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組向我省轉交第11批環境信訪問題71件

本報訊(宋志明)11月13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交我省環境信訪問題71件,其中來電58件,來信13件。我省按照辦理信訪工作方案已及時轉交各市(區)。截至11月13日20時,我省已累計辦結公示並向中央督察組反饋環境信訪問題129件,其餘正在辦理中。

據統計,此批中央督察組轉辦環境信訪問題,涉及11個市(區)。其中咸陽市15件,西安市13件,商洛市9件,渭南市8件,漢中市6件,寶雞市和西鹹新區各5件,韓城市4件,榆林市3件,延安市2件,安康市1件。從涉及類型看,涉氣問題24件,佔33.8%;涉水問題23件,佔32.4%;涉噪聲問題4件,佔5.6%;涉生態問題4件,佔5.6%;其他問題16件,佔22.5%。

截至11月13日,我省累計接到中央督察組轉交環境信訪問題458件,其中來電401件,來信57件,共涉及13個市(區)和1個省級部門。其中西安市141件,咸陽市53件,漢中市46件,寶雞市和榆林市各37件,商洛市30件,渭南市29件,西鹹新區25件,安康市22件,韓城市12件,延安市11件,銅川市8件,楊淩示範區6件,省環保廳1件。從涉及類型看,涉氣問題172件,佔37.6%;涉水問題140件,佔30.6%;涉生態問題37件,佔8.1%;涉噪聲問題29件,佔6.3%;固廢問題3件,佔0.7%;其他問題77件,佔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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