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犯人是怎麼吃飯的?

看守所的犯人是怎麼吃飯的?

2010年我因為聚眾鬥毆被派出所逮了。先在派出所待了一夜,第二天早晨民警把我押上車去了醫院,檢查了一遍後又把我押上車。我只記得車一直往前開。這時候我還不知道我犯的事有多嚴重,在車上還輕鬆的問民警咱們這是往哪去?民警說去城西賓館。沒想到車拐進了一個大院-看守所。民警和看守所裡的人進行了一下交接,看守所民警就把我帶進去了,是七號監室。在裡面是不叫名字的,只叫編號,我的編號是603。我進去的時候他們正在午休。只有兩個人沒睡,在炕頭的一米寬的走廊裡來回走,後來我才知道他們是在值班,兩小時一班。晚上也是,睡覺後每兩小時換兩個人。因為沒有表,所裡會通過廣播通知換班。晚上第一頓飯是一個小饅頭,小的不能再小的,一碗玉米麵粥,和幾塊蘿蔔鹹菜。我自從昨晚進了派出所就沒吃過飯,所以很餓,一口就把饅頭吃了,迅速喝完了粥,就瞪眼看著他們吃。他們有進來快兩年的,也有進來一個多月的。看守所裡可以買東西吃,但是是沒週五統計週一送來。只有方便麵和火腿腸。方便麵是外邊賣四毛一包那種,但是在所裡賣兩塊。火腿腸是四毛一根的紅皮的那種基本全是澱粉也是賣兩塊,我見過我媽買過一些餵我家的小狗。在外邊這些東西我是肯定不吃的。但在這裡我看著他們吃我卻饞的受不了。因為我剛來還沒到買東西的時候,所以就只能吃所裡分的饅頭和粥。餓,一直都是餓,這是前幾天給我的感覺。後來過了幾天我也買上東西了,餓的感覺才消失。說來你們可能不信,我出去的時候竟然胖了不少,他們說是虛胖。第二天早飯跟昨晚的一樣,中午的時候多了一個饅頭。當時還有兩個月就過年了,他們那些在裡面待的時間長的就說到年底的時候可以買雞,具體是啥樣的我沒見過因為我的案子走了簡易程序,臘月二十八我出去了,判了個二緩三。總共在裡面待了63天。沒進去過的人不知道厲害,但願沒人再進去,都好好的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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