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北稻被判停用“稻香村”商标,赔偿苏稻115万元!

10月12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判决,北京稻香村停止在涉案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字样,赔偿苏稻115万元。要知道,在今年中秋节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才判决苏稻赔偿北稻3000万。

反转!北稻被判停用“稻香村”商标,赔偿苏稻115万元!

10月12日上午,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及苏州工业园区申联超市案,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一、被告北京稻香村食品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苏州稻香村视频有限公司第32299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

二、北京稻香村食品责任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115万元。

三、被告苏州工业园区申联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第32299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商品包装上带有“稻香村”文字标识的涉案糕点商品。

来源:知识产权界综合937江苏新闻广播微博、up知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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