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節日,都少不了的相應的飲酒活動

我國人民一年中的幾個重大節日,都有相應的飲酒活動,如端午節飲“菖蒲酒”,重陽節飲“菊花酒”,除夕夜的“年酒”。在一些地方,如江西民間,春季插完禾苗後,要歡聚飲酒,慶賀豐收時更要飲酒,酒席散盡之時,往往是“家家扶得醉人歸”。節日的全新解釋是:必須選舉一些日子讓人們歡聚暢飲,於是便有了節日,而且節日很多,幾乎月月都有。代代相傳的舉國共飲的節日有:

重大節日,都少不了的相應的飲酒活動

春節:俗稱過年。漢武帝時規定正月初一為元旦;辛亥革命後,正月初一改稱為春節。春節期間要飲用屠蘇酒、椒花酒(椒柏酒);寓意吉祥、康寧、長壽。

“屠蘇”原是草菴之名。相傳古時有一人住在屠蘇庵中,每年除夕夜裡,他給鄰里一包藥,讓人們將藥放在水中浸泡,到元旦時,再用這井水對酒,閤家歡飲,使全家人一年中都不會染上瘟疫。後人便將這草菴之名作為酒名。飲屠蘇酒始於東漢。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中有這樣的記載:“屠蘇酒,陳延之《小品方》雲,„此華佗方也‟。

重大節日,都少不了的相應的飲酒活動

元旦飲之,闢疫癘一切不正之氣。”飲用方法也頗講究,由“幼及長”。“椒花酒”是用椒花浸泡製成的酒,它的飲用方法與屠蘇酒一樣。梁宗懍在《荊楚歲時記》中有這樣的記載,“俗有歲首用椒酒,椒花芬香,故採花以貢樽。正月飲酒,先小者,以小者得歲,先酒賀之。老者失歲,故後與酒。”宋代王安石在《元旦》一詩中寫道:“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千門萬戶瞳瞳日,總把新桃換舊符”。北周庚信在詩中寫道:“正朝辟惡酒,新年長命杯。柏吐隨銘主,椒花逐頌來”。

燈節:又稱元宵節、上元節。這個節日始於唐代,因為時間在農曆正月十五,是三官大帝的生日,所以過去人們都向天宮祈福,必用五牲、果品、酒供祭。祭禮後,撤供,家人團聚暢飲一番,以祝賀新春佳節結束。晚上觀燈、看煙火、食元宵(湯元)。

中和節:又稱春社日,時在農曆二月一日,祭祀土神,祈求豐收,有飲中和酒、宜春酒的習俗,說是可以醫治耳疾,因而人們又稱之為“治聾酒”。宋代李在詩中寫道:“社翁今日沒心情,為乏治聾酒一瓶。惱亂玉堂將欲通,依稀巡到等三廳”。據《廣記》記載:“村舍作中和酒,祭勾芒種,以祈年穀”。據清代陳夢雷纂的《古今圖書集成·酒部》記載:“中和節,民間裡閭釀酒,謂宜春酒”。

重大節日,都少不了的相應的飲酒活動

清明節:時間約在陽曆4月5日前後。人們一般將寒食節與清明節合為一個節日,有掃墓、踏青的習俗。始於春秋時期的晉國。這個節日飲酒不受限制。據唐代段成式著的《酉陽雜俎》記載:在唐朝時,於清明節宮中設宴飲酒之後,憲宗李純又賜給宰相李絳酴酒。清明節飲酒有兩種原因:一是寒食節期間,不能生火吃熱食,只能吃涼食,飲酒可以增加熱量;二是借酒來平緩或暫時麻醉人們哀悼親人的心情。古人對清明飲酒賦詩較多,唐代白居易在詩中寫道:“何處難忘酒,朱門美少年,春分花發後,寒食月明前”。杜牧在《清明》一詩中寫道:“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端午節:又稱端陽節、重午節、端五節、重五節、女兒節、天中節、地臘節。時在農曆五月五日,大約形成於春秋戰國之際。人們為了辟邪、除惡、解毒,有飲菖蒲酒、雄黃酒的習俗。同時還有為了壯陽增壽而飲蟾蜍酒和鎮靜安眠而飲夜合歡花酒的習俗。最為普遍及流傳最廣的是飲菖蒲酒。據文獻記載:唐代光啟年間(885-888年),即有飲“菖蒲酒”事例。唐代殷堯藩在詩中寫道:“少年佳節倍多情,老去誰知感慨生,不效艾符趨習俗,但祈蒲酒話昇平”。後逐漸在民間廣泛流傳。歷代文獻都有所記載,如唐代《外臺秘要》、《千金方》、宋代《太平聖惠方》,元代《元稗類鈔》,明代《本草綱目》、《普濟方》及清代《清稗類鈔》等古籍書中,均載有此酒的配方及服法。菖蒲酒是我國傳統的時令飲料,而且歷代帝王也將它列為御膳時令香醪。明代劉若愚在《明宮史》中記載:“初五日午時,飲硃砂、雄黃、菖蒲酒、吃粽子。清代顧鐵卿在《清嘉錄》中也有記載:“研雄黃末、屑蒲根,和酒以飲,謂之雄黃酒”。由於雄黃有毒,現在人們不再用雄黃兌制酒飲用了。對飲蟾蜍酒、夜合歡花酒,在《女紅餘志》、清代南沙三餘氏撰的《南明野史》中有所記載。

重大節日,都少不了的相應的飲酒活動

中秋節:又稱仲秋節、團圓節,時在農曆八月十五日。在這個節日裡,無論家人團聚,還是摯友相會,人們都離不開賞月飲酒。文獻詩詞中對中秋節飲酒的反映比較多,《說林》記載:“八月黍成,可為酎酒”。五代王仁裕著的《天寶遺事》記載,唐玄宗在宮中舉行中秋夜文酒宴,並熄滅燈燭,月下進行“月飲”。韓愈在詩中寫道:“一年明月今宵多,人生由命非由他,有酒不飲奈明何?”到了清代,中秋節以飲桂花酒為習俗。據清代潘榮陛著的《帝京歲時記勝》記載,八月中秋,“時品”飲“桂花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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