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農村房屋如何繼承?不做無知的法盲

現如今農村在外務工的年輕人大多都回到了自己的家鄉結婚生子,在房子的繼承上出現了一系列的糾紛,那如果是在父母過世之後

子女應該如何繼承其父母農村的房屋呢?辦理房屋繼承的手續又有哪些呢?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父母農村房屋如何繼承?不做無知的法盲


一、父母農村房屋子女如何繼承:

1、農村房子繼承,無遺囑時按照法定繼承順序處理。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若是沒有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2、法律上農村房屋的繼承權是不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的,如果沒有立遺囑的,作為子女是可以繼承父母在農村的房屋,但是這種繼承僅限於對宅基地上的房屋使用權的繼承,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繼承的,宅基地是屬於集體所有的。

3、我國《繼承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為遺產,法律對於繼承人繼承農村房屋沒有限制,所以農村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戶口的繼承人繼承。在實踐中,公證書確認城市戶口的繼承人繼承農村的房屋亦為房屋主管部門變更登記所接受。

4、而農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所提及宅基地的繼承實際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

二、辦理農村房產繼承通過以下兩種方式:

父親在農村有房子作為子女應該如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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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是繼承人之間對遺產繼承權以及繼承份額存在爭議,無法協商而解決的。可以繼承糾紛向法院起訴,根據法院的民事調解書或判決書來辦理房屋繼承及變更土地使用權人。

2.另一種是繼承人之間對遺產的繼承權及繼承份額協商一致,繼承人應當共同到不動產(房屋)所在地公證機構辦理繼承公證。

三、如何辦理房屋繼承的手續:

所有領取有《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後,其合法的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繼承公證。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的公證書。在辦理公證之時,提供出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的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該提交遺囑原件。若是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其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2、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的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與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3、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產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的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了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並且受理,並且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在審核後,即可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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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小編為您收集到有關於父母農村房屋如何繼承的相關信息了,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的兄弟姐妹因為繼承的問題而鬧得不可開交、反目成仇的,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到這些相關的法律知識,避免發生一些沒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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