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8年11月16日,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老撾吉達蓬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老撾萬象生活中心項目總承包合同》(以下簡稱為“合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一、合同當事人介紹

1、業主:老撾吉達蓬集團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老撾萬象市賽色塔縣蓬撒阿村凱山大道83號;

經營範圍:建築業,酒店旅遊業,房地產開發及投資商務諮詢服務。

承包商: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履約能力分析

老撾吉達蓬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是綜合工程建築、工程監理、地產運作、房產開發、酒店投資、旅遊服務、商務諮詢、項目代理、紅木加工、農業開發等業務的公司,是老撾國內最具綜合實力的企業之一。結合業主經營、信用狀況及支付能力,公司認為業主具備履約能力。

3、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公司與老撾吉達蓬集團有限公司未發生購銷金額。

二、合同的主要內容

1、合同標的:老撾萬象生活中心項目;

在老撾首都萬象市西沙達那縣隆贊湖村07號,建設總建築面積6.6萬平方米的生活中心,包括購物中心、公寓、多層車庫等;工程承包範圍:設計、施工(含土建、安裝、精裝修、弱電、園林景觀等)。

2、交易價格:合同價分為固定工程總價和延期付款費用;

固定工程總價暫估為人民幣335,259,700元;待施工圖設計文件最終完成後,再簽署補充協議最終確定。

延期付款費用按承包商為實施本項目從銀行取得貸款(承包商自有資金等同於貸款)發生的利息據實計算。

3、結算方式:人民幣或美元;以美元支付的,按支付當日中國銀行總行公佈的美元現匯買入價折算為人民幣。

4、付款期限:自項目開工24個月後,業主在36個月內等額六次平均支付固定工程總價款和延期付款費用。

5、合同工期:自開工日起2年

6、生效條件: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7、擔保措施:業主為合同支付提供土地使用權、相關股權等擔保措施。

8、違約責任:若業主未能按時付款,公司有權按合同約定就未付款項收取罰款;若因公司原因導致項目未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建設完成,公司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具體賠償事宜另議;若因老撾當地政府原因導致工程進度遲緩或其他不利於公司的情況出現,業主應對公司做出相應的補償。

三、合同對公司的影響

1、若合同正常履行並按期收款,將對公司未來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產生一定的影響。

2、合同履行對公司業務獨立性不產生影響。

四、合同履行的風險提示

1、固定工程總價暫估為人民幣335,259,700元;待施工圖設計文件最終完成後,再簽署補充協議最終確定。

2、合同若以美元結算,可能出現匯率波動風險。

3、合同條款中對付款方式、違約責任和合同爭議等做出明確約定,但合同履行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影響造成的風險。

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合同的審議程序

合同不需公司董事會審議表決,不需要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

六、其他相關說明

1、本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該項目的進展情況;

2、備查文件:《老撾萬象生活中心項目總承包合同》。

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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