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案要案紀實——163.吉林惡性凶殺案

中國大案要案紀實——163.吉林惡性兇殺案

1991年7月24日,吉林市龍潭區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科幹部常國義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沒有想到,早已有人在他身後尾隨,兇狠的眼神緊緊盯在他的腰間,那是一隻“五四”式手槍,那個年代,常國義作為公檢法成員,隨身配槍。

當常國義推開門的一瞬間,他感覺身後猛地衝進來一個人,還沒等他發應過來,有一個堅硬的東西頂在他的頭上,緊接著只聽“嘭”的一聲,一顆釘子擊穿常國義的頭部。當時,常國義並不是唯一在家的人,他的哥哥也在屋內,但常的哥哥聽到一聲悶響,緊接著是弟弟撕心裂肺的慘叫聲後,嚇得六神無主,當即從陽臺上翻到隔壁逃走了。

過了一會兒,他聽見家裡沒有動靜,這才趕緊跑出來報警。警方得到消息後感到現場,發現常國義已經倒在血泊之中,而他腰間的槍套已經是空空如也,隨後常國義被送至吉化第二職工醫院,經搶救無效,於當日16時許死亡。經法醫檢驗,他死亡原因是顱骨碎裂,而殺死他的應該是一把射釘槍射出來的一顆釘子。

警方經過勘查現場,認定常國義是在進門的一瞬間遭到襲擊。而兇手搶槍得手後並沒有多做停留,因此可以斷定,兇手就是針對槍來的!警方還在現場找到了一把射釘槍,經過檢驗可以認定這就是作案工具!同時,從現場足跡來看,兇手應該是兩個人!

警方隨即成立了專案組,針對常國義當天的行動軌跡進行了分析。當天常國義上午去了機關文化宮觀看反腐展覽,中午正常回家。並沒有絲毫異常行為,而常本人四十多歲,內向戴眼鏡,長得黑瘦,顯得沒有很強的反抗能力。專案組分析,兇手恐怕是早就盯上了常國義,在經過多次跟蹤後,終於下手,並且成功逃脫,整個過程除了常的哥哥聽見了點聲音外沒有目擊者,並且沒有在現場遺留的射釘槍上找到指紋,這說明兇手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有可能曾經受過打擊。但經過對周邊人口的走訪,發現有目擊者稱當天曾經在現場見到兩個陌生人出現,其中一個身高1米7左右。專案組決定依靠這些特徵,開展大規模的排查工作,針對受過打擊的兩勞人員進行重點排查。

而現場遺留的射釘槍就成了最重要的物證了。這是一把經過改造的射釘槍,上面纏有高壓絕緣膠布,並且在射釘槍扳機斜上方有一個一釐米焊割口,這是一個區別於其他射釘槍的顯著特徵。專案組就此判斷,犯罪分子很可能是從事電工、水暖、裝潢工作的人員或與從事上述職業的人員有密切關係,而且還有條件接觸到電焊機。吉林市是個工業大市,從事相關行業的人很多。警方進行了細緻的工作,將所有有嫌疑的人分配給各個下屬單位,逐一排查。

而在調查中,所有專案組成員都認為,一定要以射釘槍焊口這一顯著特徵為辨識目標,一方面摸排全市的射釘槍,另一方面追查到底是誰焊過這把射釘槍。

在經過一個多月的細緻查訪後,警方終於有了重大發現。8月27日,吉化公司103廠機修車間鉚工王德勇主動向調查人員承認,這支射釘槍的焊口是他焊割的。而四天之後,在公安人員的開導下,王德勇又指認求其焊槍的兩名男青年中的一人是本車間工人李曉冬。

這是一個令所有人都非常振奮的消息,經過調查,李曉冬23歲,身高樣貌同當天群眾提供的疑似兇手體貌特徵極為相似。而且他平時表現並不好,經常曠工,經過核實,當天他並不在單位,有充足的作案時間。於是,當晚8點半,李曉冬被專案組抓獲了!

專案組是胸有成足的,首先有人證明射釘槍是李曉冬找他焊的,其次作案時間體貌特徵都說明李曉冬有重大嫌疑,這一切都讓專案組放心地“上手段”!很快,李曉冬就招供了,他在9月1日晚23時,承認他夥同他哥哥李曉峰做下的這起案子!但是,令人吃驚的是,李曉冬卻拒不交待槍的去向!

其實,這時候專案組應該有所警覺,因為李曉冬都承認殺人了,為啥不肯交出槍支呢?但由於破案心情,許多成員頭腦一熱,導致案件偵破方向嚴重錯誤。

在接下來的審訊當中,李曉冬雖然提供了犯罪過程,但偶爾還有翻供的情況,他的兄弟李曉峰則根本就拒絕承認犯罪事實,而警方在進行復核時,居然發現當初的證人王德勇對很多事情的記憶都和最開始是截然相反的,但這些都沒有令警方有所警覺。尤其是李曉冬在公安局長和檢察長先後三次審訊,竟然表現出希望得到寬大處理,拒不翻供的情況時,就更加先入為主的認定,李曉冬李曉峰就是兇手,而拿下他們找到槍支只是時間問題。但他們沒有想到的是,李曉冬在見到領導之前,都已經被基層警察事先“關照”過了,其表現並不是出自本心。而真正的兇手還逍遙法外!

警方還將注意力集中在李曉冬李曉峰兄弟倆身上時,1991年9月17日,吉林市又發生了一起令人異常震驚的血案。一名出租車司機被人殺害,出租車被搶走。之後,受害人的出租車又在僻靜處找到了,從現場可以發現,兇手在上了出租車後,用剔骨刀逼住受害人,到了僻靜地方後,用手槍進行殘忍的殺戮!但令警方吃驚的是,現場雖然有很多血跡和掙扎的痕跡,居然沒有發現犯罪分子的指紋,而且也沒有找到彈殼,很明顯,兇手是有備而來,之後又對現場進行了破壞!

就在警方還在為這起血案而四處奔走調查時,9月25日深夜,吉林市參茸加工廠發生了一起特大殺人搶劫案,現場慘不忍睹,兩名更夫被殘忍殺害,大量的現金被搶走。經過對現場細緻勘查,警方發現了兩枚雖殘缺不全,但有認定價值的指紋。這讓警方興奮不已,最近發生的幾起案件,現場都沒有找到指紋,這讓認證工作缺少了最重要的抓手,警方馬上開始了指紋對比。

連續發生的血案讓吉林市警方焦頭爛額,也讓省公安廳深為震驚,省廳領導派吉林省聞名的四處(重案偵查處)前來指導破案。但就在這時候,一場異常慘烈的血案發生了!這場慘案的發生讓所有的公安幹警都如同墜入了迷霧當中,同時也讓他們清醒了,殺死常國義的兇手還仍然逍遙法外!

1991年10月5日晚間,當時的吉林市公安局郊區分局沙河子派出所副所長祝曉強本來並不值班的。多年以後,王洪娟甚至還記得,他在家裡吃了一碗麵條,頂著高燒替同事去值班的。

那一年,他的兒子讀小學一年級才一個月。他晚上8點多還打回家電話,問孩子和妻子都幹嘛呢,“我說孩子在學習,我在洗衣服,他讓我們早點休息。王洪娟說,這麼多年過去了,這些細節卻毫無磨損地印在她的心裡。

“他這個人就是這麼敬業。平時過年過節不值班,也要到派出所看看。”已經59歲的王洪娟到現在也覺得祝曉強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生孩子的時候他不在身邊,做闌尾炎手術的時候他也不在身邊,但是她後來也想通了,當警嫂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當天晚上八點多,祝曉強在給妻子打完電話後,繼續在所裡值班,和他一起值班的還有一位治安員,當時警力不足,治安員是對派出所警力的有效補充,但當晚這位治安員由於家裡有事,居然把自己的兒子也帶到了所裡,如果他知道後來發生的事情,他寧可將兒子一個人鎖在家裡,也絕不會把他帶到自以為安全的派出所的!

十點多,外面已經徹底安靜了下來,祝曉強因為重感冒,有些睏倦了,坐在桌前正在打盹,沒想到突然,派出所內閃進來兩條黑影,直撲向祝曉強,還沒等他反應過來,黑洞洞的槍口已經對準了他,槍聲響起,祝曉強倒在了血泊之中,正在哄孩子睡覺的治安員聞聲衝了過來,也倒在了槍口之下,孩子聽到聲音後大聲哭喊,但很快他就永遠發不出任何聲音了!

沙河派出所發生的一切並沒有驚動周圍的人,直到出外巡邏的同事回來後,發現所內的三人早已經死去,祝曉強身上的“六·四”式手槍被人搶走了!現場留下了兩個陌生人的足跡,其中一人穿白塑料底三緊布鞋,從鞋碼大小判斷,此人身高在1.75米左右。

這起案件的發生震驚了所有人,沒想到居然有犯罪分子敢針對在派出所內執勤的警察進行殺人搶槍的瘋狂罪行!技偵人員進行現場勘查後,發現擊殺祝曉強和治安員的是一把“五·四”式手槍。而之後經過對彈道進行分析,警方驚訝的發現,作案的手槍居然是常國義被搶走的那一把!

此時,大家都想到了還在拘留所裡關押的李曉冬李曉峰兄弟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居然有部分幹警認為是兩人沒有交待出槍支和同夥,才導致他們的同事被殺!所以對兩人是拳打腳踢,可專案組的領導層卻明白,李氏兄弟是被屈打成招的,但為了安全起見,兩人沒有被立刻釋放,而專案組則需要重新開始案件的偵破!

經過認真對比分析,專案組得出瞭如下結論:7.24和10.6兩起案件是針對政法幹警搶劫槍支的行動,兩者之間的關聯非常明顯,特別是襲擊沙河子派出所使用的“五四”式手槍系“7.24”案件中被搶槍支。犯罪分子針對政法幹警,並且搶走槍支的行為特徵非常明顯,這證明他們曾經受過公安機關打擊的可能性進一步提升。曾經一度鬆懈下來的對曾經的兩勞人員的摸排,又再次提上日程!

而就在整個吉林市警方還在為“10.6”慘案而震驚不已的時候,10月16日,吉林市城建中專又發生了一起血案,守夜的更夫在自己值班的屋內被殺死,城建中專的金庫遭到犯罪分子打砸,雖然沒有成功,但仍然讓人驚出一身冷汗。

經過現場勘查,警方發現“9.25”、“10.16”兩起案件現場足跡有同一性,認為可以併案。同時發現,“10.6”案件中發現的犯罪分子所穿是白塑料底三緊布鞋,其鞋碼同“10.16”案件中的鞋碼非常接近,據此判斷,“7.24”、“10.6”、“9.25”和“10.16”都是一個暴力團伙所為,從人數上大體可以判斷是兩人結夥作案,而且同李曉冬李曉峰兄弟沒有任何關係。

從襲擊沙河派出所案件中可以看出,這兩人有明顯的發洩對社會不滿的傾向。至此,市公安局發了狠,決定組織全市3000幹警對全市的三萬多名電工和相關從業人員,以及四萬多名焊工進行逐一摸排,並且去看守所將4376名83年以來受過打擊的人員名單全部調來,挨個仔細排查,至此吉林市公安局已經傾其所有,動員了一切能動員的力量!

與此同時,專案組認為,這一系列案件的首案“7.24”案件絕不是案犯犯下的第一起案件,案犯是在兩個多月時間裡多次作案,這是他們作案的巔峰時期,而早期一定有其他案件。

經過篩選,專案組發現,早在1988年7月,吉林市龍潭山上就發生了一起慘案,一名爬山的群眾發現一個人倒在了山頂,已經死亡,他報警後警方勘查現場發現,被害人身旁有一本書,腦部血肉模糊,很顯然他是在看書的時候是被人從身後用射釘槍打中頭部而死亡的。當時進行了調查,但由於實在缺乏證據和目擊證人,所以案件沒有深入下去。

專案組還發現,在1990年2月22日發生的一起故意傷害案,也是用射釘槍作案的,只不過受害者受到襲擊後並沒有死亡,而是重傷倒地昏迷,但遺憾的是並沒有將兩起案件串並在一起進行偵破。

而更令人吃驚的是,專案組發現,1990年11月15日發生的鐵路警察下乘後被劫殺案件從作案手法來看,居然同常國義案件有諸多相似之處,但當時鐵路警察下乘後身上並沒有帶槍,而由於受害者身上財務丟失且未穿警服,當時的偵查人員認為可能是侵財犯罪,或者是報復殺人,因此從侵財和鐵路警察周邊社會關係上入手,查了很久也沒有取得突破。

此時,專案組終於將“7.24”常國義被殺案之前和之後的多起案件聯繫在一起,認為在1988年7月發生的射釘槍殺人案很可能是該暴力團伙的第一槍,而目的就是為了試驗射釘槍的威力,而1990年2月22日的故意傷害案也很可能是基於這個目的。置於1990年11月15日的鐵路警察被殺案很可能是同一夥人為了搶槍而做的,如果當時得逞則系列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則可能在1990年末就開始了。

專案組認為,連續發生的血案從作案手法、侵害對象、作案動機等因素上都有交叉併案的條件,犯罪分子就在吉林市。而且犯罪分子應該對龍潭區山前街、昌邑區哈達街、郊區的沙河子一帶比較熟悉,極大可能有落腳點或者就在附近單位工作。

同時,專案組重新從射釘槍入手,“7.24”案件中的射釘槍經過排查發現是吉化利民商店85年6月從江蘇揚州工具廠購入的“火箭”牌射釘槍,經深入調查發現,全市共有該型號的射釘槍七千多支,分佈到全市250多個工企單位。但經過幹警們深入排查,仍然沒有發現有用的線索,動員了這麼多人,這支射釘槍的來歷居然還是沒有查清。

從10.16案件發生後,案犯似乎不見了蹤跡,但經過一個月的排查,仍然沒有線索,警方內部出現了消極情緒,為此專案組負責人給所有參戰民警放了兩天假,同時在內部進行了大範圍的減壓和安撫,讓參戰民警重新燃起了鬥志!民警們重新開始了新一輪的大排查,而這次是將全市21萬適齡男青年進行包乾制,所有的人都必須進行認真摸排,誰查漏了誰就負責!

而另一方面,指紋的對比仍然在繼續,當時的條件極為有限,所有的指紋對比都只能靠眼睛!雖然犯罪分子作案多起,公安機關在現場也發現了四十多處指紋,但由於絕大多數現場都遭到破壞,所以均不具備認定價值。只有9.25日犯罪分子搶劫參茸加工廠並且殺害更夫的案件中發現了兩枚雖然仍然殘缺不全但具有認定價值的指紋,因此警方組織全市的技偵人員進行大規模的對比,因為人手不夠,後來把所有退休在家的技偵人員也都動員了起來。

技偵人員連續三輪對全市十萬多份指紋進行了篩查,但都沒有找到疑似對象,在這種情況下,警方仍然不死心,又進行了第四輪的複核,交叉排查,查缺補漏!

終於,案件有了重大突破!12月18日上午,昌邑公安分局聘用的退休刑偵技術幹部謝海林同志,對全區2萬多份指紋卡片重新複核時,經過放大比對和縝密鑑定,認定居住在興華街15委17組省冶金建設公司工人張小林的指紋與“9.25”案件現場遺留指紋有7點相同之處,從而認定張小林就是“9.25”案犯之一!

張小林26歲,身高1.76米,83年“嚴打”因盜竊罪被勞教三年,現在是吉林冶金建設公司機電分公司工人!

張小林住的是樓房,而且手頭很可能有槍支,怎麼抓捕是個大問題。最後專案組決定抽調8名最為精明強幹的幹警組成了緝捕小組,於18日晚八點來到張小林家門口。剛開始,幹警謊稱是居委會的,前來看看暖氣管子,但敲門很長時間都不開門。幹警果斷踹門而入,將張小林生擒活捉。但沒想到的是,張小林在被抓後瘋狂的想喊叫,即使在嘴被堵上後,仍然識圖在樓道里大喊大叫,幹警們馬上聯想到,他應該還有一個搭檔,而且很可能就在一個樓道里。於是馬上調集人手將樓道口封住,同時找到當地派出所民警瞭解情況,發現同一樓道的鄒廣強和張小林交往甚密,因此果斷破門而入將鄒廣強也抓獲歸案。

通過搜查房屋內部,發現了兩把槍支,子彈15發,經檢查就是常國義丟失的“五·四”手槍和祝曉強丟失的“六·四”手槍!至此,持續將近半年之久的江城系列嚴重暴力犯罪案件的嫌疑人終於被緝拿歸案!

可在審訊時,兩人卻拒不交待犯罪事實,在經過反覆攻心後,鄒廣強先開了口,之後張小林也認罪了!張小林在83年嚴打時坐過牢,鄒廣強84因為流氓罪、爆炸罪被勞教三年,現在是吉林化工設備廠的電焊工,這與最開始警方的推理相一致,即犯罪分子當中有懂電焊的人。

張小林和鄒廣強出獄後不服法律對他們的懲罰,決心報復社會!他們先購買了兩支射釘槍,但由於購買的商店在86年解題,賬目又被雨淋溼,所以昌邑分局的警察沒有繼續追查。他們利用射釘槍作案於1988年7月殺死龍潭山上的看書人後,又與1990年2月22日重傷一人,兩次作案後他們怕射釘槍被人發現,就將兩隻槍丟棄。之後又與1991年1月19日在礦建機電分公司電工班偷竊了一支射釘槍,但該公司公安處始終沒有重視此事,導致線索沒有排查出來。為此,後來對昌邑分局興華派出所的領導和直接負責民警進行了嚴肅處理,並且要求對市礦建公司保衛處進行整改!

之後通過對二人審訊發現,兩人從1988年7月開始長達四年多時間內多次作案,共殺死19人重傷4人。除了已經認定的幾起案件,還包括在吉林市東山火化場殺人搶劫案,這起案件的目的就是為了練膽!死者是替他的父親值夜班的男子。同時,還包括殺死龍潭區菸草副局長,由於鄒廣強的姐姐曾經被這個副局長處罰過,所以他懷恨在心,就殺了這個副局長!案件被破獲後這個副局長被評為烈士!

更加令人髮指的是,當時他們在吉林市江南煉油廠附近為了作案練膽量,殺了一個無辜的男人,而且把他的內臟掏出來,帶回來做熟吃了。被殺的男人,是江南聯化小石油的工人,他做夢也沒想到自己碰上了這麼兩個變態!他們還燒過一輛三十路公交車,原因是白天坐車和售票員發生口角,為了報復而做的。

當案犯鄒廣強的單位同事得知他的所作所為後都震驚了。他這個人平日比較窩囊,沒事躲在工具箱後看書,有時喝點酒愛哭,和同事爭吵都處在下風。事後大家一不相信,二就是後怕,沒想到這樣一個人居然是窮兇極惡的歹徒!

在抓到兇手並且破案後,省公安廳當即決定獎勵工作認真的謝海林三萬元,因為如果沒有他根據殘缺不全的指紋定案,很可能這夥犯罪分子還要繼續作案。而直到此時,李曉冬李曉峰兄弟才被正式釋放,公安機關向他們賠禮道歉並進行了一定的賠償,但他們在裡面的遭遇實在是太過恐怖了!

張小林鄒廣強交待,二人剛開始都是利用刀具進行犯罪,初期都是鍛鍊膽量。後來在利用射釘槍殺人搶槍得手後,想幹把大的,要造成很大的社會影響,以滿足兩人內心深處對社會的不滿,因此才出現了1991年下半年連續作案的情況。

在長達四年時間裡二人經過精心籌備,反覆作案增強作案技巧和能力,終於開始了自己心中的大事業。

張小林鄒廣強本是犯過錯誤的人,但他們不思悔改,出獄後仇視社會仇視公檢法機關,為了報復社會(在後期明顯有圖財的行為),在連續四年時間內犯下了驚天血案,1992年春節過後,兩人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