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管資本為主,對混改企業大膽放權

第一財經14日從國資委獲悉,國資委正在制定國有資本授權經營改革方案,由管企業為主轉向管資本為主,對混改企業大膽放權。

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翁傑明對包括第一財經在內的媒體解釋稱,管資本為主意味著只對對應出資的資本行使權利,企業在混改方面能夠形成更好的股權、股東之間相互制約,從而促進內在活力的迸發,人才的不斷產生和引進。

具體來說,對混改後的企業,從傳統的對國有獨資公司監管模式轉為對多元股東公司的管理模式和治理機制。國資委將進一步以管資本為主,對混改企業大膽放權,落實混改後企業董事會的經理層成員選聘權、業績考核權、薪酬管理權和職工工資分配管理權等權限,重點抓好事中和事後監管,提高監管效能,提升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系統性。國有股東通過股東會行使股東職權,並通過向董事會派出董事表達股東意願,不干預企業日常經營活動。各治理主體按照《公司法》規定行使相應職權,進一步釐清政企邊界,使混合所有制企業更好地與市場經濟融合。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進入新的階段。國有企業通過改制上市、股權轉讓、增資擴股、合資新設、市場化重組以及基金投資等多種方式,與民營資本進行廣泛合作,互利雙贏。例如,國投旗下國投高新以基金等方式投資了一批引領產業發展的民營企業,支持了1800多家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創造專利超過萬項,吸納就業30萬人。

在談到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時,翁傑明表示,以混改為契機開展綜合性改革,加強改革聯動,更好放大國企改革乘數效應。混合所有制改革企業聯動推進相關改革,落實董事會職權、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者、實施企業薪酬分配差異化改革、開展員工持股等,提升改革的體系性、整體性。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企業重點推進所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強資本流動性,促進組織框架和運營模式不斷完善。

翁傑明強調,“雙百行動”、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點企業將積極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各類資本,促進綜合施策。

“區域性試點例如上海、深圳、瀋陽,步子要邁得更大一些。”翁傑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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