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轉!北稻被判停用「稻香村」商標,賠償蘇稻115萬元!

10月12日上午,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判決,北京稻香村停止在涉案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字樣,賠償蘇稻115萬元。要知道,在今年中秋節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才判決蘇稻賠償北稻3000萬。

反轉!北稻被判停用“稻香村”商標,賠償蘇稻115萬元!

10月12日上午,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及蘇州工業園區申聯超市案,在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

一、被告北京稻香村食品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蘇州稻香村視頻有限公司第322997號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糕點商品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

二、北京稻香村食品責任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合計115萬元。

三、被告蘇州工業園區申聯超市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第322997號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即停止銷售商品包裝上帶有“稻香村”文字標識的涉案糕點商品。

來源:知識產權界綜合937江蘇新聞廣播微博、up知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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