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CBA裁判判罰爭球,是交換球權,而不是像NBA一樣跳球爭球呢?

落入凡塵的朱1


因為CBA和NBA的規則不同。雖然如今CBA和NBA有些地方有些相似,但是整體上CBA還是按照國際籃聯規則比賽。


在爭球這個問題上,CBA就和國際籃聯規則相同。當一名或者多名不同隊的隊員各以單手或雙手緊握籃球,如不採用粗暴動作則不能獲得球時,裁判會宣判“爭球”。在2003年後國際籃聯宣佈以發界外球取代跳球使球成為活球。


這一規則被稱為球權箭頭,比賽開始跳球時未獲得球權的球隊,將會擁有輪換髮球權,也就是說是箭頭指向的一方,兩隻球隊交替擁有的箭頭指向被進攻隊的方向,直到比賽時發生爭球情況才再次交換進攻方向,這叫做交替擁有,比賽中所有關於球權的問題都要看當時的交替擁有箭頭的指向,每節開始的時候交替擁有的箭頭指向哪邊,那隊就獲得球權。


CBA聯賽也在2003-2004賽季開始使用國際籃聯這一輪換髮球規則,所以比賽中爭球都是以交換球權的方式進行。


NBA則沒有這樣的規則,NBA中每一次發生死球,雙方對於球權擁有同等機會時死球,都會通過跳球來解決。

所以兩個聯賽因為規則不同,爭球的處理方式也就不同。


至誠體育


CBA走國際籃聯的規則,主要是當爭奪發球權時,有可能是一高一矮身高懸殊較大,這樣就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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