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怪象:媳婦娶回家當成“少奶奶”, 農民無奈道出其中的心酸!


隨著社會的變化,今年對於農村而言也是一個不平凡的一年,發展重心開始從城市轉到了農村,相繼出臺了一個有一個政策,農民的地位相較以前也是漸漸高了起來,農村的宅基地,對於農民而言可是個大問題,今年18年宅基地新規定,這三種情況宅基地無法繼承,不知道可要當心了!

一:已經分戶的家庭子女無法繼承 今年對於宅基地可以說是越來越嚴格,那麼如果子女和父母分戶,就無法繼承宅基地嗎?

答案當然不少肯定的,這種情況說的是,如果分戶之後,自己又申請了一塊宅基地,那麼父母的宅基地是無法再繼承的,因為要嚴格按照一戶一宅的制度。所以已經分戶的家庭子女無法繼承。

二:農轉非的情況下無法繼承 像這種情況而言,也可以說是不少,前幾年很多農民為了更好的發展,也是廢了很大的力氣把自己的農業戶口轉成非農業戶口,那麼針對這種情況而言,不少農村戶口是無法繼承農村的宅基地的,這點一定要知道。

三:可耕地建房的土地無法繼承 針對這一種情況而言,很多的農民因為村裡沒有多餘的宅基地,但是住房是一個剛需問題,所以也是被逼無奈,一部分的農民在可耕地建房,但是這種做法是違反規定的,所以基本上是無法繼承的。

但是小虎覺得,如果手裡有房產證,確權等情況,村裡也不會太過於為難,畢竟農民的一棟房子可以說是花了半輩子才掙來的,如果不能夠繼承未免太不講人情味了,所以農民朋友也不要太過於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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