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爱痴狂”竟然干这事儿!

有人为爱情痴狂,有人为金钱痴狂,也有人为爱好痴狂,可你听说过为信鸽痴狂的人吗?这不,上海有位男子就迷上了有去有回的信鸽,自己养不出却动手行窃,最终行迹败漏,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一千元罚金。

男子“为爱痴狂”竟然干这事儿!

据公安机关调查,去年上半年,曾某经人介绍结识了信鸽爱好者纪某。交谈中,曾某得知了纪某家中饲养着多种信鸽,兴趣使然,曾某多次提出希望上门欣赏他纪某饲养的种鸽,纪某再三推辞不过,便答应了曾某的请求。

“浑身洁白如雪的羽毛,红褐色的小尖嘴,机灵的眼睛,细长的双腿,每一只都亭亭玉立,像一位高雅的贵夫人。”从纪某家出来后,曾某就对纪某饲养的种鸽念念不忘。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对于那些让自己“垂涎欲滴”的信鸽,曾某越来越喜爱,纵然生活拮据,也没有阻挡其花巨资购买的冲动。

然而因为品种不纯和自己饲养水平有限,曾某的鸽子在出笼后就全部逃走了,望着空空的鸽笼,他郁闷不已。

去年8月的一天,曾某在本市花鸟市场看到纪某正和人打牌,便心生歹意,动了偷鸽子的念头。于是,趁纪某在外兴致正酣,曾某当即驾车前往纪某家,爬上楼顶鸽棚,用工具撬断门锁后,将12只种鸽全部盗走。

数日后,纪某在整理鸽棚时发现门锁被撬,种鸽全部被盗,纪某当即向派出所报案。警方通过查看沿途监控锁定曾某,并且在几天内将其抓获。经查,曾某共盗取纪某12只鸽子,在饲养鸽子的过程中养死一只、飞走一只,查获的剩余十只鸽子价值人民币121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价值1200余元的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鉴于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所窃财物基本已被追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笔者手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兴趣爱好是我们的老师,它能陶冶我们的情操,促使我们更加奋进。然而“嗜好之间,治乱所由生也”,如果人们在个人爱好面前不能保持谨慎心、健康心和平常心,为了满足兴趣爱好不折手段,那么悲剧注定等待着他。笔者建议,兴趣爱好是一把双刃剑,我们都应该理性对待,时刻保持谨慎心、健康心与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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