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擬變更重大合同暨關聯交易的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002266 證券簡稱:浙富控股 公告編號:2018-057

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擬變更重大合同暨關聯交易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大合同暨關聯交易概述

2018年10月26日,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乙方”)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擬變更重大合同暨關聯交易的議案》,該議案已經公司2018年11月14日召開的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於擬變更重大合同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告編號:2018-049)、《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056)的公告。

二、關聯交易進展

近日,公司與江西龍頭山航電樞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頭山公司”或“甲方”)簽署了《江西龍頭山水電站樞紐工程水輪機發電機組及電站附屬機電設備採購合同變更協議》。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標的:七臺套單機容量為30MW燈泡貫流式水輪發電機組

金額:3億元

2、標的:壹臺套單機容量為30MW燈泡貫流式水輪發電機組

金額:6,750萬元(其中,壹臺套水輪發電機組的設備價款為肆仟貳佰捌拾伍萬柒仟壹佰元(小寫4,285.71萬元),根據本協議第2.3條款所確認的價格調整款貳仟肆佰陸拾肆萬貳仟玖佰元(小寫2,464.29萬元))。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1、合同金額變更

(1)原合同:合同總金額為65,680萬元人民幣,其中水輪發電機組設備金額32,200萬元,電站附屬機電設備金額33,480萬元。

(2)現協議:

①電站附屬機電設備,甲、乙協商,雙方同意取消原合同中的電站附屬機電設備採購,乙方無須根據原合同再向甲方交付上述電站附屬機電設備。

②鑑於雙方對於原合同的履行方式、履行內容均作了變更,雙方確認:除《租賃物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第四條所確認的壹臺套水輪發電機組的設備價款外,由於原材料、設備倉儲、運輸、人工、財務費用等費用上漲因素,水輪發電機組的合同金額累計上調貳仟肆佰陸拾肆萬貳仟玖佰元(小寫2,464.29萬元)。

A.七臺套單機容量為30MW燈泡貫流式水輪發電機組的融資租賃

長城國興根據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資3億元購買原合同中的七臺套單機容量為30MW燈泡貫流式水輪發電機組(2#機至8#機),並將上述七臺套水輪發電機組出租給甲方使用。

就上述融資租賃模式下的租賃物買賣事項,具體內容詳見甲方、乙方、長城國興簽訂的《租賃物買賣合同》。

B.關於供貨價格的調整

鑑於甲方提出調整供貨方式,雙方協商後同意壹臺套水輪發電機組採購合同總價為陸仟柒佰伍拾萬元(小寫6,750萬元),其中,壹臺套水輪發電機組的設備價款為肆仟貳佰捌拾伍萬柒仟壹佰元(小寫4,285.71萬元),根據本協議第2.3條款所確認的價格調整款貳仟肆佰陸拾肆萬貳仟玖佰元(小寫2,464.29萬元)。截止本協議簽訂日,除租賃購置款外甲方尚未支付的全部合同價款的尾款金額為壹仟柒佰伍拾萬元(小寫1,750萬元)。

2、關於壹臺套水輪發電機組付款時間的調整

甲乙雙方同意支付時間調整為:2019年5月2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4.2條款中的全部尾款,即金額為壹仟柒佰伍拾萬元(小寫1,750萬元)。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16日

證券代碼:002266 證券簡稱:浙富控股 公告編號:2018-058

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擬簽署租賃物買賣合同暨關聯交易的進展公告

一、關聯交易概述

2018年10月26日,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擬簽署租賃物買賣合同暨關聯交易的議案》,該議案已經公司2018年11月14日召開的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於公司擬簽署租賃物買賣合同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告編號:2018-050)、《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056)的公告。

二、關聯交易進展

近日,公司與長城國興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江西龍頭山航電樞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三方簽署了《租賃物買賣合同》,租賃物總購置價款為人民幣3億元(大寫叄億元整)。

證券代碼:002266 證券簡稱:浙富控股 公告編號:2018-059

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全資子公司擬簽訂最高額質押合同的進展公告

一、擔保情況概述

2018年10月26日,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全資子公司擬簽訂最高額質押合同的議案》,該議案已經公司2018年11月14日召開的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於公司全資子公司擬簽訂最高額質押合同的議案》(公告編號:2018-051)、《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056)的公告。

因江西龍頭山水電站樞紐工程建設融資需要,江西龍頭山航電樞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頭山公司”或“債務人”)與長城國興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國興”或者“債權人/質權人”)簽署了《融資租賃合同》、債權金額1,139,522,912.48元(含20年利息),《回租租賃合同》、債權金額4,085,496,360.52(含20年利息)元。根據上述合同的約定,豐城天富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富能源”或“出質人”)作為出質人將以其持有的龍頭山公司19.25%的股權(質押股權的價值以實際處理時質押股權的淨值為準。目前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股權經協商作價為人民幣2.148億元)為上述債權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主債權最高限額為5,225,019,273.00元(含20年利息)),擔保期限240個月。

二、交易進展

(一)、近日,債權人、出質人、債務人三方簽署了《最高額質押合同》,擔保期限240個月。

(二)、為確保天富能源在根據《最高額質押合同》向長城國興承擔質押擔保責任後,有效實現對債務人的追償權,龍頭山公司對天富能源提供反擔保。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署了《反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1、擔保形式:抵押擔保

2、龍頭山公司向天富能源提供的擔保財產為:在建工程(廠房、大壩等),賬面價值1,799,845,700.00元。

該資產能夠覆蓋天富能源為長城國興承擔的擔保責任。

3、擔保期限:天富能源根據《最高額質押合同》約定向長城國興履行擔保責任後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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