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跨省傾倒50噸工業垃圾,罪魁禍首是誰?

以案释法|跨省倾倒50吨工业垃圾,罪魁祸首是谁?

以案释法|跨省倾倒50吨工业垃圾,罪魁祸首是谁?

為了蠅頭小利,有人竟將工業垃圾從外省運來,堆棄在合浦縣山口鎮。刺鼻難聞的垃圾嚴重影響了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還給當地環境帶來了汙染。這一切究竟是誰引起的?近日,北海市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汙染環境罪的犯罪嫌疑人馮某生。

案件回顧

犯罪嫌疑人馮某生於2017年春節結識了“官哥”。“官哥”稱其有一批做瀝青的材料,以現無工廠加工,需找地方存放為由,許諾該批材料出售後給20%的提成,讓馮某生找個地方存放。

以案释法|跨省倾倒50吨工业垃圾,罪魁祸首是谁?

2018年6月,馮某生與一名綽號叫“三哥”的犯罪嫌疑人商議後,從廣東茂名運輸了大量用鐵桶盛裝的不明黑色粘稠物物質到合浦縣山口鎮,分兩次分別將鐵桶堆棄在山口鎮山角村委山角村(山口隆盛頁岩磚廠旁)公路邊的桉樹林和山口鎮山角村委公路道班院內。現已有部分不明黑色粘稠物物質洩漏,造成約1.8畝場地被汙染。經統計,不明黑色粘稠物物質共計280桶,總重估計超過50噸。相關機構對不明黑色粘稠物物質進行了取樣檢測。檢測結果表明:固體廢物達到腐蝕性危險廢物條件。

以案释法|跨省倾倒50吨工业垃圾,罪魁祸首是谁?

承辦檢察官經過審查案件事實後認為:犯罪嫌疑人馮某生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汙染環境,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汙染環境罪,故決定對其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官釋法

以案释法|跨省倾倒50吨工业垃圾,罪魁祸首是谁?

偵監醬

偵查監督部工作人員

為依法懲治有關環境汙染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辦理此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汙染環境”:

(一)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二)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

(三)排放、傾倒、處置含鉛、汞、鎘、鉻、砷、鉈、銻的汙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汙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

(四)排放、傾倒、處置含鎳、銅、鋅、銀、釩、錳、鈷的汙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汙染物排放標準十倍以上的;

(五)通過暗管、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六)二年內曾因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實施前列行為的;

(七)重點排汙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汙染物的;

(八)違法減少防治汙染設施運行支出一百萬元以上的;

(九)違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

(十)造成生態環境嚴重損害的。

文、編丨鄧子豫

審核丨談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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