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省內道路交通技術監控違法“一個窗口”處理
目前,省內高速公路和其他道路交通技術監控違法,需分別到高速交警和設區市(含平潭)公安機關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同一車輛因違法地不同,車主需多次往返至不同窗口處理,極為不便。為回應社會呼聲,貫徹 “放管服”改革精神,我省公安機關積極爭取財政、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相關部門配合,通過系統升級、硬件充實、人員培訓等前期準備,今年8月31日起,全省將正式實施“一個窗口”處理省內道路交通技術監控違法的便民服務措施。
今後,全省任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均可處理省內所有道路(含高速)發生的交通技術監控違法(屬於民警現場開具的強制措施憑證或交通違法處理通知書,仍需前往違法行為發生地交警部門處理)。
關於非稅收入代收銀行省內任一網點均可辦理繳納交通違法罰款業務
目前,交通違法當事人在違法處理完畢後,既可通過財政部門與公安機關共同推動開通的銀行網上支付、手機客戶端、自助服務終端等線上方式便捷繳納罰款,也可通過代收銀行網點線下繳款。但當事人如果選擇線下繳款的,必須且只能到違法行為發生地定點銀行繳納,不支持省內異地繳交罰款。為了更加方便群眾,省財政廳與省公安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密切配合,加強系統升級、理順分工銜接,決定從8月31日起,我省將正式實行非稅收入代收銀行省內任一網點均可繳納交通違法罰款等便民服務舉措。
今後,當事人交通違法處理完畢後,如選擇線下繳納罰款的,就可通過非稅收入代收銀行省內任一網點(不僅限於違法發生地)辦理。代收銀行將向當事人提供電子繳款書號(如需紙質罰款票據的,可憑電子繳款書號到代收銀行指定網點獲取),實現線上、線下更加便捷繳納罰款。
目前,已完成系統升級改造,並經省財政廳和省公安廳驗收合格,從 8月31日起承擔代收省內異地交通違法罰款的首批試點銀行共5家,包括: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廈門銀行。據悉,興業銀行、泉州銀行、郵儲銀行、華夏銀行等其他非稅收入代收銀行也正在升級改造中(具體開展代收時間將另行通知)。
公安機關提示:目前,當事人處理交通違法繳納罰款已有多樣化選擇,除了銀行代收網點外,還可通過網上122平臺、“交管12123”和“福建交通罰沒”手機APP,以及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多卡種自助終端等渠道繳納交通違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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