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先培樹工程」風采錄」平凡之中創非凡——記長春市雙陽區司法局山河司法所所長劉德玉

「“百先培树工程”风采录」平凡之中创非凡——记长春市双阳区司法局山河司法所所长刘德玉

「“百先培树工程”风采录」平凡之中创非凡——记长春市双阳区司法局山河司法所所长刘德玉
「“百先培树工程”风采录」平凡之中创非凡——记长春市双阳区司法局山河司法所所长刘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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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懷愛民之心、恪守為民之責。

簡 要 事 跡

光陰荏苒,時光如梭。1996年,劉德玉同志被分配到長春市雙陽區律師事務所工作,律師體制改革之後被派到佟家司法所工作,2004年,因工作需要被調到山河司法所。自任職以來,他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中,在他和全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山河司法所一躍成為全國模範司法所。他本人也先後被中共長春市委政法委員會評為人民滿意政法幹警楷模、被省司法廳評為全省群眾最滿意司法所長、被司法部評為全國模範司法所長、被中共長春市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被中共長春市委、市政府評為長春市勞動模範、被省司法廳、市司法局記二等功和三等功各一次,並從2008年至今被中共長春市雙陽區委、區政府連續評為先進工作者。

法律知識的播種者。“社會要穩定,普法是關鍵”,劉德玉始終堅持把普法工作作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他所在的山河街道轄區大,人口多,社情複雜,矛盾糾紛突出。幾年來,他為法治宣傳事業,或匆行於鄉村土路、或流連於田間地頭、或深入於學校和企業,發放法律書籍、講解法律知識,黑土地上到處留下了他普法宣傳的足跡。為使普法活動收到成效,他傾力於普法陣地建設,大力開展“百姓法律大講堂”和“法治巡講”活動;根據農村實際,創新普法宣傳載體,開展“四個一”活動,即:講一課、贈一書、發一卡、掃一碼;在各村開設法治講堂,將《農民實用法律知識手冊》、《人民調解法手冊》、《法律援助知識手冊》等按戶發放到村民手中,為村民發放法律服務卡;利用區司法局開通的“雙陽司法148”普法微信公眾平臺,通過發佈法律條文、法治故事、法治漫畫及法律問答,增強群眾法律素質。

農民利益的守護者。作為一名人民調解員,群眾發生糾紛,不論多遠,他都會第一時間趕到糾紛現場,瞭解糾紛情況,不厭其煩地向當事人講述法律規定、分析雙方責任,直到事態平息。在工作中,他講究方法,有效工作,針對不同糾紛,採取不同的調解方式,對糾紛雙方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及時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糾紛。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他時刻牢記“群眾利益無小事”,尤其是殘、困群眾的利益更不能等閒視之。只有把法律援助之手伸向最需要救助的群體,幫助他們解除困難,才能體現司法為民、公平正義的原則,才能體現黨和政府的關懷,才能不辜負人民的厚望。

特殊人群的貼心人。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和社區戒毒工作關係到社會和諧穩定,他在嚴格做好這些人員監管的同時,把關心和服務作為重點,用真情暖人心。他認為,這“三類”人員或多或少與社會有所脫節,有的還受到社會的歧視,難與社會融合,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會重新犯罪。他總是把“三類”人員當成自己的親人,竭盡全力為他們解決實際困難,用一顆火熱的心,去溫暖他們,感化他們。

劉德玉同志是一個默默無聞的人,是無私奉獻的人,他的事蹟談不上驚天動地,他的故事也未必能夠催人淚下。然而,正是這普通的人,平凡的事,才將基層司法行政事業的天空點綴得如此燦爛輝煌!

「“百先培树工程”风采录」平凡之中创非凡——记长春市双阳区司法局山河司法所所长刘德玉

供稿:王涵(組織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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