萬)*80%+50%*20%

=26%

此時AB的持股比例為74%:26%

3、如果人力資本對項目的貢獻是30%,資金投入對項目的貢獻就是70%,那麼AB的持股比例如下:

A的持股比例=40萬/(40萬+10萬)*70%+50%*30%

=71%

B的持股比例=10萬/(40萬+10萬)*70%+50%*30%

=29%

此時AB的持股比例為71%:29%

4、如果人力資本對項目的貢獻是50%,資金投入對項目的貢獻就是50%,那麼AB的持股比例如下:

A的持股比例=40萬/(40萬+10萬)*50%+50%*50%

=65%

B的持股比例=10萬/(40萬+10萬)*50%+50%*50%

=35%

此時AB的持股比例為65%:35%。

綜上,我們會看到,人力資本在整個項目中的作用越大,你的這種方法的分配就越不公平,在一個創業項目中,要充分考慮到資本作用和人力作用,具體的比例因項目而已,有些項目更依賴於資本,而有些項目更依賴於人力,不管是哪一種,只有考慮了資金和人力雙方的貢獻,才能各盡其力。

都是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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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號股權


從題主闡述的問題看,按著出資比例分成,問題不大。比如,店鋪當年淨利潤為100萬元,那麼,分別獲得利潤80萬元和20萬元;當然,實際操作過程中,利潤需要擴大經營,實際分配利潤為30萬元的話,一個是24萬元,一個是6萬元。

對於題主說的兩人出力是一樣的,那麼,佔20%股份的投資人可以提出薪資要求,且與80%的投資人相當,比如,每月獲得工資1萬元。那麼,最終的支出部分包括薪酬,然後餘下的為純利潤。

作為投資人來說,投資比例低,自然分成少,因為,如果沒有項目的合夥,即使再有錢也不能賺錢。如果想要獲得更多的分成,可以選擇增資,擴股,在大股東允許的情況下,獲得更多的股份。事實上,企業資金充裕,規模擴大,只要經營得當,對雙方更有利。如果企業經營不善,追加投資的投資人也要承擔相應的風險。這對原大股東來說,也有降低風險的好處。

合夥開店關鍵在於齊心,實現利益最大化。無論個人股權佔比大小,主要是把項目做好,有時,為了項目更好的成長,甚至要進行股權激勵,引入戰略投資者等進行合理股權重置。比如,佔比20%的投資者,有條件的給予激勵對象部分股東權益,使其與企業結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實現企業的長期目標。那麼,造成自身股權一定的減少。或者,因為引入戰略投資者,造成自身股權比例的稀釋,那麼,現在,一年獲得的紅利只有6萬元,未來企業規模做大,可分配利潤達到100萬的情況下,即使佔比10%,可分配利潤也會達到10萬元。


財經無忌


從理論上推算,是沒有任何問題的,按照出資額決定股份比例,你出的多,佔比高,對方出資少,佔比低,既公平,又合理。

但是,需要告訴你的是,你們的店,只有在賺錢很少過虧損時,合作關係才能維持。如果錢賺得多一點,必分無疑。而且,是因為你的原因所分。因為,你太貪,太看重利益,太沒有格局。

事實上,兩個人合夥,合的不只是錢和生意,還有感情和緣份,有性格和品行。一個只知道自己賺錢,從不考慮別人利益的人,是不配與人合作,也不配成為合夥人的,更沒有人與你合作。

必須注意的一個事實是,凡事事業成功的人,都是有格局的人,有胸懷的人。特別在利益方面不會特別計較。俗話說,財聚人散,把利益全部放到自己的名下,就不可能有朋友,不可能得到別人的信任,最終,就會人散財也散。

回到你們的合作,對方雖然出的錢少一點,但出的力一點不少,憑什麼只獲得你1/4的分成,你們的合作又憑什麼能夠維持下去。我給你的建議是,四六分成,合作興旺,到時候,店辦好了,生意多了,縱然你分配的比例小了,分得的利益也會多。有格局,才能成大事。


譚浩俊




西門觀點:應該不合理。

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應該屬於合夥經營,而非股份制分紅。

一個出資40萬,一個出資10萬。4:1,題主說按8:2分分紅,也就是4:1分紅。乍一看,似乎很合理公平。

但是,沒有把人力投資算進去。題主說兩個人出力是一樣的,好像還是很公平,但其實還是有問題。

‘’出力‘’並非僅指體力付出,應該還包括腦力和技術付出,這三樣兩個人無論怎樣都不可能相同。所以不合理。

即便你們是哥們,關係很鐵,但短時間內可以,時間長了,問題和矛盾肯定會找上門來。親姊妹還要明算賬,先醜後不醜。雖是老話,但很有道理。



建議你們將投資分成股,一方面按股分紅,一方面按分工、技術等領取工資,工資多少二人協商制定。

至於投資和工資各佔多少比例,由你們協商。不過,我認為投資和人力付出相比,人力付出應該佔大頭,因此,建議工資額協商好後,按月發工資,年底用剩餘部分按股分紅。

比如一年淨利潤10萬,除去二人工資,剩餘4萬,按股分紅。50萬投資,每股10元,5000股。平均每股8元,一個分3.2萬,一個分0.8萬。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我不知道您的問題是怎樣問的,沒有表達清楚

我把我的想法說一下吧

如果你們一個人出資40萬,一個人出資10萬,然後兩個人出力一樣,那麼說明你們倆都在為這個店打工

那麼首先,你們應該從這個店領工資

比如,一個人一個月工資是4000元錢,那麼你們出的力是一樣的,領的工資都是一樣的,除了工資和日常經營的正常開支外,年底剩下的淨利潤才應該按照出資比例分紅

他出資40萬,你出資10萬,最終分紅按照8:2分才合理

連上市公司都是如此的,上市公司是股份制公司,大家都有股份,但是董事長在公司上班,就得領工資,最終年底分紅再按照比例分配

我的看法是如此的

我覺得也應該如此

謝謝


股乙己



兩個人合夥開店,一個人投資四十萬,一個人投資十萬元,兩個人出的力是一樣的,如果按四比一分紅,這顯然是不公平的,會讓投資十萬的人吃虧不小。

假如你年純收入五十萬,按你的算法,一人得四十萬,一人得十萬,因為他們出的力一樣,這樣分似乎是非常合理的。

但是,因為兩個人合夥幹買賣,除了資本投入外,還有勞動力的投入。通常會把勞動力的投入變為股份或做為工資發放。如果咱們把它做為工資發放,則他們兩個人的利益分配如下:

按工資五萬每人算,兩個人各得工資收益五萬元,共計支出十萬元。

總收入五十萬元,減去工資收入十萬元,淨剩利潤四十萬。這時按四比一來進行利潤分紅,就比較合理了。

由此計算,投資四十萬的可得利潤三十二萬元,加上勞動力收益五萬元,共計收入三十七萬元。

投資十萬元的可得利潤八萬元,工資收入五萬元,共計收入十三萬元。

由此可知,按第一種算法,投資十萬元的人每年可少得三萬元。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不完全合理。

兩個人共同合夥做開店,一個人出資40萬,一個人出資10萬,兩個人出的力是一樣的。

一般情況下,兩人合夥有開店,兩個人出力一樣,你們兩個人的日常工資應該是一樣的。

如果小店每年能夠盈利100萬左右,那麼可以約定你們的日常工資是每年一個人25萬,也就是勞動價值和資本價值分配為50:50,這樣的比例也比較合適。

這樣的話,還有50萬的盈利來按照8:2分紅,這樣的話一個人分40萬,一個人分10萬。

這樣一年下來的利益分配就是65萬:35萬,這樣的比例還是比較合適的。

這樣的話,不僅體現了勞動價值,也體現了資本投入的價值。

如果全部盈利100萬都按照資本分配盈利的話,也就是80萬:20萬,這樣的話,資本投入少的一方就比上面的分配方案一年少15萬。全部這樣分配的話,就沒有考慮勞動價值的分配,這就有可能會導致合作不下去了。

因此,盈利要區分勞動價值和資本價值的分配比例,一般來說,小店肯定是勞動價值和資本價值50:50分配比較合理一點,這樣的話。就能調動大家的積極性,能夠讓小店經營的更好。

綜合來說,全部利潤按照8:2的分配比例不合適,因為沒有考慮勞動價值的分配。


睿思天下


從表面上看你這種推理絲毫沒有任何問題,但實際上是錯誤的,如果每個人出的力所引起的利潤最大的話,那麼就出現了很大的問題。

所以說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每個人出的力所得的價值也計算進去,然後再平均。比如說每個人每天掙10萬塊錢。那麼兩人的分紅標準應當是50萬:20萬。

如果每個人每天掙的是。100萬元。那麼每天分紅的比例應當是140萬:110萬。

所以我們可以退回到最原始的狀態,就是每個人出資的比例是40萬:10萬,然後兩個人都不參與工作,僅參與每天盈利的分成,可以完全按照40萬:10萬來進行。

不知我這種計算您是否能夠看明白,反正這裡面最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每個人出力的價值有可能會超過本金,有可能和本金持平以及和本金不一致,那麼必須把每個人每天出力所獲得的價值或利益計算在內再分成,這才是合理的。


談笑有白丁往來無鴻儒


作為一個合夥做生意的人,我來說說我們怎麼算的!!

去年合夥做了個小生意,我出了7萬他出3萬!暫時先按就我們倆工作來算!不計其他成本的話,收入分紅是除開每個人的工資剩下的才叫純利潤,也就是每個月分紅得把我倆該拿的工資除開然後在按投資比例分紅!!人力投資和金錢的投資是不能算在一起的!就得分開算!!比如該進貨或者交房租的時候我們就必須得我出7層他出3層!!

工資和分紅,比如一個月10萬業績(不計其他成本),我們做同樣的工作一人一萬算!剩下的八萬在按37分層他一共得3.4w。我得6.6w!他是超過直接股份分紅的!

出同樣的力股份少的會拿到超過直接股份分紅的工資,股份多的會低於股份直接分紅的工資!!

可能又有人會覺得出錢多的又不合理了!!好好想想出錢多是老闆!出錢少的只能叫股東!店面或者公司的控制權在出錢多的一方!!

還有如果有哪一方不上班,不上班的那一方沒有工資就是了!!只有純利潤分紅


感覺霸霸


從前有個老闆投資900萬,還有其他20個股東各投資5萬,總共合計投資一千萬,老闆每天都沒有幹活,就在那裡喝茶聊天,指揮來指揮去的,其他人都累得半死,賺500萬時分紅,沒幹活的老闆就拿了450萬,其他人每人才2.5萬,你說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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