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社局取消部分证明事项

鲁网淄博11月12日讯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的决策部署,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局决定取消1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

据了解,取消的事项为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证明,之前用于生育保险待遇给付,取消后由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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