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簡政放權」,對農民有什麼影響?

以往在農村由於種種歷史原因,造成了很多農民儘管常年居住在農村卻並無自己宅基地的尷尬現象!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農村土地管理法》進行了修正,新版的《農村土地管理法》出臺,可謂農村的朋友有福了!

新版的《農村土地管理法》主要釋放了三個方面的利好:

1.“簡政放權”簡化農村宅基地審批手續。

以前的修正案規定,農民提出宅基地申請後,先是由鄉鎮政府審核,鄉鎮府審核過後再接著送資料到縣政府進行批准。審批程序較為複雜,過程耗時長。

宅基地“簡政放權”,對農民有什麼影響?


土地管理法修正後,國家將宅基地的審批權限下放,可以先經過村裡的代表大會同意,然後直接由鄉鎮政府審核批准就行了,刪除了由縣政府批准這一層。大大減少了審批環節,縮短了時間。

2.宅基地被退出後,可由村組織再分配給沒有宅基地的農民

在這裡,一種情況是一些進城務工的農民自願退地,還有一種情況是有宅基地超佔和閒置的有償退出行為,這兩種情況下自動退出的宅基地,都可以經過本村集體組織重新騰出並規劃宅基地,進行再分配,分發給已滿足條件且沒有宅基地的農民。

宅基地“簡政放權”,對農民有什麼影響?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規定,國家鼓勵進城居住的農民依法自願退出宅基地,實行有償退出原則,將此寫入法律,依法保障了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領取政府補貼的合法權益。

3.實在沒有宅基地以及無法滿足住房的農民,政府來管!

對於部分農村地區人口多宅基地少,無法保障一戶一宅的基本要求,對於這些地區,如果連農民朋友基本的住房都滿足不了,政府將出面主動採取措施,會在鄉鎮核心地區建造農民居住的公寓,來幫助沒有宅基地的農民朋友解決居住問題。

宅基地“簡政放權”,對農民有什麼影響?


這次土地管理法修正後,在一些人多土地較少的地區,沒有宅基地安置的農民,政府會採取相應措施 解決農民住房問題;沒有宅基地的農民 都會享受戶有所居的權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