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將身體探出天窗,發生悲劇,你怎麼看?父母是否要負責任呢?

今亮集思廣益


父母的責任:

目前並不知曉駕駛員和死者之間的關係,如果是孩子父母的話,那麼作為駕駛員明明看見限高杆的情況下,應當盡到提醒的義務。更何況還是自己的孩子,明明知道道路上身體探出車外的危險性。但是卻過於自信,放任孩子在車外,最終釀成悲劇,自身應當承擔責任。

孩子自己的責任

《民法總則》當中明確規定,年滿8週歲的兒童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本案當中孩子年滿13週歲,按照規定來說其應當認識到自己身體探出車外的危險性,更何況限高杆離他這麼近,難道看不見嗎?對於這場意外死者自己也要承擔主要責任。

後車錄製視頻者:無責

網上有人譴責後車駕駛員看到了還不提醒,應當賠償。但是我覺得這個邏輯是完全錯誤的,試舉一例:

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看到有人闖紅燈,難不成沒有阻攔別人闖紅燈出了意外,我們還要承擔賠償責任?更何況本案中無論是前車的駕駛員還是孩子都在能夠注意到限高杆的情況下,卻始終視若無物,才是這起悲劇的關鍵。

本人不鼓勵也不支持那些但凡出了命案以後,推卸責任,試圖以死者的死作為條件進行無理索賠的!


麋鹿說法



似曾相識95105


發生這樣的事情,首先駕駛員有明顯違規嫌疑。

有限高杆的地方,肯定是路況和承受能力的原因,為了安全等原因,限制高大車輛進入。要麼市區路與快速路的交口,不大會在正常高速上突然來個限高杆。也就是有限高杆的地方,應該車速是受限制的,不能太快。

分析這起事故造成的傷害,不難想象車速不低。

再有,快速行駛過程中是不能將頭手等伸出車外的,這是很危險的舉動。司機沒制止這種行為,駕駛過程也沒能顧慮到乘車人的安全。

而出事故的小孩,已經13歲了,其實也應該有這種安全意識了。

至於問到父母是否有責任,從能看到的描述資料裡,現在還沒法斷定小孩與駕駛員的關係,抑或與後車人是否有什麼關係。如果父母根本不在這個現場,還能談對這件事情的責任嗎?頂多一個對小孩子的安全教育管制不夠吧。

到底是什麼樣的狀況導致這場悲劇的發生,結論不得而知。


心安理得君


悲劇的發生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但是又往往無能為力。今天在和孩子玩的時候,寶寶不小心頭撞到了床角,當時頭就感覺是凹進去了一小塊,心疼無法言語,過了一會起了很大很大的包,現在一閉上眼睛,都是被撞的畫面。小男孩將身體探出窗外,發生悲劇,可想而知父母是多麼難受,多麼心痛。往往因為一點點的小小的忽視,就產生無法改變的結果。父母一定是有責任的,更多的是一輩子的懺悔。願天下所有小寶寶,小朋友都能健康成長,願一切悲劇不再重演!!!


今亮集思廣益


無論成年還是未成年人講規矩.要信邪!才可能避免一些事。


佛福134845228


不用有那麼多的話語,就是這位父親的責任


努力奮鬥162491528



小蘋果啊小果果


先說

誰都知道,坐車時候,手不能伸出去車外

現在不是手,是身體

他已經不是小孩,第一個負責是他自己,第二就是父母

絕對不應該是第三者負責


拒絕假教的鄭指揮


家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孩子安全教育不到位。對孩子聽之任之造成這樣的後果,提醒家長孩子不要溺愛。


清茶3984


孩子出意外,家長責任必不可少,為啥未成年人要有監護人呢?就是因為未成年人沒有自我保護意識,所以父母監管不到位這是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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