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容錯糾錯機制 爲幹事者撐腰鼓勁

瀘縣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為主線,將“激發幹部幹事內生動力”列為重點課題,積極探索容錯糾錯實施辦法,為勇擔當敢作為的幹部解除後顧之憂。

當前,幹部容錯糾錯機制的實施面臨一些難題:一是容錯具體邊界確定困難,容錯糾錯涉及範圍廣,“正面清單”“負面清單”很難一一列舉,針對“錯誤”類型和量級,要準確界定責任比較困難;二是容錯糾錯尺度難以把握,新領域新情況新問題,不同地區不同部門差異較大,要制定統一判定尺度難度較大;三是機制運行框架尚未統一,容錯糾錯涉及多要素、多環節、多個職能部門,相互配合協作的模式還未形成;四是公開和監督手段尚未完善,現有手段單一、作用有限,管理監督及容錯事項公開等框架需要重構。針對這些問題,瀘縣以“三個區分開來”為核心,大膽探索實踐,建立完善容錯糾錯“1+N”機制,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 為幹事者撐腰鼓勁

瀘縣天興鎮紀檢幹部向群眾收集信息 供圖/瀘縣組

“七看七區分”釐清底線。制定出臺《瀘縣幹部容錯糾錯實施細則(試行)》,明確容錯糾錯10類適用情形,正確區分“失誤與失職”“敢為與亂為”“負責與懈怠”“為公與徇私”的界限。堅持“七看七區分”,即看動機,是出以公心還是假公濟私、以權謀私,區分無心之過與明知故犯;看性質,是探索創新還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區分工作失誤與違紀違法;看依據,是界限不明還是故意曲解、隨意變通,區分先行先試與肆意妄為;看過程,是民主決策還是個人專斷、一意孤行,區分依規履職與濫用權力;看取向,是大膽嘗試還是無視規律、急功近利,區分民生工程與政績工程;看程序,是簡政放權還是把關不嚴、審查不嚴,區分便民利民與優親厚友;看態度,是及時補救還是消極應對、放任損失,區分主動糾錯與坐視不管。對在改革創新和推動發展中出現的工作失誤或無意過失,給予減輕或免除相關責任,為敢幹的人“兜住底”,給改革創新者吃上“定心丸”。

“三重六程序”規範操作。

借鑑引入“判例法”等方式,建立合理歸納參照體系。以相關事實為依據,以制度規定為準繩,以群眾監督為保障,重調查取證、重聽取意見、重公示公開。嚴格按照“申報—受理—核實—認定—暫緩—備案”6個操作程序,將黨委全面負責和紀委監督職責無縫銜接,使容錯糾錯機制在基層得到落實。在容錯啟動環節,暢通信息反饋渠道,議事小組堅持“三聽”:即廣泛聽取上級領導意見、聽取同級同事意見、聽取基層群眾意見,對擬容錯事項進行充分論證。建立完善民主監督和客觀評估機制,儘量減少主觀因素的干擾,防止容錯免責成為幹部違法亂紀的“保護傘”,確保公平正義。

“三談一回訪”容糾並舉。實施容錯,絕不是搞紀律“鬆綁”,而是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以達到保護改革者、寬容失誤者、警醒違紀者的目的。對幹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運用談心交心、談話提醒、約談批評等方式及早處置。堅持“問責與挽救並行,懲前與毖後並重”原則,探索建立受處分黨員“警示教育+整改約談+幫教回訪”機制。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建立臺賬,一人一檔,黨組織指定1名同志作為受處分人的教育幫帶人,通過思想解惑、工作解難、生活解困等措施,幫助受處分人員端正思想、轉變觀念,認識錯誤、消除顧慮,以良好的狀態投入工作,積極營造教育、幫扶的關愛氛圍。處分期滿後,對受處分幹部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結果將影響其未來的任職使用,如有消極怠工、敷衍塞責的,將受到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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